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眠的晚上过去,清晨的曙光洒落大地。谢修臣换上西装,打好领带,依旧觉得凉意袭人。以前天气变冷,他总是会条件反射害怕看见欣琪伸出手,因为她上中学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公主癌变成了女侠癌,直接表现就是会做一些幼稚的恶作剧。
记得他十六岁冬季的晚上,他洗完澡裸着上身经过她的房间,见她把手从伸在被子外面,赶紧走过去,抓着她的手往被窝里塞:“收进去,你都冻成这样了。”
她看看自己的手,抬起脸肃穆地说:“不,我在修炼神功。”
他心中预感不好,微微睁大眼:“不要修炼了,手收回来。”
她冷笑了一下:“哥哥知道我在修炼什么功吗?”
“知道。”
躲已经来不及了,见她穿着卡通睡衣猛地从被窝里跳出来,他倒抽一口气,被她追杀得满屋跑。最后她在角落里逮住他,大叫一声:“寒、冰、神、掌!”那一声“掌”喊得抑扬顿挫,与此同时,她将冰凉的五指在他背上印下去!
他“啊”地叫了一声,也不拉开她,痛苦地受了这一掌,倒在柜子上,慢慢滑落在地,有一种溺死美少年的凄凉:“……告诉我妹妹,我会永远爱她,让她不要难过,因为……以后夜宵……没人帮她买了……”
“啊!不可以!你不可以死啊哥哥!哥哥啊!”她跪下来抱住他,痛不欲生地喊道,“——我的夜宵!!”
默默听她哭嚎了半天,他面无表情地捏住她的脸:“奥斯卡影后,哭够了吗?”
“没有。”她也捏住他的脸。
这时,谢茂愤怒的声音从楼下传上来:“谢修臣,谢欣琪!你们俩闹够了没有!吵得我心烦!这么晚还不睡觉,都给我滚去睡觉!”
他们这才统一战线,对彼此做了“嘘”的动作,缩着肩膀偷偷笑成一团。他低声说:“欣琪,这个点你该饿了,我弄点夜宵给你吃吧。水果怎么样?”
“好呀。”
“你要吃什么?”
“方便面。”
“……”
想到这里,谢修臣的嘴角禁不住扬了起来,可是笑了一会儿,又渐渐笑不下去。人如果不会长大,一直都是天真快乐的十多岁,那该有多好。那个时候,他已经清晰地知道她是他这辈子最珍惜的女孩子,却又不用担心结婚生子的事,不用担心分开的事。他也永远不会失去她,不用亲眼看她投入其他男人的怀抱……
他有些担心谢欣琪的情况,敲了敲她的房门,没有得到回应。于是,他直接推门进去。本以为她又像上次那样坐直升机离家出走,但她居然还在床上,抱着被子缩成一团,和昨天坐着的姿势一样,好像是哭到累就倒下去睡着了。他替她把被子理好,拨开她额前蔓草般的头发,再重新把被子盖在她身上。哪怕还在沉睡,她的眼睛也很明显地红肿着。那双白皙而充满女性气息的手,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在他身上拍下“寒冰神掌”。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一切已经偷偷改变?他不知道。他知道的是,她离自己越来越远了。他用手背试了一下她的额头,确认她没生病,本想吻一下她的额头,但最终也没这么做。
欣琪,我保证,这样的事再也不会发生。不会让你再受到伤害。
他在心中如此对自己说过,转身出去,在门缝里最后看了她一眼,把房间的门轻轻地、静静地关上。
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经历这种事情:过度在意一个人,因为自己经常想着他,所以擅自曲解他的每一个动作与表情,自圆其说他所有的不在意都只是别扭而已。然后,又唱独角戏一样受到打击,觉得尴尬、懊悔。这种时刻就连和他说声“谢谢”,都像是在自取其辱。每每看见别人处于这种情况,谁都不会觉得是多大的事。可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连出去面对无关紧要的人,也会少了许多自信。洛薇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的,因为身边还有苏嘉年。
跟爸爸预测的一样,苏嘉年是个无可挑剔的男人,除了偶尔过度挑剔——他会不经意透露出洁癖,碰过手机都要去洗手,看见女孩子过度圆润会嫌弃对方的自制力。他表露这种情绪的时候,洛薇总是会默默地把视线从冰激凌店挪到别处。他的好也不是没有底线的。有一个晚上他们俩约好出去吃饭,但因为Edward临时把她叫走,她的手机又没电了,让他在餐厅里白等了一个小时。之后,他并没有责备或教唆她,而是买了一个充电宝给她,还亲自送到家里来。本来她已经觉得很愧疚,看见充电宝,更是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埋掉。作为男人,苏嘉年还真是有一份有些女性化、过于艺术的纤细。他还是一个耐心很好的人。时间囊的事他已自嘲过,但追求她的势头却越来越明显。一周里最少有两三天,他会单独叫她出去吃饭、看电影、去图书馆、听音乐会等等,却不主动要求更进一步的发展。她知道,他想让她来做决定。
如果不用与贺英泽见面,洛薇大概已经和苏嘉年顺利成为了男女朋友。可是,见贺英泽是不可避免的事。贺英泽已经完全把她当成了秘书,时不时让她陪他去社交与娱乐,同时传授她工作经验,似乎是在有意识地帮她……在这些过程中,她只看见了他更多的优点,像他马术好到能骑着狂奔的野马去套头马、海钓总能钓到最大的鱼、野外捕猎也从未失手。说到赛车,他更不只是看比赛这样简单,他是真的去约了赛车手一起开车比赛。任何与竞争和冒险有关的东西,他都特别喜欢。洛薇知道他不是自己能束缚住的男人,又无法戒掉对他的迷恋,心情很烦闷。但她不喜欢跟人倾诉自己的心情,因为知道倾诉解决不了实质问题,无非是给人添加茶余饭后的笑料罢了,所以养成了在记事本里写下心情的习惯。
这个周六,贺英泽又把她这跟班带去海钓。她躲在阴影下与紫外线做斗争,拿手机网购又一瓶防晒霜,以免再次听到小辣椒说“跟薇薇比我真是雪白雪白的”这种鬼话。常枫倒是跟一德国佬似的享受着阳光:“洛小姐,怎么在King的面前,你也敢玩手机啊。难道是在跟喜欢你的男人聊天?”
