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就是明火执仗,公开抢劫!
还有一张跟白条子没有任何两样的出门签证单,是这样登记的:
厂保卫处:
此有我公司废品粗纱机6台,细纱机4台,并条机11台,马达14台,变
压器5台以及各种电机废品共143种,请予以放行。
运载车型:东方牌10吨卡车。
运载车辆数目:4辆。
废品回收单位:大榆市机械厂回收公司。
……
供应处1991年11月19日
1991年10月份前后,正是国家贷给中纺一亿多,中纺技改工程全面上马的时候!这些企业的蛀虫们,也正是借这个机会偷梁换柱,瞒天过海,大发不义之财!
没有公章,没有签字,连落款的具体名称都没有!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破绽来:市属国有企业中阳纺织集团公司的废品,为何要让几百里以外的大榆市机械厂废品公司回收?而这个大榆市机械厂废品回收公司分明就是一个个体性质的废品收购站!
对此国家曾三令五申,多次下过文件:凡属国有企业退下来的机器和机器配件,必须作为废品就地处理,严禁私下扩散,不能卖给农村、个体户、乡镇企业,更不能卖给个人,尤其是经过技改工程撤下来的机器和机器配件,绝对不能随意买卖。不仅不能卖给个人,同样也不能卖给国有企业。这些文件里特别指出的是纺织企业的机械和配件,因为这些机械和配件一旦流失出去,势必会给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大开方便之门。
作为一个大型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莫非连这种分明属于违法乱纪行为的举止也毫不知晓?
如果说前边的几张条子还让李高成感到有些吃惊的话,那么另外的几张条子就实实在在地让人感到不寒而栗了。
今收到:
高城县河西纺织机械配件厂织布机技改配件8500件。
收领人:四分厂二级库管理员马振海
1991年10月18日
一个县级的纺织机械配件厂,在前后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刚从一个超大型国有企业里拉走织布机废品9200件,紧接着又运来属于技改新产品的织布机成品配件8500件!这种连任何手脚都不做的勾当,于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就这么干了出来!
另一个条子同这张条子几乎一模一样:
今收到:
大榆市机械厂技改纺织产品粗纱机6台,细纱机4台,并条机11台,马
达14台,变压器5台以及各种电机产品245种。
收领人:公司大库管理员刘丽琴
1991年12月2日
11月19日拉出,12月2日拉回,前后还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而且拉出去这么多,拉回来仍是这么多,这些大件的出说入竟完全相同,连改都不改!
“李市长,这条子都是我从马振海和刘丽琴那儿复印出来的,要是有一点儿假,就拿我以法律论处!”王英烈一边用发抖的手指着这些条子,一边义愤填膺地说道,“马振海和刘丽琴说了,这些拉回来的新机器,全都是刚从咱们这儿拉出去的旧机器呀!有的连牌子都没换,光是刷了一层漆就当做新机器给拉回来了。李市长,干这样的事,天理不容,十恶不赦,放到过去是要千刀万剐的呀!你说说他们怎么就有这么大的胆子!要是毛主席老人家还在,他们敢这么干吗!说是不让搞运动了,可要是真的来了运动,他们一个个的都逃得了吗!别的咱就不说了,要是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对他们还会只是游游街、戴戴高帽子吗?这些当领导的如今都怎么啦,咋的一点儿也不知道后怕!就是过去的地主资本家,也还常想着得给自己的儿孙留一条后路呀……”
说到这儿,老人指着另一张条子说道:
“李市长,你再看看这个,你再看看这个,你想都想不出来他们的胆子有多大……”
拿在老人手里的是几摞子不同式样的收据。
在一张出门证的背后,竟然附着17张同样的车号、同样的货品、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单位、又几乎是同样的分量的收据:
今收到:
河西钢铁公司14公分钢材10吨,已入库,空车,车号为076243,请门
卫予以放行。
公司一库管理员:×××
1991年10月16日
今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