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上车的时候,他递给李百义一瓶矿泉水。他拿着很不方便,打不开瓶盖儿。孙民想给他打开瓶盖,后来他索性用钥匙打开了他的手铐。
谢谢。李百义说。
吴德看了孙民一眼。孙民好像没瞧见。
他跑不了。如果他想跑,他就不会去劝说群众。孙民想,这是最简单的逻辑。
李百义喝完水,自己把手铐卡嚓一声扣上了。孙民和吴德都吃了一惊。孙民有些好笑。
孙民用余光看他,现在李百义大概犯困了,歪在后座上睡着了。不一会儿,他就打起了呼噜。他打的呼噜不很大声,所以听上去不粗俗。但看得出他睡得很沉,他大约真是困了,后来呼噜声消失了,一动不动像死了一样。
吴德笑了一声,说,操,他还能睡得着。
孙民没有吱声。
孙民帮他取下手铐。他谈不上对李百义有什么好感,只是觉得他特别,他对李百义比较温和,也许是对他配合撤离的一种回报吧。不过,这个人真的惹动了他的兴趣,一路上他不停地观察这个人。他打量李百义的全身,发现他穿的是一件西装,这种西装类似于县城地摊上高高挂起贩卖的那种衣服,最多七十到一百块钱一件,甚至连西装领都没烫平,像油条一样膨起,好像里面有好几颗鼓起的黄豆。西服的下摆边儿都翘起来了,绷开的线头呲着,就像一个民工穿的衣服。
孙民想,这种打扮要骗取人心是很有效的。
可是接下来孙民看到的情形让他心抽了一下。他看到了李百义穿的鞋。他一直没去注意他穿的鞋。现在他发现,李百义穿的皮鞋质地并不差,但两只鞋不是一双的,有轻微的偏差,一只的头尖一些,另一只就没这么尖。它们的后跟也不一样,一只的后跟是贴皮的,另一只不是。如果不很仔细还真看不出来。
孙民思忖,他怎么会穿这样的鞋呢?他的心里渐渐升起一种让他很难受的想象:这是一双捡来的鞋。。。。。。如果是这样,孙民感到很不舒服。现在,眼前这个人睡着了,但他睡得很熟,一点儿也不惊慌。这个家财万贯的人穿着这样一双不一样的鞋子,这可不像是装的,显然他想让这两只鞋更接近一些,所以不仔细看还发现不了。
孙民产生一种奇怪的自尊心的痛楚。一个有钱人这样对待自己,竟让他很不舒服。这种不舒服不是来自于一个人对他炫耀金钱,恰恰相反,来自于他的俭朴。
孙民闭上了眼睛。那种不舒服的感觉不是对这个人的讨厌,恰恰相反,一种吸引孙民内心的东西在悄然滋长,这是危险的。虽然他抓过很多让他不讨厌的人,但从来不会因此扰乱内心,以至于影响他办案的客观性。孙民是那种内向而冷静的人,你说他冷漠也可以,所以他不会感情用事。但眼前这个人不同,他的行为在最真实的层面上拨动了孙民的内心,至少令他开始仔细观察和思考这个人的一举一动。
他开始承认他对李百义有些微的好感。他喜欢那种遇事冷静、果敢、对自己做的事负责的人。李百义出来劝说群众一事,说明他是一个负责的人。
他想着想着,也犯困了。不一会儿,他竟像李百义一样,打起了呼噜。吴德看了他一眼,摇头。孙民睡觉,他就只好睁着眼。结果孙民一觉睡了三个钟头,吴德困死了,连个替换的人也没有。
李百义真的睡着了。他睡得很沉,尽管车子晃得厉害,他仍然睡得死死的。他太困了,现在,他需要睡一觉。
此前一周,李百义几乎夜夜失眠。他瘦了一圈,脸尖得像猴子一样。李百义无法肯定女儿是不是去做那件事儿,但他作好了准备。这种准备说是事务上的,毋宁说是精神上的。他虽然为此准备了十年,但始终没有自己站出来,结束这个重要的事件。这里面有深刻的原因,连他自己也说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今天这样一种结果,不过,也许这是最好的方式和圆满的结局。
现在,他在摇晃的车上睡着了。李百义曾经想过,有一天他如果坐上返回樟坂的车,他一定会做同样的梦,梦到那片像草原一样的山坡,上面有羊儿弯腰吃草。可出乎意料的是,他一上车就睡着了,睡得挺死,他太困了,什么也没有梦到,只是呼呼大睡。
这是他期盼已久的睡眠?这睡眠应该看成是心灵的安宁。在这种安宁中,不需要动乱,不需要冲突,只需要安宁。因为冲突已过,一切都结束了。现在,他没有任何负担,所以可以睡觉了。如果人死后需要天堂,那天堂的主要内容就是安宁。如果睡觉也能模仿死,那么睡觉里面没有梦是最好的,睡觉就是睡觉,跟死了一样。这样看,死并不可怕。
李百义可能到现在才享受到这种货真价实的睡眠。这十年来他常常夜不成寐,不是像一般的罪犯那样,因恐惧而睡不着。自从他从火葬场的炉门口爬出,他就对死亡和恐惧有了一种免疫力,他不再那么害怕死亡。但他总有一种心情,有一件重大事件没有解决,它像一块石头一样挂在他的身上。
李百义的梦中有时会浮现钱家明死前的哀鸣。他说,我没有杀你父亲,你真的弄错了。李百义不相信,但钱家明声嘶力竟竭地发誓说,你真的弄错了。你难道不会弄错吗?你弄错了怎么办?
