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来说,他一直都是个谜。我好像一不小心闯进了他布下的迷雾,遇见了雾中的他,可他始终让我看不清。
我是在小兴安岭认识他的。当时我和胖子一起去那里插队,住进了当地一个居民家里。那家只有两个人,一个是风烛残年的老人,还有一个是他养子——这个人就是张起灵。
一开始我们俩也不是很熟。他这人性子冷,不爱说话,平时也老板着脸,跟个阎王似的,我还偷偷给他取了个外号叫“闷油瓶”。但他身上就是有种气质吸引我,让我觉得他跟那些村民不一样。而那时候在深山老林里也没什么好玩的,我便天天逗他,引他说话。越靠近他越好奇。他看着也跟我差不多大,但一颗心倒比我老得多。本来我只当山里的孩子比我这种城里来的老成,后来慢慢相处,他开始跟我说一些以前的事,我才明白,他是真得经历了很多。
他并不是打小就在这儿照顾老人,他在来这里之前,去过很多地方。他跟我说他待的最久的地方是墨脱。
他的人生好像很漫长。
虽然他说起来总是三言两语,但我总觉得那是非常漫长的时光。
可我不完全了解他的过去,除了他自己,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
当时他不肯多说,我也挺乐观,觉得我们都还年轻,总有一天他会对我说出他的全部。
现在想想,真是我乐观过头了。人生有那么多变数,稍一恍神,就可能丢掉非常重要的东西。
“天真你想什么呢?!”胖子一声低喝。
我吓了一跳,回过神,突然就觉得手痛,低头一看,就瞧见自己的手指已经被火舌舔到了,赶紧把手抽回来。
胖子是一点都不会心疼人,还在那边笑我,“该!叫你想心事!”他又凑过来贱兮兮地笑,“想什么呢?”
“想起小哥了。”我老实回答。
他一愣,笑容慢慢消失,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其实我心里也难受。不过难受也没用。兄弟,听我一句劝,想开点儿。我也看明白了,你这遭来全是为了他。可你这样也没意思。人都不在了,你这样还有什么用。放下吧,明儿一早我就跟他们商量一下,送你回去。这一去虽然不至于没命,但挺苦的,你就是插队的时候也没受过这种苦,何必呢?”
胖子到底是我兄弟,处处为我着想。
我吸吮着自己被烫得火辣辣的手指,觉得眼睛也挺酸涩。等手不那么疼了,我才道:“我想忘了他。真的。所以我就觉得我最后再为他犯次傻,就忘了他。就当是完成一个愿望,然后就挥手告别。我的人生还很长,他是个过客,只不过我们之间的交集还没结束。所以我再为他走一段路吧。”
我后脑勺儿被他敲了一把,“你说你一学建筑的,哪整的这些破词儿。这叫什么来着,小资产阶级。胖爷我听着头就疼。”
我不由笑了,“你懂个鸟,这叫文艺。学校里那些姑娘都管小爷我叫诗人。”
“诗人个屁。我看你都吃不饱了还作什么诗。做饭!”他骂骂咧咧地又继续当他的伙夫。
我嘴角不由自主弯起来。
本来以为今晚会很平静,没想到还是被惊扰了。
“狼。”黑眼镜言简意赅。我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他已经站了起来,拔起腰间的枪就对准藏骨沟另一边。动作一气呵成,身姿挺拔,拿枪的姿势更是让人觉得他是绝佳的猎手。
我顺着他抢口的方向看过去,只见夜色中隐约可见那些狼幽绿色的眼睛,在我们的射程之外。
我们很快也和黑眼镜一样,武装到牙齿,枪口齐齐地对着它们。
“狼不多,不过是来试探一下我们。”黑眼镜笑着说,“看来,我们不受欢迎。”
早就听说狼是非常狡诈的动物,没想到他们智商这么高,居然还知道试探。我心里暗暗吃惊,全身肌肉都绷紧了,死死地盯着那些鬼火一般的眼睛。
那些狼大概也知道这会儿跟我们硬碰不行,只远远观望着,不一会儿就慢慢散去。
我慢慢放下心,可黑眼镜还维持着那个射击的姿势,目光狠厉地盯着那个方向。我心里一惊,再仔细一看,原来还有一匹狼,体型格外大的样子,在那边晃了一下,又很快隐在夜色里。
胖子张大嘴巴,“操,那狼是白的!”这家伙向来眼力好。
黑眼镜放下枪,扶了扶墨镜,笑道:“是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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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勾心斗角
第十一章 勾心斗角
与黑瞎子带着明显笑意的声音同时响起的,是阿宁的枪声。她朝天空发射了一颗照明弹,明亮的炮弹在我们头顶绽放,也将不远处的狼群以及那头狼王彻底威慑住。
她低头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