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园

小说园>人间怪人 > 第46部分(第2页)

第46部分(第2页)

1000亩地,想像起来会很大,可是放到茫茫的高原戈壁中,完全是芝麻相对于西瓜的区别。

“*”多半是文弱书生,而且像高迎春这样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也很少,大部分都是四十岁以上的中老年,这些人的体质根本适应不了高原的气候。因高原反应发烧肺水肿死去的犯人,多到令人麻木。

塘火监狱和内地监狱的情形完全不同,我们常见的监狱一般都是高墙大院,高墙上还有岗楼,拉着铁丝网。可是塘火监狱不同,没有高墙,甚至连牢房都是敞开式的,如果不是服饰统一的话,你走进塘火农场,简直以为自己进入了一个寻常的西部高原村寨。

在塘火农村,狱警的职责好像和守卫不再相干,反倒像村干部,每天也就是走家串户拉拉家常,早上吹吹哨子叫人上工。仅有的一座监狱塔楼,驾着机枪,形同虚设,几乎没有狱警爬到那个上面去。

因为,在这里,没有犯人动越狱的念头。要走你随时可以偷偷走掉,可是没有足够的装备和团队,你根本走不出这片戈壁。

而且,比戈壁更可怕的是,在犯人中流传的关于戈壁狼的故事。

据说,最大的戈壁狼王个头比豹子还大,碰上戈壁狼,尸骨无存!

高迎春到塘火农场两个月,天天都在琢磨逃跑的事情,他这个人一根筋,犟脾气,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就是对的,外面的大环境怎么样怎么样他不管。所以他认定自己无罪,认定自己不该待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更何况,他家里有母亲有媳妇,媳妇还怀胎十月中,他是家里的主心骨,这一走怎么得了。

所以,他想逃狱,想回上海接上母亲和媳妇,偷渡去投奔堂叔。

他的堂叔在香港。

和高迎春住在同一个监房内的是一个叫宋德奇的中年人,四十多岁,脸上三道触目惊心的伤疤,从右脸颊一直到左耳上方,这伤疤扯得整个鼻梁歪曲,肉红色的疤痕呈现出沟状,足见当初伤痕之深。这个鬼魅一样的男人竟然是个考古学博士,50年代的时候曾经一个人独闯罗布泊,去过楼兰古城。

高迎春有一次忍不住问他伤疤的来历,他只是苦笑,指指高迎春藏在枕头里的包裹,说:“如果你坚持这个,你也会有的。”

高迎春的包裹里全部都是碎碎的黑面馒头,塘火农场的主要农作物是小麦,由于地处高寒地带,小麦品种不佳,这种小麦磨出来的面粉质量较差,用这种面粉蒸出来的馒头颜色发黑。高原地带运输不便,因此,不管是犯人,还是农场的职工和管教干部都是以这种黑面馒头为主食,大家戏称其为“巧克力馒头”。

高迎春因为一心逃狱,所以吃每顿饭都省下小半个馒头,悄悄地藏起来,作为逃狱后的干粮。高迎春揣摩了一下宋德奇的话,心想,难道这个宋德奇也逃过狱?这脸上的疤痕是在逃狱过程中形成的?

什么东西会在宋德奇脸上留下这么恐怖的疤痕呢?

高迎春一下子想到了戈壁狼王的传说。

如果是在南方,高迎春私藏的食物早就变质发霉了,青藏高原的气候虽然干冷,食物保质时间却要比其他地方长一些,纵使是这样,高迎春的黑面馒头上还是慢慢渗出点点霉花来,高迎春不能再等了。

初冬,高迎春开始逃狱!

