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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第1页)

她喜欢被行昼抱在怀里,她喜欢这种温暖安心的感觉,但比起这种感觉,她更喜欢看行昼笑,这个行昼也喜欢笑,尤其是看到时虞虞的时候,漆黑的眼瞳会有光,给人一种闪闪发亮的感觉,一副全世界只有你的模样,每次行昼用这种眼神看她的时候,都会让时虞虞想到了茶茶,它在看到主人的时候,整个人散发着快乐。

她真像小狗。时虞虞多次腹诽道。

如此评判行昼,不仅是因为她像小狗,而且也干出了狗事,这个狗事,不是说这个人很狗……好吧,时虞虞承认是自己很狗在先,她半夜做噩梦惊醒,习惯性往一个地方钻,却没有熟悉的温暖的怀抱,她起身,抱着枕头就去客卧找行昼。

她悄悄推开门,悄悄上了床,悄悄抬起行昼的手臂,悄悄钻进她的怀里,脸还没贴到行昼的胸上,就被行昼一脚踹下了床,摔得四仰八叉。

脑子还在懵逼的时候,行昼一手捏着她的喉骨,锋利的匕首间抵着她的太阳穴,整个人压在她身上,在时虞虞还没反应过来,行昼已经感受到了体型的不同,连忙起身,匕首入鞘,插,进后腰。

房间的灯光亮了起来,时虞虞穿着棉质睡裙,兔子耳朵拖鞋整整齐齐地摆在另一个兔子耳朵拖鞋旁边。

行昼直愣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时虞虞半夜爬床这件事,从一秒戒备,变成了原地无措只会智障般追逐自己尾巴的小狗状态。

时虞虞仗着摔疼后的生理性眼泪,委屈巴巴地鸭子坐在地上,一双茶色的宝石般的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行昼。

本就手足无措的行昼更不知道如何反应了。

“不可以吗?”她咬着唇珠,眼角的泪流了下来。

行昼见不得她哭,几乎是下意识就半跪了过来,递纸给时虞虞,然后不停道歉,时虞虞如愿以偿的回到了那个熟悉温暖的怀抱里,不仅如此她还得寸进尺地在行昼的胸前蹭来蹭去,把行昼蹭得像个侧躺木僵多年的木乃伊。

时虞虞感受到了行昼的僵硬,于是坏心眼起来,手脚不规矩起来,行昼抓着她的手腕,时虞虞马上嘤了一声:“疼。”

行昼听到她委屈的声音,连忙放开手,时虞虞立刻打蛇上棍,解开了行昼的纽扣,张嘴一口咬了上去。克制多年的口欲,又一招爆发。

时虞虞抱着比大理石还僵硬的行昼,睡得无比安心。

这可是行昼啊,是无论变成什么样都会无条件宠溺她的行昼,是她的妻子,她此生的唯一挚爱。

暴雨过后的天气好得不像样子,明明是夏季,烈日当空,却不觉得炎热,当隔壁小姐第三次带着茶茶出去和羊驼玩的时候,行昼很不高兴。

这也是行昼第一次关心邻居,她不满地发问:“为什么你同意让隔壁邻居小姐带茶茶出去玩?”

“因为她不会同意我们带羊驼和茶茶出去玩,所以我们只能让她带茶茶和羊驼出去玩。”

“那我们也养一只羊驼?”

时虞虞头摇地像波浪鼓,“不要,它可喜欢吐口水了,所以邻居小姐总是带着帽子和口罩,而且口水很臭。”

行昼:“好吧。”

于是行昼这几天又疯狂开始想着养二胎的事情,上午带回来一只猫,下午带回来一只哈士奇,晚上带回来一只鹦鹉,甚至搞了一条孟加拉蜥蜴。

猫把茶茶脸抓花了,哈士奇把茶茶的狗窝毁了,鹦鹉在茶茶脸上拉屎,孟加拉蜥蜴把茶茶吓得不敢回家,茶茶带着一身伤痕被时爸时妈接走了。

等行昼第五次拉着时虞虞,去接茶茶回家的时候,茶茶已经完全忘记之前的不愉快了,它就是这样,从小就是记吃不记打,行昼为了表示歉意,每天都在想方设法的丰富时茶茶的生活,一家三口坐车到处郊游,在海边奔跑,玩飞盘,比赛赛跑,玩接球,抢球。

时虞虞坐在行昼的二手悍马车上,她改动了很多,提速更快,而且发动声音更小,有时候和人说话,几乎听不到车子启动的声音。

她坐在副驾驶位上,老旧的《奥赛德》就放在那里,老式的羊皮书包,封面是凹印的古希腊语言,但比羊皮书更显眼的是晒干的蓝色鸢尾,它露出的四片花瓣错落叠加,像是蝴蝶将展未开的翅膀。

时虞虞伸手拿了过来,她翻开鸢尾书签,正好是《奥德赛》卷六,上面的诗歌讲述的是西西弗斯的故事:他因为泄露宙斯的秘密,绑架死神,而受到诸神诅咒,在无尽的轮回里,推着一个永远无法到达山顶的巨大的石头。

一个典型的荒诞悲剧人物,注定失败,注定艰苦,但加缪却认为他是从内心享受这种痛苦,一种哲学意义的自杀般的荒谬自由。

大学选修的哲学课里,教授说过这个故事,但她最印象深刻的是加缪说的这一句:“重要的不是治愈,而是带着病痛活下去。”

这也是当年手术前,时虞虞对行昼说的那一句。

她垂着眼,看着这首阔别已久的诗歌又出现在她面前,她看了几遍,确保这本泛黄纸页上的诗歌和当初解析的是同一首,时虞虞抿着嘴,手指无意识的摩擦着深蓝的花瓣,憋了最后还是开了口:“其他行昼都会送我花,很多很多。”

“玫瑰,三色堇,蔷薇。”时虞虞说着,行昼双手握着方向盘,默不作声。

“玫瑰花瓣会铺在地上,花瓣的尽头总是会有不同的惊喜,三色堇压着手写的告白信,旁边也都是不同的珠宝首饰,而蔷薇花会堆满跑车别墅……”时虞虞合上羊皮书:“你呢,你的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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