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个职业在美国是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
同时也是非常受人敌视的职业。
他在全美家庭“理想就业榜”中,永远排在前三位。
在2018年,这个榜单前三位分别是:华尔街工作者、律师、医生。
但是它也在全美“最不受欢迎职业榜单”中名列前茅。
法兰克-奥斯丁。
就是这样的一位律师。
他就业于西德-奥斯丁律师事务所,是这个律师事务所在洛杉矶分部的总负责人,大律师。
西德-奥斯丁律师事务所,是一所在全美国排名都很强的大型律师事务所。
作为这所律师事务所的洛杉矶负责人,法兰克-奥斯丁是非常忙。
像他这样的大律师,全美国加起来也不超过500位。
这500位大律师,收入最低的年收入也是五百万美金以上。
而收入最高的那位律师,他的身家是15亿美金。
法兰克还达不到那种程度。
他正在向全美前两百名的律师努力。
今天法兰克接了一个工作。
这个工作他本来是不愿意来,因为这种程度的法律法务援助,对他来说简直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情。
作为专门服务于真正富人的大律师,这种法律援助服务,律师事务所是经常接到的。
富人们的要求千奇百怪。
有时候他们要律师想尽办法搜索法规,让他们可以在禁止驯养的地方,合法的养一头非洲鬣狗。
有时候他们又会想要在禁止飞叶子的地方,让律师们找到,可以让他们在公众面前飞叶子而不受惩罚的服务。
千奇百怪的要求。
事关着大律师和律师所的声誉,只要接下来案子,就算很奇怪的要求,律师们还是要尽力满足。
往往越是年轻,越是根基浅薄的富人,对于法律援助的要求,就会越是奇怪。
这种程度的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服务,大型的强力的律师事务所,一般只会派出他们公司中的年轻人。
那些刚刚毕业就可以拿到月薪18万美金年薪的年轻人,他们要付出的,必须等于他们所得到的。
但是最终他却不不得不陪着雇主一起来。
有两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