70年代,青海湖还没有对外开放,周边是一片茫茫的草原,荒无人烟,风沙嗖嗖,寒气逼人,只有一条公路顺着青海湖边由西宁通向拉萨,这就是青藏公路。高迎春明白,要活着走出青海,就必须活着走到青藏公路。

从塘火农场到青藏公路,有一条不是路的路,卡车穿越戈壁草甸,那是来往塘火农场的运输干线。这条干线,是建造农场之初,地质学家摸索出来的离青藏公路最近、土质最坚实,最不易迷路的路线。

即使是这样,每年都还是有人有车在这条运输干线上莫名其妙失踪。

高迎春可不敢在这条干线附件逗留,被人碰到就有被抓的危险。高迎春选择了另一个方向,那是一大片无人区。

一开始两天的日子倒还不算难受,有吃有喝的,晚上不敢生火,窝在石头堆里熬着。到了第三天中午,荒漠上忽然刮起了大风。高原地区毫无阻隔,风势强劲至极,大风刮起地上的小石块硬土粒,像子弹一样打在高迎春身上,痛彻心肺。

高迎春被风吹得站也站不住,哪里还能腾出手去阻挡碎石,只得趴在地上,死死揪住些草根灌木。风把高迎春的行囊撕碎,他的干粮丢了,水囊破了。一直到晚上,大风才停了。高迎春精疲力尽躺在地上,仰面向天,看着仿佛伸手可及的洁白云朵,心如死灰。

一只秃鹫远远看着他,仿佛在等待着他的死亡。

就在这时,高迎春听到脑袋后方传来悉悉索索的脚步声……

高迎春拼命仰头,向后方看去,只见一个小孩儿向他摇摇晃晃地走过来。

这孩子看起来只有三四岁,裸着身体,不着片褛,粉雕玉琢,白白嫩嫩。高迎春看傻了眼,浑忘了身上的疲累,一骨碌爬起来,在这荒僻的高原之地,出现豺狼虎豹他都不吃惊,就算来个十丈高的野人,他也没有这般吃惊!

这种地方,怎么会出现小孩儿?

他家的大人去了哪里?在附近吗?如果附近有人,说不定自己就得救了!高迎春精神一振,哑着冒烟的嗓子问:“小朋友,你父母呢?”

那小孩儿咧嘴对着他笑,发出毫无意义的咿咿呀呀声,原来,他根本不会说话。

天渐渐黑了下来,无人区的夜晚是非常恐怖的,因为空旷,所以可以清楚地听到远方的狼嚎。所幸到了晚上,温度就降了下来,风也渐渐熄止,不再像白天那么难耐。

高迎春盘问了那个小孩儿半天,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白天的狂风刮破了高迎春的行囊,那包仅有的火柴也丢了。高迎春不是原始人,不会钻木取火,所以晚上也生不了火堆。没有火堆就不能御寒,也不能预防野兽。所以他只得拉着小孩儿起身行走,希望能靠着小孩儿的本能寻着他的父母。

起先还是高迎春拉着小孩儿行走,十几分钟后,那小孩儿越走越快,倒变成他拉着高迎春走。高迎春暗暗心喜,看来,他记得回到大人身边的路!

可是这么一直走一直走,高迎春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自己已经累得要死,那小孩儿却还蹦蹦跳跳精神气十足。两个人这一路行来,差不多已经走了十几公里的路程。

一个小孩,怎么可能在白天那种狂风下走出这么远,还一点没受到伤害?

这个小孩恐怕根本没什么目的地,只是在漫无目的乱走。明白这一点,高迎春浑身的力气像被一下抽光,扑通一声坐在地上,再也不想起来。

那小孩听到声音,回转来拉高迎春,高迎春话也懒得说了,只是赖着不起身,那小孩倔强地又拉又拽,到后来急了,张嘴在高迎春肩膀上咬了一口。

别看小孩子人小,牙齿的力道倒不小,一下把高迎春肩膀咬破,渗出血来。高迎春痛彻心腑,说也奇怪,疼痛有时候就好像兴奋剂一样,激发得高迎春又来了力气。

那小孩如此逼他走路,难不成他真的对这片地域非常熟悉,知道哪里可以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