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大一个新闻,至少能持续一个星期的热度。”
“如果没有其他热点的话,甚至十天半个月也有可能。”
沈思琪嘴角带着笑意,看向秦林的眼神中带上了幸灾乐祸,“在这期间,福润和他的胡布斯,将一直出现在新闻媒体上。”
“当然,他只是顺带,≈bsp≈bsp你才是主角。”
“我宁愿不要这个主角。”
秦林郁闷地吐出一口气,感觉有些牙疼。
“这个混蛋,果然跟他的英格兰先辈一样,都是天生的搅屎棍!”
“告他,我一定要告他!”
秦林咬牙切齿,“哪怕现在不能告,我也要让法务部门收集好证据,一定要告到他破产不可!”
呵呵。
沈思琪面带微笑,“那福润到时候依旧会很感激你帮他扬名。”
从事新闻行业的,有哪个会嫌弃自己上头条次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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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林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杞人忧天!
“叫我说啊,你们就是在咸吃萝卜淡操心。”
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的秦林,实在是懒得理会这点小事,站了起来,准备回屋。
一边往自己卧室走,一边把手上的苹果放进嘴里狠狠地啃了一口。
“咔嚓咔嚓。”
问题是到了那会儿,压根就不生产东西了,工厂几乎全在第三世界国家,产品比得上国货这样物美价廉的非常少!
所以才会那么着急想找掰掰手腕,再不咬几口肉补充营养,≈bsp≈bsp完美世界就要彻底圣墟了。
话说回来,≈bsp≈bsp良心这坑爹货此时还在狂打爱国牌,没有展现出其良心的本质。
文笔不行,哪怕设定再好,情节再曲折,人家连开头都懒得看,你能怎么办?
好惆怅!那感觉,就像金色沙滩上的一条咸鱼看到大浪来了想要反身,却突然发现自己身上还没抹盐一样。
强行甩甩头,被打击地脑袋有些昏沉沉的秦林回过神来,合上笔记本,决定暂时放弃这种让咸鱼感到烧脑的问题。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