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母觉得那些姑娘其实挺不错的,虽了裹小脚,但温柔善良,一看就是贤妻良母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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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可惜了,那些姑娘除了一双小脚外,还真没什么缺点。
方母道:“不裹脚的也有,娘给你挑个好的。”
方得权想到牡丹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态度,还十分敷衍,心里也是恼怒的,便决定去相亲看看。
然而,当他接连相亲数回后,方得权反而越发惦记牡丹。
和他相亲的女人不是没有美人,但她们都是如同一个模子出来的,端庄腼腆,言谈无味,不像牡丹,虽出身风尘,却饱读诗书,还颇有有见识,更重要的是,她的美貌,看着高贵冷艳,国色天香。
这些所谓的闺秀,大概唯一胜过牡丹的,大概是年龄了吧!但年龄带给牡丹的并不是衰败而是风情,让男人越发迷醉的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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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从平锦城那边传来的高级货,是妹夫赏给他的,刚开始吸时还不习惯,直到有一次,他在牡丹面前抽这玩意,她下意识的为他点烟。
抽洋烟、吃牛排、喝红酒、跳交际舞……是这时代年轻人最时髦的生活方式。
方得权去平锦城吃过一次牛排后,就没了兴趣。
牛排那么硬,一咬里面居然还是生的,红酒还没他娘酿的糯米酒好喝呢。
当时他吃得浑身不自在,但他带去的女人,夜总会备受欢迎的舞女夜莺却是很喜欢,一脸陶醉的模样,看他的眼神都柔和起来,含情脉脉,仿佛在看心上人。
方得权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是贱骨头,上赶着的女人总引不起他的兴趣,明明夜莺更洋气,还会念几句洋文,他想着的却是牡丹。
回到榴花镇,他和怡红院的那些女人说自己在平锦城喝红酒、吃牛排的事,那些女人都很好奇羡慕,觉得平锦城的生活才是时髦,令人向往。
只有牡丹不屑一顾,“牛排都没煎熟,一咬都是血丝,洋人就爱茹毛饮血!红酒?那不是葡萄酒么?咱们国家自古就有,真以为喝红酒就代表上档次了。”
这一刻,方得权觉得牡丹就是他的知已。
他一直在算计她,希望她放弃罗二爷,投入他的怀抱,他觉得自己甚至可以考虑娶她为正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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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得权的眼神阴翳,他也不想做得这么绝,可不打碎一个女人的希望,她就不会死心。
方得权相亲几次后,决定不再相亲了。
反正相来相去也是那么回事。
他朝方母道:“娘,别再相看了,你相看的那些姑娘我都不喜欢。”
牡丹确实不温柔也不善良,更不是什么贤妻良母,如果有机会干掉徐氏上位,她绝对不会手软,可他偏偏就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
方母很不高兴,“得权,你都二十好几了,以前你说要娶个美的姑娘,咱们家那时候没条件。现在有条件了,任你挑了,你都不乐意,爹娘还想抱孙子呢。”
还是方父更理解儿子,他将婆娘拉一边,“你啊,还没看出来么?你儿子有心上人了。”
“心上人?哪家闺秀?”方母心中一喜。
“你没看到儿子最近都有心事吗?肯定是感情不顺,我看八成是他看上人家,但人家没看上他。”
方母顿时怒气上涌,气道:“哪个这么没眼光?咱们得权位高权重,妹夫又是局长,我们家的家财也不少,哪来的天仙居然看不上?”
方父也很不解,他上下打量儿子,目光落在他满是痘疙瘩的脸上,难不成是因为这脸?
女人都爱俏,若是因为这脸痘疙瘩拒绝,好像也能理解。
他暗忖,“得找个大夫来看看……榴花镇没有好大夫,要不去平锦城看看?”
虽然理解姑娘家爱俏,可能受不了男人满脸痘疙瘩,但方父还是心生不满。
究竟哪家闺女这么肤浅,只看脸的?
他们家得权又不丑,只是皮肤不够好,如果真看脸,就能不能透过那痘疙瘩看真容吗?明明五官挺端正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