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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第1页)

晚上我做梦了,梦中我变成了孙悟空,肩扛金箍棒,踩在云彩里悠哉游哉地闲逛。突然,我发现前方有一块锦绣之地,那地方山花烂漫,彩蝶飞舞,漫天飘着花花绿绿的钞票,成群的仙女在河边嬉戏打闹。我爹的腿上坐着我弟弟,我爹对我弟弟说,这可真是个好地方,跟你哥哥商量商量,以后咱们家就住在这里了。我弟弟高兴得直流口水,好啊,好啊。我按下云头,找到土地神,告诉他我的想法,土地神满口答应,飞奔至王母娘娘那里汇报情况。王母娘娘一听,感动极了,她说,杨远你是个孝子,马上办!于是,我们一家三口一头扎进这块锦绣之地,从此再也不用为生活操劳了,好像最后我们都成了神仙……

从烟台回来的路上,小杰把车开得飞快。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刮来的砂雪,呼呼地往风档玻璃上砸,车带起来的风又将它们哗地吹散,它们毫不气馁,迎着下一辆车又扑了上去,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帮红了眼的劫匪,蛮横而又执著,充满霸气。因为过于细碎,它们没有落脚的地方,风可以随意地将它们从任何角落吹起来,吹到天上,吹到沟渠里,甚至吹到任意一个看不见的黑洞里去,于是它们挣扎,随着风漫天飞舞,扑向一切它们感觉比较塌实的地方,前仆后继,无所畏惧,直到太阳出来,将它们融化。

二十九日夜里下了好大的一场雪,年三十那天我和弟弟出门贴对联的时候,门几乎都推不开了,厚厚的积雪堵在门口,像是垛了一层面口袋。贴完了对联,我和弟弟一起动手在院子里堆了一个巨大的雪人。我爹出来一看,乐得围着雪人转了好几圈,嘴巴咂得像唤猪,好好,好,我两个儿子手艺不赖,有雕塑家的功底。说完回屋用一件旧衣服给它做了一顶帽子,是灶王爷戴的那种,然后又撕了几缕布条给它粘上胡子,命令我弟弟研墨,我爹亲自提笔写了一张条幅挂在它的胸前……“上天言好事,下界报平安”。我爹说,瑞雪兆丰年,用雪做成的灶王爷最吉利了,它会保佑咱们每年都过着吃饭不愁的日子。我心想,你说的那是迷信话,想要过上好日子是需要打拼的,咱们家的灶王爷还是我来当吧。除夕夜,我和我弟弟放了一支很有面子的鞭炮,把周围的鞭炮声全压住了,我告诉弟弟,这就证明咱家在今年会有好运气的,周围的任何人都比不上咱们家。我俩在院子里放鞭、烧纸的时候,我爹就站在屋里,隔着玻璃往外看,眼里闪着泪花。

吃了年夜饭,我们三个人围在一起闲聊了一阵,我弟弟就和我爹一起睡了。我睡不着,披了件衣服走出门来。下过雪的夜空分外宁静,四处弥漫的硝烟让空气显得很粘稠,流动得非常吃力。远处依稀还有爆竹声传来,让人觉得仿佛是置身在一部灰黑的老电影里面。这个时候我突然就想起了我妈,我不知道她在天国那端生活得怎么样,她会想起我来吗?在她的记忆里,我一定还是那个淌着鼻涕的顽童,那个整日奔跑在尘土飞扬的胡同里的小孩儿,她也许不会想到,她现在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了,已经能够为这个家担起一份责任来了。

回到屋里,我看见我爹躺在我弟弟的床上,两条枯树根似的胳膊把我弟弟搂得很紧。

我弟弟在笑,嘴咧得很大,像一只巨大的蛤蜊一样,整个脑袋只是一张嘴。

我站在床下看着这爷儿俩,一动不动,直到自己的眼前一片模糊。

初六,胡四请客,在电话里,我试探他:“四哥,还是咱们几个老伙计聚会?”

