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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不错,被男人自动忽略过去,‘普通’两个字在耳中荡来荡去,就是荡不出他的脑海。
他曾经想过,能配得上南风的人,究竟长什么样?是个怎样的人?
完美如无暇的美玉,像满天星辰中最耀眼的一颗星星,站在他的身边,丝毫没有被漂亮的玫瑰掩盖光芒,披肩而行、相互助力。
可,普通……普通的人,配得上那朵高傲、美丽的玫瑰吗?
那不是骨灰,而是玫瑰花的种子。
得到真相时,第五南湘才从帐篷里探出脑袋,瞪大双眼,望着满目的红与绿。
睡觉前,周围皆是荒凉的山丘与荒漠,一觉想来,黄沙之上长满了翠绿的荆棘,开满了刺目的玫瑰,而在荆棘之间是一具具被撕碎的惨尸。
尸体,化作了玫瑰的养料。
怕吗?财团出生的第五南湘不怕,但……如此盛大的玫瑰,这是,神迹吗?
“南湘,别傻看着,收拾收拾,赶路。”
老爷子精神奕奕,越靠近青丘岭,脸上的气血越旺盛。
一只手靠在窗边,南风通过盛开的玫瑰,将方圆百公里尽收眼底,清晰感知到每一个藏在暗处的人,被玫瑰的枝蔓纠缠撕碎吞噬。
冷峻的脸庞上,那双好看的眸子微微眯起,好似在享受愉悦。
青丘岭,‘三区’最高的山峰,说是山峰,站在远处,去看那在一片平原上拔地而起的青丘岭,郁郁葱葱,宛如一棵高大的树木耸立于此,直入云端。
“休息半天,旁晚我们登山。”
南风嘱咐完一老一小,让煮晚餐的老十七好好照顾两人,他自己挽起白衬衫的袖子,漫步向远处。
第五南湘疑惑的看向祖爷爷。
“他去清扫前面的路,不然,带上我们两个老弱病残,很麻烦的。”
尖锐的倒刺,深深扎入一具具身躯,穿破他们的身体,随着枝蔓的摇动,撕裂破碎。
内脏、血液、碎肉沾染上枝蔓,殷红的红让玫瑰,显得更为红艳与美丽。
漂浮在半空,白发男人垂眸看着在玫瑰簇拥之下的漂亮少年,眼底写满了怀念。
“好久不见,你……现在很厉害。”
以前的玫瑰花海,需要长达一周的设计、蔓延、占领,而现在,只需要不到十分钟,玫瑰花能占领种子所到之地,杀死一切进入玫瑰领域的生灵。
以血肉为饲料,滋养更多更艳丽的玫瑰。
“方明,你要跟我作对?”
南风挑起好看的眉,白皙的脸颊上,溅上的两滴殷红血液,让好看的脸庞,显得格外诡异与唯美。
深渊里的玫瑰,冷眼望着曾经的故人。
方明摇摇头,望着少年漂亮的脸庞,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