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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姆·德雷克敢发誓,他绝对没有窥探手机页面的意思——可是上面写了他的代号“红罗宾”诶!
这很难不让人想要偷偷看一眼吧!
以为这个楼里面都是自己的真爱粉的提姆看向了屏幕。
我抿着唇,看着提姆一副不忍卒读的样子捂住了双眼。
等我重新拿回手机,定眼一看。
【uu们,我写了蝙蝠侠的同人,有人要帮我来看一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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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罗宾的全名叫:红罗宾·魅影之极·伏天,他从小就在蝙蝠侠的手下接受严苛的罗宾训练,为了在十一岁之前觉醒罗宾之力,他被蝙蝠侠操练得死去活来。
他曾有过一个十分嫉妒着他的同伴,对方成功地篡夺了红罗宾的一切,包括他的代号、美丽、身材、荣誉和力量。
因此,那个罗宾在他训练室,会对蝙蝠侠“煸”风点火。】
“应该是煽风点火吧?”我指着上面的拼写错误认真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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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姆惊恐地叫了一声,他不能接受怎么会有人能够这么自如地把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看完,还能揪出来里面的错别字。
要知道,这是手写的!
我摸了摸下巴,“其实还好吧?这部同人作品好像也就有点汤姆苏了点,反正红罗宾性格到底是怎么样的也没人知道,绝大部分人这辈子都没见过哥谭市的传说。”
被同人yy一下怎么了!写同人我们就是要大胆假设,不作求证!
说不定现实比小说更离谱呢?
比如你的社畜兄弟姐妹其实都是蝙蝠侠家族的成员?比如说他们实际上都是abo世界里穿越过来的有精神体的哥儿和姆人?
额,越说越雷了!
我下意识地看向提姆。对方眼神躲闪,一看就是有什么不敢说的小秘密。
等等……!
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凑到了提姆的耳边,对着他轻声询问道:“提宝,你这么害羞,该不会这篇同人文是你写的吧?”
没关系的,家人们是不会在意你写汤姆苏同人文的,我们只会想要把你的大作翻阅一遍又一遍,打印下来贴在你的咖啡机和电脑上面,让你无时不刻都能看见它,仅此而已。
提姆快速地疯狂摇头,试图以此说明这篇ooc同人绝对不是他的创作。
但我是什么人?
我可是饱经风霜的铜仁女!
我才不会相信他那“四分惊恐三分不可置信二分委屈一分恼火”的扇形统计图一样的双眼表达出来的意思。
眼神是会骗人的!
越是像他这样有点姿色的男人,就越会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