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一直在接触火药武器,成天和炮打交道的人,比更多的人先一步弄明白了,火药武器杀伤力最大的地方,倒还不是那些破钉子破铁片伤人,而是爆炸之后那股冲击力量。
而现在,他们这片阵地之上火药的数量是惊人的,真要有个闪失,那里逃命去?
一般而言,炮兵的生存率还是极高的,他们并不会冲击在第一线,前方有个闪失,打了败仗,真要跑路了,他们也能最先跑。
而对于他们这样的技术兵种,上头的容忍度也还是很高的,一般而言,并不会追究他们跑路的责任。
可是如果自家炮炸了把自己炸死了,那就是天意了。
“铁炮有十发炮弹,我们有二十发!”夏松道:“打完了,也就没有我们什么事了。那些铁炮,再次,总也能撑过十来发吧!”
“但愿吧!”夏二郎道:“在这鬼地方窝了这么久了,我浑身上下都长满了疮,又疼又痒的让人难受之极。打完了这仗,我们就该回家了吧,这一辈子,我是绝不来这个又闷又湿又热的地方了!”
“谁想来呢!”夏松叹一口气。“算算时间,你侄子现在应当九个月了,你嫂子要临盆的时候我出的门,希望你侄儿周岁的时候,我能赶回家。”
“应该能吧。上头不是说宋人已经精疲力竭了吗?所以我们这才发动总攻,一举拿下敌人!”夏二郎道。
“谁知道呢!”夏松道:“当官的儿话,十句话里,你信个一两句也就可以了。”
夏二郎嘿嘿一笑:“我不信他们,我只信你。”
“让你们几个把那个坑再弄结实一点,你们搞得怎么样了?”夏松伸长脖子,看了一眼安静之极的徐州城:“我身上寒毛直竖,老是冒冷汗,感觉不好。”
“该不是伤风了吧?这鬼天气,这段时间里,整个炮营里,好多人都得了伤风!吓人得很!”夏二郎道:“炮长,按你的吩咐,我们找来了好多木头,把原先那个藏兵洞又弄了一遍,现在结实得紧!真有什么事,藏我们四个人,一点儿问题也没有!”
夏松点了点头。
胡都古蹲在壕沟里,在他们这个位置,一抬头,便能清晰地看见几百步外的高大巍峨的徐州城,不能再往前了。
宋这狡滑得很,在城下一百多步远近的地方,宋人点燃了一堆一堆的篝火,将这片区域照得跟白昼一般,想要潜伏在那个区域,单个的人还能想些办法,但大部队就想也不要想了。
先前已经有斥候摸了过去,已经确认了,对面壕沟里已经没有了敌人,看来他们也明白在城外再也挡不住大辽了所以缩回到了城里。
胡都古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一批人,俗称敢死队,先锋队,一般而言,都是伤亡最大的部队。一场大战打下来,十个之中,能活下来三四成,就算是不错的了。
如果有办法,胡都古当然不想来这样的部队,可是谁让他胡都古家里,卷入到了早年的耶律喜叛乱中呢?家里长辈都死了,胡都古是这个家里年纪最大的人,家里有女人,还有孩子。
想要让家里人过上正常人的生活,那他只能拿命来拼,死了,家里人可以因此得到赦免,如果不死,那当然更好,进了先锋营而不死的人,升官也一般快得很。
听到炮响,听到弩机的声音,什么也别想,埋头往前冲。这是有经验的前辈对他的耳提命面,跑得慢,死得就快。
当然,跑在前头死得快得也有,这是一个机率问题。
仔细地检查着鞋子,衣裤,所有散开场的地方,胡都古都用绳子或者麻布将其扎了起来,他们这些人,可不像身后的皮室军,属珊军,还有全套的盔甲。
先锋营里所有人的装备,都靠自己。
胡都古有一顶铁盔,身上穿得是纸甲,他家以前在辽国,就是做纸甲的,纸甲比铁甲轻,真正好的纸甲,防护性能并不比铁甲差了,只不过纸甲怕水而已。
天不下雨,纸甲的好处还是很明显的,轻,能够跑得很快。
真穿一身大几十斤的铁甲,想要跑得很快,那就是妄想。
时间在一点一点的推移,胡都古坐了下来,伸长了腿子,从怀里掏出一块肉脯,缓缓地嚼了起来。这是他上一战的时候,杀死了一个宋军之后,从对方身上搜出来的,味道很好,不但有盐巴,似乎还用了香料。
宋人真是奢侈。
这一战打赢了,只要不死,自己便能脱出先锋营,接下来说不定还能当一个百夫长啥的,那就能从宋人这里抢不少好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