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说,像他们这种孩子就算长大了,也只会成为社会的毒瘤。
也的确是,很多街童长大了,男的就去混帮派、女的就去做妓女。
某些街童在冬夜里被冻毙了,报警处理,那些警察到来时还会说死了也好,省得将来给国家添麻烦。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上帝,龙冰想,他们龙门这些天生天养的孤儿一定是被神所遗弃的一族。
所以他们才要团结起来,争权、夺势、取财,改变上帝判给他们的命运。
她相信在不久的未来,他们都会成长到可以独立撑起一片天的程度。
到时,也就是她功成身退的时候了。
“枫姐,我想这样就够了。”一套合身旗袍、一双三吋高跟鞋,和一脸让她发痒的浓妆,已经是龙冰的忍受极限。“我并不想完全改变自己。”
“可我不喜欢半调子啊!”龙枫还没玩够呢!“事情做一半很差劲的。”
“但当我完全不再像我自己,右森还会开心吗?”
“嗯……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所以喽!”龙冰希望立刻回到龙门,让王右森看一眼她美美的样子,然后,她要马上脱掉这双该死的高跟鞋。她的脚快瘸了。“我们回去吧。”
“唉!”龙枫好泄气。“下次我一定要找个人来彻底改变一番。”她第一次尝到改变人的滋味,过瘾极了。
“有需要的话,通知一声,我会帮你的。”当然,前提得是,那玩具不是她,龙冰。
龙冰这辈子没有人夸过她漂亮。
大家都说她清秀、有气质、能干、冷静……总之,她曾以为自晕水远都与“漂亮”二字无缘。
回想一下,上午她扭捏着走出大门时大伙儿的表情,到现在,她不过换了套衣服、化点彩妆,那些原本对她吐得要死的龙门兄弟突然都用眼睛一亮的表情看她。
她的改变真的有这么大吗?
她开始有些相信龙枫的话;男人都是视觉性动物,他们对美丽的女人是完全没有抵抗力的。
她忍不住期待王右森看到她时的反应。
如果他也能欣赏她的改变,那就不枉她被这双高跟鞋绊倒八次,扭了脚踝、伤了膝盖的痛了。
她默默地坐在他的房门口,等着他的归来。
龙门在台湾的堂口门面虽然差,但里头却很宽广,布置也极有格调。
但就因为地方太大了,让她觉得很不习惯。
以前跟王右森一起住三合院时,那里的坪数虽然也不小,但砖造房屋的隔音毕竟没有龙门这种特殊装潢的效果强。
每天清晨,她在客房睡觉的时候都可以听见他在庭院练拳的声音。
晚上,他喜欢一边洗澡一边唱歌,他的声音和他的外表一样,都有一种很清澈、很纯粹的味道。
他没有买车,每天都要挤公车上班。
这对有恐女症的他而言,简直是种折磨。
所以他常常会碎碎念地去赶第一班车,祈祷全台北的上班女郎都是晚起的鸟儿,不会跟他搭上同一班车。
不过龙冰从来没有告诉过王右森,单凭他那张俊脸,就足以吸引半个台北市的女性早起抢搭他坐的那班车了。
至于另一半的女人为什么没追着王右森跑是因为,她们要嘛年纪太小、要嘛太老了,追不动他。
王右森曾经在公车上被性骚扰,那群高中女生据说是因为考完大学,准备赴外地求学,担心没有办法再见到这位梦中情人,所以想向他讨些纪念品作纪念。
那天,她们几乎把他的西装和衬衫剥个精光。为此,他过敏了三天,就连看到她的脸都会吓得脸色发白。
但他还是没有赶她走,他说,他既然答应了要照顾她,就一定会负责到底。
他最讨厌做事半途而废。
因此他对她一直挺好的,供吃、供住、还保护她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