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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1页)

透了水花的短裤湿热憋闷,仿佛一座囚笼禁锢著男人内心的渴望,沈文静忍著马上冲进男人体内的欲望,耐心地模仿著xing茭的动作一次又一次地撞击男人丰满的臀部,动作虽然晴色,效果也相当的好,没几下男人就放开了矜持,小声地答道,“快活。”

此时男人已经被沈文静顶到浴缸尽头,两个人之间靠的极近,要不然沈文静可能就要错过他的答案了。沈文静得逞地笑了,愉悦地和男人亲吻,顺便扒掉两人碍事的短裤以及里面的底裤,终於性器火热地撞在一起,男人显然已经深陷其中,双臂抱住沈文静的肩头,两条结实的大腿在他身後交叉在一起。

沈文静犹记得自己的承诺,虽然这个时候问起来,怎麽都有一股欺负人的感觉,他说的是今晚我要进去,进去哪里自然不言而喻,而男人的回应是惭愧地躲开了他的视线点了点头。

激情就此点燃。

无论多少次,杨明都不能对这样的事情习以为常,当沈文静草草地为他做了润滑准备进入的时候,他下意识地闭上眼睛,他就是不能相信那麽大的家夥竟然真的能塞进自己那里,但是他低估了沈文静心底的恶劣因子,并且对方明显打算在这个时候把场子全部找回来。

硕大的头部挤了进来,男人屏住呼吸等待剩余的,正好这个时候可恶的爱人又开始说话。沈文静的脸上遍布情欲的红潮,却仍旧勉强抑制著,搬过男人的脑袋,发出一句句恶魔之音,“你想不想我进来?”男人点头,沈文静追问,“到底想不想,乖,说给我听。”男人只得睁开眼睛,诚实地说道,“想的。”沈文静顺势又挺进一截,男人被激得叫出声来,只听得耳边人又在发问,“你在别人面前说你有个漂亮的媳妇儿,你媳妇在哪儿呢?”杨明大口喘息著,直觉得对方进入的同时自己体内的空气似乎也被夺走,下身进退不得的感觉让他著急偏偏又无可奈何,只得胡乱答道,“我没有媳妇儿,我说谎了。”

“那谁是媳妇儿?”

“我是媳妇,我是文静的媳妇。”男人一叠声求饶,末了,又红了眼圈,小声说道,“你快动。”

“遵命,媳妇儿。”

沈文静终於不再折磨自己和男人,放开了手脚,任凭情欲如脱缰野马般奔腾。小小的浴缸里,水已经放满了又因为两人剧烈的动作而泼洒到地上,水龙头犹自开著,却没有人在意它。

☆、(三十六)七日游4

七天的时间转眼便所剩无几,沈文静在杨明的老家走马观花,每天和他看看玩玩吃吃喝喝,抽空再教他驾驶,日子过得逍遥,颇有些乐不思蜀的感觉,等到时间去参加那个劳什子猛哥的婚礼,已经恍恍惚惚是第6天,还剩1天便是要离开的日子了。

还是那辆可怕的拖拉机,不同的是车头两侧双双贴了大红的喜字,再加上老远便能看见的仿佛全身都闪耀著幸福光辉的光头男子,给这个平凡的日子徒增了许多喜气。

那个所谓的猛哥也确实够意思,知道他们有条船留在他那儿,第二天酒醒就把船开到了他们住的旅馆附近的码头,这天结婚,竟然还亲自大老远开著“专车”来接,虽然沈文静心里更愿意自己自己开车去。

不过沈文静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专车”是有的,但却不尽然是为了他们,那锈迹斑斑的车厢里摆了几条简陋的长板凳,此时已经稀稀拉拉坐了不少人。

“猛哥,真是不好意思,让你特意来接。”杨明主动和猛哥打招呼道。

站在杨明旁边,沈文静若有所思地想到,似乎在熟悉的地方,男人与人打交道要自然得多。

忍著转身而去的冲动,沈文静在杨明的搀扶下不太体面地登上拖拉机的车厢。那个叫做猛哥的光头男子不客气地在他背後推了一把,然後!当关上车厢的挡板,嘴里还急吼吼地嚷道,“兄弟快上去撒,我好去其他地方接人,还有好些亲戚没请来。”

莫生气,莫生气,沈文静在心里默念数遍,终於平复上升的怒气值,老拖拉机一路框里!当,颤颤巍巍,颠颠簸簸,车上载的人越来越多,最终在沈文静对於超载的担忧中安全到达目的地。

这是一场简单而隆重的婚礼,说简单是因为他的仪式排场,说隆重则是因为这婚礼来的人实在是不少。其实也是沈文静想多了,农村里面,半个村子里的人都是亲戚,还有半个村子祖辈上是亲戚,杨猛这样进城打工回来又成功当老板的也算是事业有成,来的人不多才怪。

人生三大美事,“金榜题名时”就不说了,这里是故乡不是他乡,比“他乡遇故知”不知美了几倍,再加上是“洞房花烛夜”,这猛哥也算是值当了。人群中突然一阵喧闹,原来是新娘子来了,乌篷船张灯结彩,走水路缓缓靠近码头,难掩笑容的新娘子一身喜红在伴娘的搀扶下站到船头。这时候新郎官也出来了,他换了身笔挺的西装,人逢喜事精神爽,在喜庆的气氛映衬下,竟然颇有几分雄姿勃勃的神态。也不知是谁率先起的哄,在众人的叫喊声中,猛哥一把抱起新娘子,踩著志得意满的步伐往新房走去。

