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骑士摇摇头,程序很完善,对这个她完全无话可说。
“布彻,你要求三个地精以死谢罪,现在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但你想要更多,想要用更加凶残的手段发泄自己的愤怒,这是一种私刑暴虐,已经是种邪恶的做法。这些地精是圣骑士们的俘虏,你应该尊重这一点。我们消灭了地精,在这里是和你是同一战线的,对不对?”
“嗯……好吧,我这就去找绳子。”布彻看了看六名圣骑士,虽然还有些不服气,但在使劲抽了一下自己脸后说道:“我找不出你的错来,所以可以退一步。不过这真他妈耽误时间!”
第九十六章 布彻
三名地精的尸体被吊在房梁上,微微摆动着。绳索和木梁摩擦,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村子旁边的山坡上,三排新建的坟墓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整工作,布彻拿着炭笔,在木头上写下亲人和朋友的名字,然后用力插在湿软的泥土里。
“你接下来要做什么?”赵迈问道:“只有一个人的话,不适合在这里居住。”
布彻头也不抬,再三检查自己书写的文字是否有错误。听到赵迈的话,他用手背擦了一下鼻子,用力吸气,然后用漠不关心语气的说道:“我在哪里也能活得下去,不用你操心。”
“我想雇用你。”赵迈决定直来直去:“看得出来你很有力气,挥舞斧头的动作非常惊人。我想有你在,我会安全很多。”
“你是个贵族之类的玩意儿吗?”
赵迈摇摇头,“我不是贵族,也不是富商。我只是个需要帮助的年轻德鲁伊。”
“需要帮助?”布彻朝地上吐了一口痰,抹抹嘴之后说道:“除了我,这世界上谁都需要帮助,我才没那份闲心管闲事。”
“我们要接着向南走,将会越来越接近地精占据的土地。”赵迈说道:“我不知道你怎么想,我只知道如果我是你的话,就一定会继续去找地精的麻烦。这是一支劫掠队,他们是服从命令出来抢劫的。也许你对帮助其他村子没什么兴趣,但对于消灭地精呢?”
“这我倒可以做。”
“跟着我,你至少不用独自在野外渡过黑夜,也总会有人照料你的背后。”赵迈说道:“我是个讲究公平合理的人,不会亏待你的。”
“你最好做到你承诺的,”布彻想了想之后说道:“否则你没机会熬到审判,就会被我砍死。”
对于布彻的加入,圣骑士们表达出了不同的意见。几个人认为应该让队伍更简单些,那样才有助于尽快完成肩负的任务;另一些人认为这是顺手为之的善举,作为骑士不应该拒绝。而赵迈认为这其实就是一个行军速度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在到达下一个镇子,买上一头健壮的骡子或马,也就解决了。
所以一行人在瓦托镇稍作停留,赵迈为布彻添置了一些装备。没想到布彻还是一个挑剔的人,至少对坐骑的要求很高。整个镇子,没有一匹马能够入他的眼,所以最终他只要了一头骡子,单纯代步使用。
“你会骑术和骑马作战吗?”赵迈打量着布彻的体型。他比常人高,手大脚大腿长,但是看不出长期骑马对腿、胯部位的影响,所以无从判断。
布彻摇摇头,不知道是不想理睬赵迈,还是对自己骑术的否定。他在铁匠铺看到一把弯刃大刀,就是平常人用双手使用的,足有一米二长度的大型挥砍武器。他拿起来掂了掂重量,要求铁匠在剑柄后方增加一小块配重,然后让赵迈买了下来。
这种凶残的武器只有足够强壮的人才能用好,而布彻居然可以单手持握和耍弄。赵迈亲眼看着他将大刀上下挥动,几秒钟就将一根木桩斩成五截。看他的手法,不像是那种初出茅庐的农夫和猎户,倒像是经过长时间训练后的战士。
赵迈有意探询他的过去,但是布彻摇摇头,就是不说。有的时候被问烦了,他就会一瞪眼,抬起一脚踢向赵迈的屁股。除了第一次中了一脚摔了一跤,其他时候他都躲开了。
瓦托镇是那种龙蛇混杂,缺乏监管的镇子,虽不能说就是贼窝,但也相去不远。艾奥梅黛的圣骑士在这里非常扎眼,光辉之剑的圣徽在这里能够起到类似“沉默术”的效果。总之,她们进镇子第一秒开始,就被所有人注视,却不被任何人理睬,显得很不受欢迎。所以想要打听大德鲁伊和沼泽地区的情况,就只有赵迈和布彻两个人能做了。
“你的意思是让我留在旅店,你自己出去找?”赵迈从血肠、煎蛋和烧土豆的早餐盘子里抬起头来,难掩诧异的情绪。“有什么事情是我不方便知道的吗?”
