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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六章(第2页)

他的脸都气红了,在大街上开玩笑也不好这样开的,让人看了什么样子。

等他和那人握了手之后,话就没有如此说,而是:

“现在你住在哪里?我还没有去看你。你这一年干什么?胃病还没有好哇!”

那人也就和他说了一大套,临走才把帽子交给了马伯乐。

马伯乐一细看:

“唔!”

帽子上有一个洞洞。

“这是谁干的事?这是怎么来的?”

马伯乐正在研究着,他的朋友说一声:

“老马,你的帽子可以换一个了。你是不戴帽子的,一年不见,却戴起帽子来了。我看走路的样子是你,我就给你摘下帽子来瞧瞧。”

说完了,他就走。

马伯乐想:这小子,这不是和我开玩笑吗?他妈的!

一路上他研究着帽子到底是怎么出的洞,没有研究出来,等到家里才明白了。他生起火炉烧饭时,用扇子扇着火,火花往四边飞,飞到他自己的手上,把手给烧了一个小黑点。因为手是活的,烧得热辣辣地痛,他把手上的火星立刻打掉了,所以,没有烧了多大一片,而只是米粒那么大一点。马伯乐立刻明白了,帽子的洞是火烧的。他赶快去看看,枕头和被子烧着没有,因为在电灯底下,虽然说是很亮了,但到底看得不怎样清楚。似乎是并没有烧着,但是他很疑心,他想想那说不定,所以他把炉口转了一个方向,仍是用扇子扇着,使那火花撞到墙上去,再从墙上折回来落到别处去。这个马伯乐就看不见了,他很放心地用力扇着火。火星从墙上折回来,竟或落在他的头发上,落在他的脸上,但这个不要紧,这是从墙上折回来的了,不是直接的了。

马伯乐一天到晚都是很闲,惟有吃饭的时候最忙,他几乎脱了全身的衣裳,他非常卖力气,满身流着汗,从脚到头,从头到脚。他只穿着小短裤和背心,脚下拖着木头板鞋。

但他一天只忙这么两阵,其余的时间都是闲的。

闲下来他就修理着自己的袜子、鞋或是西服。袜底穿硬了,他就用指甲刮着,用手揉着,一直揉到发软的程度为止。西服裤子粘上了饭粒时,他也是用指甲去刮。只有鞋子不用指甲,而是用木片刮,其余多半都是用指甲的。吃饭的时候,牙缝里边塞了点什么,他也非用指甲刮出来不可。眼睛迷了眼毛进去,他也非用指甲刮出来不可,鼻子不通气,伸指甲去刮了一阵就通气了。头皮发痒时,马伯乐就用十个指甲,伸到发根里抱着乱搔刮一阵。若是耳朵发痒了,大概可没办法了,指甲伸又伸不进去,在外边刮又没有用处,他一着急,也到底在耳朵外边刮了一阵。

马伯乐很久没有洗澡了,到洗澡堂子去洗澡不十分卫生。在家里洗,这房子又没有这设备。反正省钱第一,用毛巾擦一擦也就算了。何况马伯乐又最容易出汗,一天烧饭两次,出大汗两次,汗不就是水吗?用毛巾把汗一擦不就等于洗了澡吗?

“洗澡不也是用水吗?汗不就是水变的吗?”

马伯乐擦完了觉得很凉爽,很舒适,无异于每天洗两次澡的人。

他就是闲着在床上躺着,他也不收拾屋子,满地蒜皮,一开门,大蒜的气味扑面而来。他很喜欢吃葱或是蒜,而且是生吃,吃完了也不放放空气。关起门来就上街了。那锁在屋子里的混沌沌的气味,是昼夜地伴着他的。

他多半是闻不到的,就是闻到了,也不足为奇,省钱第一,其余的都次之。他对他的环境都十分满意,就是偶尔不满意一点儿,一想也就满意了:

“这是逃难呀,这不是……”

他每次从街上回来,第一脚踏进屋去,必须踢倒了油瓶子或是盐罐子,因为他的瓶子、罐子、盆碗是满地扔着,又加上从外回来立刻进了这混沌沌的屋子,眼睛是什么也看不清楚的。但是马伯乐对于他自己踢倒了瓶子这件事,他并不烦躁。虽然不止一次,差不多常常踢倒的。踢倒了他就弯下腰去把它扶起来。扶起来他也不把它规整一下,仍是满地扔着。第二天,他又照样地踢倒,照样地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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