很多年轻的小夥子仍旧追逐著新人,沈文静用心观察著身旁的男人,他的脖颈後面隐约还可见他咬的齿痕,此时正在原地用一种说不出来的目光注视著这对新人远去。沈文静想要说些什麽,却最终什麽都没有说,他将手放到男人的颈子上,摩挲著那枚痕迹,他想,终有一天,所有你要的我都会挣来给你。

仪式结束後照例是免不了的饭局,好在猛哥有的是场地和肥美的螃蟹,农家乐露天的木质长廊也摆上团团的大圆桌,流水的菜席一盘接一盘地端了上来。和新娘相聚的时间是短暂的,很快新郎官就被人叫了出来,这顿饭横竖他都是要躺著出去的,更何况确实有很多事少不了他。农村里排座次是个讲究的是事情,辈分大的按理要坐首位,可是辈分大的不一定年纪也大,年轻人一定要年纪大的来坐,年纪大的板著脸不愿意,大家推来让去,你来我往,好不热闹,这个时候就需要新郎官来安排,这样大家才好坐下来安心吃饭。

一桌都是不认识的人,作为“杨明的老板”沈文静随波逐流地被安排在男人的左侧,心里比较安慰,让他去跟人拉拉扯扯还真是做不来的事情,反正大家吃他也跟著动动筷子,大家举杯他也跟著沾下嘴,倒有几个来跟他搭讪,问了几个鸡毛蒜皮的事情就完,也可能是杨明的辈分真比较高的原因,一桌都是半老加已经老了的老头子。

一向表现得贪嘴的男人这次反常地没吃多少,低著头一副食不下咽的样子,沈文静正想问他怎麽了,正好对面的老大爷又率先举起酒杯,方向不偏不倚在杨明和他右侧的中年男人面前晃了晃,嘴里规劝道,“来,老大哥说个和,家和万事兴,你们两兄弟就别冷著脸不说话了,都是一家人,哪有什麽隔夜仇。”

沈文静心里暗自责怪自己的粗心,难怪从出发到现在男人一直都表现的过分的安静,原来是心里挂著事。他这才留意起那个血缘上应该算是杨明兄长的男人,他戴著眼镜,轮廓和杨明有几分相似,只是年纪大些,也有一些这桌男人里少见的斯文。听到老者说话,他明显愣了一下,随後便涨红了一张还算白净的脸。像是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一般,他猛地站起身来,手里捏著酒杯,动作之大带动的整张桌子都抖了抖。

“哥……”

男人也站了起来,不同的是他的脸色却有点发白,沈文静已经能看到他泛红的眼圈。只见他强忍著情绪颤抖著去伸手够酒杯,只是还没等两只杯子碰在一起,杨明大哥就兀自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留杨明独自讪讪地坐回凳子上。接下来的酒席每个人都有几分小心翼翼的味道,杨明大哥首先放下了筷子,“今天让各位见笑了,酒也吃得醉了,先走一步,哪天有空再买酒向大家赔罪。”说著竟然没和主人家说一声就退了席。

杨明低头假装吃菜,碗里还是沈文静一开始夹给他的笋干,沈文静心里十分不快,却还是强自按捺著,等其他席面也差不多停筷,才拉著男人向已经快“光荣”的猛哥告辞。主人家拎了几样礼物,将两人一直送到农家乐的大门口。沈文静礼貌地从主人家手里接过礼物的时候,杨明已经埋头走出去好远,并且还有越走越快的趋势,顾不上道歉,沈文静连忙紧赶几步,跟在男人身後。

沈文静知道这个时候男人的心里必定难受的紧,和自己的亲哥哥之间旧的枝节还未解开,又生了新的芥蒂,还在那麽多人的面前丢了脸。他的想法是正确的,从小杨明就和这个大自己十多岁的哥哥不太亲近,但也只是不太亲近而已,并没有闹到这个地步,大嫂霸道,自己也尽量让著她,从没有和父亲抱怨过,为什麽到最後被指责的还是自己呢。

男人想不通,心里面懊恼而又委屈,他像一只惊慌失措的鸟儿一般,一头扎进了茂密芦苇荡中的小路。暮色西垂,晚归的鸟儿纷纷飞回了栖息的巢穴,只有两个男人,一前一後在繁星闪烁的夜空下穿梭在怕人的崎岖小径上。

☆、(三十七)开窍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在一丛丛一人多高的芦苇掩映下更是难辨方向,沈文静努力地迈步向前,即便脚底火烧火燎起了水泡,也不敢停歇。杨明走的太快了,疏於锻炼的沈文静尽管很拼命地追赶,还是丢失了他的踪迹。

嗓子干渴地好像要冒烟,他一遍又一遍不死心地呼喊著男人的名字,他现在砍死杨明大哥的心情都有了,他相信如果杨明万一有了什麽事,自己一定不会放过他。但现在他最重要的任务是找到男人,他现在的心情,如果有人愿意告诉他男人的下落,相信就是让他付出所有的私人积蓄也是甘之如饴。

沈文静在心里不止一次地发誓要砍倒这片芦苇地,它实在是太密集了,不仅弯弯绕绕容易让人迷失方向,还影响声音的传播遮挡视野,给他的找人工作平添了许多麻烦。他拨开一大丛倒伏的苇杆,艰难地在泥泞的淤泥中走出一条道,在他面前竟然柳暗花明地呈现一片平坦的土地,他的眼睛亮了起来,灿烂的星空下,隐约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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