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志惯了,他既然定位《银河英雄传说》是一部大片,就习惯性地将自己抛开不考虑了。而现在听到沈信的话,他却不由怦然心动,觉得杨威利这个角色对他自己有着莫大的诱惑力。
不过他毕竟是一个很冷静的人,虽然从演员的角度觉得自己很希望能出演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忘记自己还有一个老板的身份,从商业和艺术角度来看,他不得不衡量自己是不是能够胜任这个角色。
看到刘德华沉吟不语,沈信又加了一句:“你行的,华哥。”或许是旁观者清,沈信更能看出刘德华需要突破的不是自己的演技,他的演技已经足够好了,只是需要突破一道心障,认为自己只能靠勤奋而不能靠才华的心障。实际上在沈信看来,刘德华已经在演技上达到一定的高度了,但相应地在心态上,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高度。所以沈信不仅对刘德华提出这个提议,还极其主动地鼓励着他。在他心里,他觉得如果没有杨威利这个角色来领衔刘德华的演艺事业,那将是一个莫大的遗憾。
沉默半天的马天成这时也开口了:“华哥,原谅我的无知,我居然没有看出你正是扮演杨威利当仁不让的第一人选。不过这正说明你是最合适的,在平时默默无闻,一旦需要发光就是光芒万丈。你就是杨威利的现实化身,不用再犹豫了,你要不答应出演,我就誓不罢休。”
刘德华哑然失笑,忽然慨叹一声:“我老了。”
“老什么老?华哥绝对一点都不老。”马天成继续说道:“老刘,老刘,力气大如牛……”
话未说完,马天成已经被沈信踹到一边:“去你的,华哥又不是刘姥姥。”
马天成也不生气,笑嘻嘻道:“我只是形容华哥的精力充沛,容光焕发罢了。”
看到沈信和马天成的嬉闹,刘德华沉思半天,忽然又笑了:“这个问题嘛,容我再想想。”在一种久违的热情鼓舞下,他忽然觉得自己象年轻了许多,觉得杨威利这个角色象魔咒一样诱惑着他,只不过他暂时还没有下决心。
听到刘德华这么说,沈信和马天成相视一笑,留刘德华一个人去沉思,他们先退了出去。他们都相信刘德华是最适合的人选,同时也肯定他抵抗不了杨威利这个角色的诱惑,除非他已经完全不热爱演艺,但这更是不可能的。
(第九十一章 完)
第九十二章 异想天开
从刘德华的办公室里出来,马天成另外有事先走了,沈信正要继续去找任务和完成,手机却在这时响了起来。沈信连忙接起,马上就听到凤仙急切的声音:“信,你快回来吧,秦歌和典娆一见面就打起来了。”
“什么?”沈信一听就晕了,这两个可都是非人类,真要闹起来可是大麻烦。
“我马上回来。”沈信对凤仙说了这么一句,也顾不上去找任务和完成了,马上施展瞬间转移向家里移去。
在家门口现身,沈信快步进入院内屋内,一看之下不由啼笑皆非。说是打起来也没错,但实际上只是典娆一个人在打,秦歌却是包头鼠窜,狼狈不堪。不过这也够看了,客厅并不大,秦歌能逃避的地方也不多,典娆紧追不舍,逮住什么东西就狠狠地丢向秦歌,等沈信到来时,客厅已经是一片狼籍。不过说也奇怪,无论秦歌怎么狼狈,他就是不往外逃,还时不时挤眉弄眼地对典娆说着什么,这样的行为更激起典娆的怒火,于是追斗就一直进行着。
看到其实没什么事,沈信稍感放心,同时又好气又好笑,大喝一声:“住手!”
一听到沈信的喊声,秦歌抬头看到他,马上欣喜地向他本来。
“老大,你可来了,你要为我主持公道啊。”秦歌一溜烟躲到了沈信的身后,还不忘先拉个同盟军。
“你给我出来。”典娆在沈信面前止步,并没有立即和沈信打招呼,只是忿忿地对着沈信身后的秦歌喝骂。
“我就不出来。”秦歌耍赖皮般说完这一句,接着又嬉皮笑脸地说道:“只是因为爱你我才不伤害你,不要以为我怕了你。哼,女人!”
“不怕你就出来打呀,扭扭捏捏,你也算是男人?”典娆一听秦歌的话就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又要大打出手。
“慢来,慢来。”沈信连忙拦住典娆,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先说清楚好不好?”
