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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兔腿红亮有光泽,煮之前腌制过,咸香味全都渗到肉里面。

祝陈愿最喜欢吃盘兔的表皮,煮熟了再上煎锅煎制表皮酥脆,她两指用劲将皮撕扯下来,小滴油脂落到火盆中,绽放出小小的火花。

表皮能挤出来的油脂并不多,祝陈愿咬上一口,香酥的口感和咸香的味道充盈在口中,越嚼越香,到后头连渣子都化在舌头上。

“岁岁选的盘兔顶好,这肉吃起来满口溢香,肉嫩而不柴。”

祝清和吃完兔腿后,发出由衷的感叹。

“哪是我选得好吃,是人家大师傅有手艺,专做这行的,才能做到这般地步,要是换我来做,还差点意思,火候不到家。”

祝陈愿站起身来,去洗洗油腻腻的手,边走边回着祝清和的话。

她晚食吃得很饱,现下吃完一根兔腿后,肚子再也塞不进去其他的东西。

洗手后离入睡还有点时间,她干脆从旁边移了个小炉子过来。

乘着往陶炉里倒水的工夫,她喊着,“阿爹,你帮我炉子里生个火。”

“不是刚吃了盘兔,岁岁,你这是又要做什么?”

陈欢抬头后,不解地发问。

“前日黄大哥不是送了条赤梢鲤过来,今日顺手处理了,留着它的鳞片,做滴酥水晶鲙,放一晚上,明早起来就可以吃。”

等到炉子里升起火,陶炉放在上面煮,祝陈愿从一路提着的篮子中取了一包东西出来,是赤梢鲤的鳞片。

看到这鳞片,她就想起太婆教她做菜的时候说过,会庖厨的人和擅长庖厨的是不一样的。

会庖厨的,大多数都是能把菜蔬做得好吃,更有甚者,只用上好的时蔬来烹制菜肴,让其可口。

可擅长庖厨的人,即使是鱼鳞、猪皮以及下水,都会物尽其用,让其变成美味。

祝陈愿始终记着这样的话,物尽其用,而不是只取食物最好的部位,其他的弃之不用。

鳞片上的黏液洗净后,投进陶锅里小火慢煮,等汤浓稠后,就撇去鱼鳞,放置一晚。

陈欢应了声,转头又起了另一个话题。

“绣院里不是发了奖赏,从莱州运来的棉,每两得要百文呢,这里也有一斤多的量,还有发的布料,我瞧过了,颜色还算是鲜艳,可以给你和勉哥儿都做一件木棉裘,可比夹袄穿着暖和。”

暖黄色的火光映照在窗棂上,旁边炉子里不时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盖子被热气掀得振动,外面数九寒天,几人就这样坐在火盆前烤火,时不时交谈几句。

雪蹄吃完骨头,趴在祝陈愿的脚上,昏昏欲睡,时不时晃晃尾巴。

五更天的祝家院墙外,有行者手执铁牌子,用铁棒敲击着,两者相击的响声在巷里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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