你弄错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在五年前并不是一个问题。李百义相信自己是正确的,他的人生哲学是尽可能地做正确的事,从不亏待别人,也不欺凌别人。还要对人有益。这就是他的公正。李百义的公正。
大约从五年前开始,李百义开始受到内心深处一种纤细的质询:那天晚上发生的枪决案是没有暇疵的吗?他知道,那是一个奇怪的晚上,一个自以为义的青年,用自己的法律宣判了一个人的死刑。他自己拥有足够宣判那个人死刑的证据。它具有合法的手续,虽然作为个人,杀死一个人是如此艰难,但他终于完成了这个过程,并使这个过程多少消弥了复仇的色彩,而增加了公正性。但从五年前开始,李百义的梦里常会遇见那个被他杀死的人。那个人不一定叫钱家明,但长得是他的样子。他说了另一个什么名字。这个人老挡住他的去路,逼他还钱。这个梦很搅扰他,傻瓜也会解这个梦。李百义起先并没有在意,但后来这个梦渐渐化为一种思想,在白天的时候有时也会突然窜上来,质问他,你有什么证据一定没有杀错人呢?
李百义会用另一种说法来使内心平安,比如,法院也有时会错判死刑。但这种托词是一时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李百义杀人事件的原因恰恰在于他不信任公正,所以他自以为义,宣判那个人的死刑。他不能以别人的不公正为自己可能存在的错误辩护。这是显而易见的。李百义知道这说服不了自己。他必须让自己达到百分之百的公正,才能使良心平安。对于他这种人来说,只有良心平安才能活下去。
现在的问题是,李百义是绝对公正的吗?也就是说,他有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没有杀错人?如果有,那个人是罪有应得。可是,李百义没有绝对把握。问题就出现了。那个人虽然死了,好象仍然活着,他总是来找李百义,说,你难道不会弄错吗?
李百义开始动摇。接着痛苦也如约而至。这是杀人五年之后开始的痛苦,不是为被杀的人,而是为自己。对于杀人勇气,只要有仇恨就可以了。可是对于自己的公正的良心,还远远不够。因为人的心是一条河流,所有的行为都源于人内心的河流深处。现在,当所有人都在赞扬李百义的时候,却有一个人老是像影子一样跟着他,问他,你弄错了怎么办?
李百义就是那个钻牛角尖的人。如果他不钻牛角尖,十年前的很多事就不会发生。现在他也不会进入这种阴影。不是怕死,而是怕不公;不是怕别人不公,而是怕自己不公。在他看来,别人不公不会像自己不公那样令他痛苦。别人不公可以用仇恨、离弃和蔑视来对待,可是自己不公却无法离弃,因为人无法离弃他自己的心。
现在,他在车上睡着了。睡得很沉,他真的睡着了。那个无法解决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但已经进入解决的进程,他至少放下了一半的担子。他可以对那个质问他的人说,现在,我交出了我自己,让命运引导吧。咱们一人一半,来负这个责任。现在,让我睡一觉。
只有在看到女儿的时候,李百义才会产生一种轻松感。他把溺爱女儿当成一种休息。他在任何事情上都讲原则,但在女儿的事情上毫无原则。他曾让公家的车载着女儿在城里兜圈子达一整天之久,带女儿上最好的饭店吃鱼翅,那是李好第一次吃鱼翅。她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李百义说这是粉丝,她就说,这个粉丝很好吃,我还要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