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下顿时一个咯噔:
一定是在她变羊时掉了。
是掉在了图书馆三楼,还是被盖亚捡到了?
可盖亚看起来毫无异样。
如果记忆珠被他得到了,他就会恢复记忆……就会知道,是她挖了他的眼睛。
“噢,弗格斯小姐身上终于没有那讨人厌的气息了。”
路易斯却没有继续。
他退开了,绕到她面前,对着少女那煞白的脸色:
“真难得……天不怕地不怕的弗格斯小姐,居然会害怕。”
“当然会怕。”
柳余话挤出牙缝,“路易斯大人,我去给您取杯子。”
柔弱的少女激起了猎人的一丝怜惜。
路易斯难得放过了她:
“今天就算了,迷幻术……”
他叽里咕噜念了一串,见她迷惘,又重复了两遍,在柳余记住的时候,眼里出现了赞叹:
“弗格斯小姐不愧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孩。”
他顿了顿:
“比娜塔西记东西,可快多了。”
柳余却在细细感受这段口诀。
是的,她用“段”来形容。
光明弹是一句,变羊术两句,反变羊术三句,可这“迷幻术”却有十句,发音也复杂得多,即使能顺畅地一次性念出来,也要花费将近三四分钟时间。
三四分钟,能干什么?
够一个人,从星月桥头,走到星月桥中了。
柳余终于能够理解网游中那些魔法师为什么要找战士当盾了。
越是厉害的魔法,读条时间就越长,也就越容易被人打断——念口诀的期间,即使来个孩子,对着她后背这么轻轻一拍,她的“迷幻术”也就被打断了。
“很难,是不是?”
路易斯似乎看出了她的意思。
“路易斯大人学了多久?”
“跟着那人……恩,三天。”
路易斯说起“那人”时,脸上的表情不太好。
不过他很快就调整了过来:
“……怕被打断?弗格斯小姐您的默法,用起来很不错。记住气息,当身体适应那种感觉时,自然就使出来了……但我得提醒您,迷幻术,是有风险的。”
“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