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书友“沉♂。殇落”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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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问高旭如何得知江枫的逃亡路线,就让我们回到高旭与江枫月奴见面的十几个时辰前。
这是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繁星点点,空气里有一种冷冽的清新。
一个瘦弱的身影,提着灯笼,走在荒无人烟的山路上,这是位青衣小帽,面色惨白的少年,他的目的地,是几里外的小镇。
此人行走举止间,可见是身怀些功夫的,但功力实在弱得很,恐怕一个山里的蟊贼冲出,凭着血气拼杀,都能将其放倒在地。
但他还敢一人孤身上路,真的不怕路遇劫匪,弃尸荒野?瞧那白的脸色,微微有些哆嗦的手脚,心里恐怕也担忧得紧吧!
少年的脚程不紧不慢,翻山越岭,渐渐地,远处小镇的炊烟和灯火隐隐显现,眼见着目的地将至,寻常人应该加快度,赶紧到达才是,但少年竟然停了下来,左右望望,找了一处隐蔽的地方,躺下休息起来。
少年仰望着星空,眼神中现出迷醉,深深地吸了一口,轻声地感叹道:“这就是自由自在的味道啊!什么时候,我才能真正地拥有它……”
“呵呵……快了,不是吗?”旋即少年又神经质地笑了起来,“明天以后,我就能摆脱奴籍,改头换面,成为富甲一方的老爷了!”
“老爷……成为老爷!爹啊,我们世世代代在江家为奴,甚至连本姓是什么也早就忘了,你还教育我要忠于主人!嘻嘻,可现在呢,我就要翻身了,从我以后,我的儿子,我的孙子,都是人上人,下人、书童,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日子,再也不会有了!”少年忽然高声咆哮起来,平静的面容一瞬间变得扭曲,好似换了个人般,凶恶如魔鬼……
少年原本不是那么失态的人,他能凭借手腕,与自己的主子亲如兄弟,博得最大的信任,又能在关键时刻反水,置世世代代效忠的主人于万劫不复之地,心机之深之毒,简直令人指。
但行百步者半九十,明天,他就要面临最后一道坎,亲身面对那威震天下的第一神剑,哪怕自忖计划再周密,再没有破绽,心中又怎能不悚?
所以他此刻的泄,其实是一种自我鼓劲,自我打气。
但少年万万没有想到,在这荒芜人烟的地方刚刚吼完,远处就传来稀稀落落的声音,旋即数条身影竟然鱼贯而出,将他围在其中,笑嘻嘻地望着他。
少年脸色一僵,抱了抱拳道:“各位好汉,小的只是过路的行人,身无长物,还望各位高抬贵手啊!”
“沈轻虹办事真的很让人放心,这些小道他都知道得清清楚楚,不愧是走南闯北的总镖头!”为之人面容粗犷,举止霸气,不是秦奋又是何人,他刚在任务频道中赞叹了一番沈轻虹的办事效率,又听到少年的求饶,不由地咧嘴笑道,“小子,你当我们是打家劫舍的强盗吗?”
“不!不!”少年连连摆手道,“瞧各位的风姿气度,岂是贼匪可比,小人误言,误言,实在该打,该打!”
“小人?”少年话音一落,竟然劈里啪啦地抽起自己的嘴巴,众人却丝毫不为其所动,秦岚更是冷笑道,“可你刚才还叫嚣着要当老爷啊,怎么现在就成小人了?”
少年用足了力气,没有半点作伪,脸颊片刻便肿了起来,吱吱唔唔地道:“那只是小人的一点儿梦想,别说未必成真,就算将来真有那一天,与各位江湖好汉比起来,也是粗鄙野人,荧光与皓月之比,不值一提啊!”
说话期间,少年的手从未听过,一张本来还算俊朗的脸,已然变得赤红一片,鲜血顺着嘴角淌下,他却恍若未觉,似乎只要眼前这些人不解气,他就会一直打下去一样!
秦奋等人虽然也见识过不少极品,但嘴如此甜,对自己如此狠如此绝,应变又如此快之人,还是次目睹,面面相觑之余,都心中感叹:“不愧是武侠中反派的典型,若说邪恶度,我们与你,才是荧光与皓月之比啊!”
眼见着少年打得都要趴到地上去了,秦奋连忙摆了摆手道:“好了,慢来吧,你死了,我也没法向那人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