“我要去的地方你不方便去,你不会喜欢我过去的朋友,你们不是一类人。”布彻非常坚决的摇了摇头。
“那行,你去吧。大约什么时候回来?因为不管能不能打听到消息,我们在这里都不会停留很久,最多三天的功夫。”
布彻满是伤痕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他思考了很长一段时间,疑惑为什么赵迈会轻易应承下来。他拿不准这个德鲁伊到底是太傻还是太聪明,所以最终只是简单的说道:“嗯,不用那么久。”
他系紧皮甲,将伐木斧插到腰带后面,然后提起了弯刃大刀。临出门的时候他突然回过头来,对赵迈说到:“你晚上最好关紧门,不要给任何人开门。相信你的猎狗,它比你的小聪明要保险得多。”
没等赵迈点头,房门就关上了。透过房间的窗帘,可以看到布彻高大的身影消失在小巷的阴影中。这座城镇似乎能够吞噬一切,不管是女神的光芒还是强壮的男子。
独自一人之后,布彻又找回了熟悉的感觉。背后并没有人照看,一种若隐若现的威胁感吹过他耳朵后面的汗毛,令他的肌肉重新紧张起来。这种紧张,他原以为永远都不会再体会到,他以为自己能够在山谷中得到重生。可惜事与愿违,神灵又一次欺骗了他。
“我还真是******失败。”布彻心中仍旧有着愤懑。做过佣兵,做过保镖也做过骑士,因缘巧合之下还做过一段日子的爵士。尽管没有固定的城堡和土地,但他也算见过世面,享过奢侈。只是一次又一次,他总是成为被迫害或者背黑锅的人,就算是提拔他的家伙也只是想要利用他。他找了一个又一个上司,但只是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出身的平民得不到真正的重用。尽管他小心翼翼,但依旧不是专门耍弄心眼的贵族的对手。丢盔弃甲、身负重伤之后,他逃到峡谷村落中,依靠祈祷和家庭重建生活。
地精毁灭了他最后的栖息地,他已经厌烦了被命运操弄。都说德鲁伊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也许那才是他需要的。暂时跟着麦克,得到自然的庇护,也许是他此生摆脱苦恼的最后机会。再说,目前看来,麦克这人有些鬼点子,处理事情倒也算公正,至少看得过眼。
反正也没什么其他地方好去,布彻就是这样想的。
第九十七章 屠夫与杜鹃
在镇子中绕行了一段时间,布彻来到一处潮湿阴暗的巷子里。路旁的乞丐坐在一张破席子上,身前摆着碗,褴褛的衣服撒发着令人恶心的味道,但他们明亮的双眼却不见乞求的神色。这些是兄弟会的探子,更准确直白的说法是盗贼工会的看门人。他们能够准确地分辨自己人、顾客和敌人的身份。
布彻瞥了他一眼,抬腿就要迈过去。乞丐眼中突然迸射出精光,伸手抽出席子下面的短刀,就朝壮汉扑来。布彻一声不出,抬起一脚就踢到了乞丐的肚子,将他踢飞起来。之后他迅速顺势向下一肘,猛击在乞丐后脑上。
乞丐趴伏在地上一动不动,布彻头也不回就向里走。巷子的阴影中又出现了一些人影,他们手中都拿着利器,从四面八方围上来。布彻朝地上啐了一口,然后说道:“这么急着前来送死?”
“行了,都退下去,不知道这是客人吗?”小巷中开启了一扇暗门,从里面走出来个身着宽松花衬衫的长发男子。他的脸干瘪而且苍白,身材消瘦,就像长时间被囚禁在地牢中的惯犯。“瞧瞧这是谁,凯尔曼加的屠夫,真是稀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