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为了挽救失足少年吗?
“18岁我被老头的棍棒逐出家门,你连夜冒雨赶来找我,抱着我把我收留进你的家……”
你爸不管你,公司不会不管你,经纪人更不能不管。
“你照顾我,给我熬药还给我熬冰糖雪梨粥,我想吃老家的八宝鸭你搜罗菜谱做给我吃,怕鬼的人陪我听深夜电台陪我熬过失眠,又和我彻夜守着电视喝可乐看世界杯……”
你还未成年,不懂事的小孩一个,弟弟一样,又是我的艺人,我该照顾着。
“我20岁的时候当面推了吴导的戏驳了他的情面,过后几年你为了让我进他监制的组,伏低做小请他吃饭陪他喝酒说尽好话……回来后吐了一个晚上,苦胆差点没吐出来。”
那个角色原本就应该属于你,你的演艺生涯能更进一步,作为经纪人折折腰又算什么?——成年人在外谋生的基本姿态了。
靳潇一口气说了许多,许多……到最后口干舌燥,不知什么时候眼睛里的怒火都消泯了,他静静望着我,目光少有的沉静——简直称得上温柔。
“你说,你不喜欢我?”
我几乎有些感动了。
这么多年来一桩桩一件件的,没想到他都还记得分明。
我当然不会、也不能直接就给出那简单明了的四个字。
哪怕实际真相比拒绝的说辞对他来说更残酷百倍。
我从这一番话里其实听不出任何的异常和波澜。
他是我的艺人,我是他的经纪人,皆是分内之事。
我珍惜和感念这份工作,又受了高人点拨,数年来兢兢业业殚精竭虑,才能从艺人身上得到好的回馈。看来我的心血连我的“工作”都被打动——他说,他“爱我”?
我又该怎么回应?我不能放狠话,我们之间的契约关系还在,还紧紧捆绑在一起,闹得太难看太尴尬来日要如何收场?何况靳潇刚才说的话感动到我,我对他平白生出了几分心软。
但我也明白这种事最心软不得,误人误己。
想来想去,脑袋里翻搅得简直隐隐作痛,我迟疑着开了口,没有给出直面的拒绝,只是告知予他直接的行动。
“靳潇,你或许不知道……”
“我已经对程榷提出了……”
“我不会再做经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