“信哥哥,你一定要把这个流氓赶走,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了。”典娆一说起来就是眼泪汪汪,看得沈信心疼无比。秦歌倒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时不时瞟上典娆一眼,好象很得意的样子。
“这个家伙一点公德心也没有,每天晚上也不管人家有没有休息,他就一直象只野猫似的在人家窗前鬼叫鬼叫的,烦死了。再这样下去,我是会神经衰弱的。”典娆一边说一边狠狠地瞪着秦歌。
在典娆的讲述下,沈信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不由大是好笑。原来自从见过典娆之后,秦歌情根深种,虽然在大陆拍戏,但每天晚上都会偷偷溜回香港去骚扰典娆一番。
第一天,秦歌带着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来的一把破破烂烂的吉他,来到典娆窗前引吭高歌。这家伙还玩深沉,选了一首《莫斯科郊外的夜晚》来唱。
“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只是风儿在轻轻唱。”秦歌深沉深情的演唱刚到了这里,已经是一声“哎哟”叫了出来,因为他的面部突然被不明飞行物击中。如果说肉体上的打击还是秦歌能忍受的话,那么接下来传出的声音就沉重地打击了他的精神。
“深更半夜,什么人在哪里鬼叫?你不睡别人还要睡,在这样下去我可要不客气了。”典娆毫不客气地打击了秦歌的演唱热情,秦歌的第一次殷勤算是白献了,就此铩羽而归。这也就是他对沈信说要去“找自信”的那一夜,遭受这样的打击后,他于是去CS中发泄。
经过第一天的失败,典娆以为秦歌应该不会再来了,但她错了。第二天,秦歌抱着“一不怕死,二不怕苦”的坚定爱情信条,依然准时地出现了。痛定思痛,他决定改唱中国民歌,精心选择了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
可惜曲目有变,结果却没有变。还没有等他唱到皮鞭,他心爱的姑娘的皮鞭已经劈头盖脸地抽下来了,而且不是他期望的“轻轻地”,简直是狂风暴雨般的沉重猛烈。经过顽强的抵抗和坚持,秦歌还是没能唱完一曲,已经被典娆赶出了家院。
不过也还不得不佩服秦歌的韧性,经过两天的挫折,第三天他又以一个百折不回的爱情斗士的形象出现了。这次他更是有备而来,经过细细研究,他选择的是刘德华的情歌。他暗自心想,这可是老大的老大,典娆说什么也不会不给面子吧?
他的估计对了一半,典娆难得有耐心地听完一曲,还打开窗户给了他一个甜甜的微笑。秦歌暗自欣喜,以为他的诚心终于打动了典娆的芳心。但还没等他高兴完,典娆已经一脚踹中他面门,将他再次打倒在地,同时戟指怒斥:“歌是不错,可你唱的是什么啊?好歌也得好歌手来唱,你这种下九流的业余歌手,唱歌跟狼嚎一般,也配唱这么好的歌吗?简直是暴殄天物。”于是可怜的秦歌再次遭到了沉重的打击。
经过三天的挫折,秦歌决定结束注定辉煌不了的演唱事业,开始专攻诗歌朗诵。于是,典娆每夜还是不得安宁,被迫听着秦歌情义绵绵的长篇朗诵。而且秦歌也学聪明了,根本不让典娆找见他人在什么地方,只是他的声音却是无处不在。
这样的诗歌朗诵一直持续着,典娆简直是快要发疯了,可是找不见秦歌也没有发泄的地方。正好今天秦歌回来了,典娆马上把这么多天郁积下来的怒火一次性发泄了出来。
其实单就今天来说,秦歌其实也没做什么,只是一见到典娆就看得有些沉迷罢了。但他这种陶醉的神情在已对他狠之如骨的典娆看来已经是绝对地不可饶恕了,于是一场大战就此开始。
听完典娆的讲述,沈信好笑得不得了,怪不得那几天一拍完戏就看不到秦歌了,原来是去执行他的“泡妞行动”了,也难怪每次回来都无精打采,原来是受打击了。
回头再看秦歌,本来在典娆讲述的过程中还似有羞愧之意,现在却是昂首挺胸:“爱一个人就要不怕艰难,不怕困苦,那怕是上刀山,下油锅,我是绝对连眉头也不会皱一下的。即使你的拒绝象崇山峻岭一般不可攀越,我的熊熊情火却仍象大兴安岭的烈火一样不可抑制,即使你的冰冷象千年冰山一样不可消融,我的热情还是象广阔大海一般汹涌澎湃。”
沈信听得目瞪口呆,这家伙,也太能掰了吧?而典娆已经掩起耳朵大叫起来:“信哥哥,你可都听到了,这简直不是人所能忍受的嘛。”
沈信强烈地对典娆表示了同情,不得不承认,秦歌的深情朗诵实在是一种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