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门婚事是姐姐自己答应的?”桑晚有些惊了。
这沈暮迟和郑谨之若是站在一处,萧玥如果不是眼瞎心盲、脑子正常,怎么也不会弃了郑谨之选沈暮迟啊。
“她养在先皇后膝下……”萧玑看了看周遭,只有兄妹二人,便继续说道:
“就是郑云岚,她是一心想促成阿玥与文若,可太后为阿玥挑了首辅之子沈暮迟。我本是不同意的,但阿玥点了头。”
桑晚抬眉,脸色从容,似乎千帆过尽,看透一切:
“哥哥心里,其实是希望玥姐姐嫁给那个人的吧。你从来没有恨过他。”
“你啊,眼睛太毒。”萧玑垂眸笑,“这一点,阿玥不如你。”
裴家没有兵权空有爵位,怎么比得上沈家登阁拜相有实权;若论富贵又不如百里家,只可惜百里家与南安王府是亲戚。她素来眼界高,南安王府萧玑又疼妹妹,一辈子不缺钱,自然要选个手握实权的夫家。
这一点萧玑看得很清楚,自己妹妹心有计较,选了自己想要的路,他没理由阻止。
毕竟裴家始终是他的心头刺,文若再好,当初也姓着裴。
“他现在姓了郑了,你和他过去也有过,咱们两家未必不能……”
萧玑欲言又止,桑晚心知他是在试探自己对郑谨之的感情。
“哥,姐姐不要他自有姐姐的道理。我也一样。”
萧玑摇头:“你可听说,裴府的那个医女,千里迢迢奔赴西北,照顾文若去了。”
“腿长在她身上,她就算是去东北,也由得她。他们与我并无干系。”
肩伤愈合得很慢,细雨靡靡时会有钻心的痛,她皱起了眉。
白石给了止疼丸,她硬是忍着没用。
萧玑疼她,问她为何逞强,她倒是实在,说是用这痛来时刻提醒自己,来日不要再重蹈覆辙。
“哥,你说的对。保护别人之前,要先保护自己。过去我就是太心软了,才会让青禾有机可趁。如今想来,真是一片好心喂了狗。”
而最大的那只狗,当属郑谨之;闷声不响又给她画地为牢,将她圈在南安王府里头了。
世上怎会有如此忘恩负义、厚颜无耻之人!
萧玑只是笑了笑,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
“记在心里就成,何苦用痛来折磨自己。我看,你还是未想通。
天生万物,法生万相,众生披上皮囊,就是一万八千相,你如何能看尽?只需记得,你是何相,取决于他人待你之相。
哥哥谨慎,为得就是能让你肆意,你何苦要圈着自己在过去,那些不痛快的人和事,统统忘了。”
“好,对了。”桑晚突然想起个事,“疾风咱们养在哪合适?”
郑谨之带着离九连夜离开裴府,身边的近卫都遣散了;小顺牵着疾风无处可去,赖上了桑晚。
一人一狼跟着王府马车一路向北,接连跟了多日,桑晚实在看不下去,只得收下他俩。
小顺名正言顺留在桑晚身旁做了近卫,疾风倒是难办了。
萧玑头痛,那疾风谁也不认,只认桑晚,就连小顺也只能牵着它才使唤得动;旁的人一靠近它就龇牙咧嘴,像是要将人撕烂、啃噬殆尽,凶得很。
南安王府里头的下人何曾见过这等凶物。
“要不然,就养你院子里头?”
萧玑透过窗外,看到白石被脱了缰的疾风追着满院子跑,头皮发麻。
“成。”桑晚乐意,她能和疾风玩到一块儿去。
萧玑笑得艰难:“记得,栓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