因为怀着想见芳子一面的鬼胎,刚落话音,自己先红了一下脸,耳朵也嗡地响了一下。

胡四似乎猜出来我心里想的是什么,直截了当地说:“还有芳子,来吧。”

好,今天我就找个机会跟芳子表明心迹,成了就托关系给她找个工作,总是这么闲逛可不好,让她下了班去我家里住,这没什么,我的不少朋友都这么干呢,何况芳子也没地方住,等我把一切都安顿下来就结婚。不成就拉倒,权算我做了一场春梦,不丢人。

在家里先往头发上喷了几下发胶,让原先乱蓬蓬的脑袋有了一点儿造型,然后出门找了一个刮脸手艺好的理发老头,特意让老头把胡子给我留了一点茬儿,让我看上去成熟一些。出门的时候,一阵风吹到我的下巴上,感觉硬梆梆的,很阳刚。我用一根手指抚摸着那些硬硬的胡子茬,那根手指立刻就敏感起来,满手指毛茸茸的,心里头随即也毛茸茸起来,眼前的一切都是毛茸茸的,让我怀疑自己是否一头扎进了一坨新鲜的棉花里,心一下子恍惚起来,似乎带了痴呆的症状。今天的风很大,经常吹掉某个人的帽子,空气干冷干冷的,风似乎把世界的水分吹干了。这很好,我喜欢这样的感觉……风萧萧兮什么水寒嘛,古代壮士的意境。

走在路上,我目不斜视,感觉这个世界是我的,没有我办不成的事情。我回忆起第一次见到芳子时的情景,我觉得她对我一定也产生了好感,要不她为什么会用那样一种游移不定的目光看我?我要加把劲!《国际歌》上都这样唱,趁热打铁才能成功,可见国际上都提倡这个。国际上都提倡的东西一定有它的道理,我应该胸怀祖国,放眼全球,把一切我能够得到的东西,全划拉到自己的身边,那样才符合国际潮流,才能体现我的人生价值。那一刻,我感觉自己都要飞起来了,飘得厉害。

站在胡四饭店门口的林武穿一件贼亮的皮大衣,老远一看就像一个杵在那里的啤酒罐。我赫然发现他的旁边站着芳子,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芳子的头发在风中飘扬着,宛如一面黑色的旗帜,她在笑,笑得纯真极了,像一朵刚刚开放的小花。我迎着她走了过去,我走得很沉稳,极力装出一付满不在乎的样子,我想让她看看,我杨远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任何女人在我的眼里都是小菜一碟。眼前突然一花,饭店门头上的灯笼忽地划了一道漂亮的弧,脚下的一块石头把我绊了一个非常优质的趔趄。扶着林武站起来的时候,我羞得无地自容,看着门口摆的一个盛满海水的大缸直发愣,若不是知道自己的水性好,我连跳进去自杀的心都有了。芳子似乎没觉得我这样有什么不好,边来搀我边开玩笑:“地下有个大元宝,远哥要去抢呢。”我尴尬得说不出话来,低头甩开她,疾步进了饭店。

胡四的对象笑眯眯地瞅着我,揶揄道:“杨远,腿怎么软了?这几天喝哗啦了?”

我好歹站稳当了,冲她一呲牙:“我怎么能腿软?四哥的腿才软呢,让你给忙活的。”

胡四从旁边转了出来:“哈,你小子啊……得,看我的,今天不把你的事儿办了,我改姓。”

饭店的厨师回家过年了,胡四两口子亲自去了厨房。

我跟林武和芳子坐在靠近门口的椅子上,外面的阳光把芳子的脸映得五彩斑斓。

林武不停地跟我絮叨一些在劳改队里过年的往事,我一句也没听进去,满脑子全是穿着洁白婚纱的芳子。

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在门外响了起来,我歪一下脑袋往外看,小杰正从车上跳下来。

林武把嘴巴咧得像只蛤蟆,用胳膊肘捅捅我:“不放心?让小杰帮你把把关?”

这话被芳子听见了,红着脸,猛地踹了林武一脚,扭头进了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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