洛薇飞速看了一眼贺英泽:“我在回朋友短信。”
“男朋友?”见她拼命摆手,常枫一双眼睛弯了起来,“那是很重要的朋友吗?”
“是的。本来她约我今天去吃饭,我拒绝了。”
其实她是在间接暗示贺英泽,周末应该给她假期。没想到贺英泽没一点反应,常枫反而来了兴趣:“连那么重要的聚会都放弃了,我们六哥果然魅力无限。”
陆西仁撑着下颚,也看向洛薇:“贺六公子的美,是悬在花间的朝露,是春日氤氲中的青莲色桔梗,是天空淬炼出的月光。假若他诞生在牛皮纸记录的洪荒年代,就是海神的一滴眼泪。”
在这种环境听见这样的台词,而且陆西仁周身弥漫着中世纪吟游诗人的诗意,洛薇感到非常迷茫。但再看贺英泽,他完全不觉得不适。常枫善解人意地说:“你不用理陆西仁,他从小看了很多英法的名著,后来还去巴黎主修法国文学,不晓得怎么正常说话。倒是洛小姐,你是不是也觉得六哥很有魅力?”
洛薇又看了看贺英泽。他刚赶走驾驶员,自己开起了快艇。他的宝蓝墨镜反光到可以直接当镜子用,大到盖住半张脸。海风吹乱他的刘海和衬衫,他专心致志地享受着飙快艇的爽感,像是没听到他们的对话。记得小时候,每次看见他鼻尖上的痣总觉得很可爱。但现在看上去,他的脸部轮廓成熟很多,那颗痣竟显得他侧脸有几分性感……
“洛小姐,口水快流到衣服上了,赶紧接住。”常枫的发言把她吓了一跳,他用上排牙齿咬了咬下嘴唇,笑得坏坏的,“洛小姐喜欢六哥吗?”
洛薇快速抬头:“不喜欢!”
“哇,反应这么大,更让人怀疑啊……”常枫干脆转过头来,冲她眨眨眼,“那你想和六哥上床吗?”
陆西仁很配合地补充:“洛小姐,你可以任心房的幻想之花绽放,任灵魂飞向极乐的天堂。”
像是天雷劈中了天灵盖,血也全部都涌到双颊。若不是考虑到环境问题,洛薇一定已经惨叫出声。所以,哪怕忍得很痛苦,她也只能指着他,颤声说:“你……你们……”
“常枫,陆西仁,你们别闹她了。”贺英泽终于开口发言,但也没有看他们任何一人。
“是,是,听六哥的。”
他们确实也没机会再闹腾。贺英泽开船比驾驶员猛多了,简直跟开赛车一样。直奔海中央的过程中浪涛飞溅,快艇颠簸,跟着同行的人晕的晕,吐的吐,热的热,就连常枫陆西仁都加入了这一行列。最终,快艇停在了比赤道上还热的地方。贺英泽的属下们全都恨不得拿牙签撑住眼睛让自己不要睡去,他却精力旺盛得很,不断往快满出来的大桶里丢活鱼。洛薇觉得很羡慕他,不管面对什么事,他总是应付裕如。她地位比他低那么多,却一肚子烦心事——虽然报名参加了Cici的竞选,也打下了三十多种设计草稿图。但不管是哪一种,她都不甚满意。然而,看见他把钓竿快速收回的侧影,她觉得这一幕很有美感,脑中闪现出一条项链的轮廓:一条椭圆弧度的细项链上,七颗小珍珠竹节般等距镶嵌其上,就像眼前绷紧的钓竿一样。至于项链的坠子……这时,贺英泽刚好钓起一只色彩明艳的蓝鱼。它摆动着尾部,生机活现地拉动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