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过了一个月,安田收到一封厚厚的信,信封上印着京都某私立女子大学的校名。在校名旁边,写着几个钢笔字:“神冈麻子上”。
日前在桦户行刑资料馆有幸邂逅,并和伊田平太郎先生一道聆听了先生一番极有启发的讲述,受益匪浅,令人兴味悠长,再次向您表示感谢!真是非常愉快的一天。那样内心充实的下午,对我来说是非常难得的一次机会呢。
当时心里多少有点怯意,因而不敢坦然相告。我的全名叫神冈麻子,在信封上所写的这所大学里担任助教,教的专业是中世纪史。在资料馆拜受了您的名片,我却没有主动做自我介绍,实在是失礼,万望先生见谅!
其实在那之前的三天,我从京都前往札幌出席一个学会的学术活动,活动结束后的第二天一早便去到月形町,参观那里的行刑资料馆。中世纪史与桦户集治监本来并无任何关联,只不过我个人一直对它怀有兴趣,这种兴趣和我后面要说的事情有着分割不断的关系。
我从心底里钦佩您对“藤田组伪钞事件”所做的周详调查,同时,对于您在将这些调查资料归纳综合的基础之上提出自己的独到推断也极为信服,以至被您的讲述深深吸引,不知不觉差一点忘记了闭馆时间。
伪钞事件的真正犯人不是熊坂长庵先生,这一点应该已经毋庸置疑了。伊田先生为家乡先贤长庵先生蒙冤而悲愤慷慨,也是理所当然的。毫无疑问,长庵先生是“西南战争”之后萨摩与长州两大藩阀权力斗争的牺牲品,不幸遭到逮捕并被判刑,那完全是一场政治审判游戏。
至于伪造“日耳曼纸币”贰圆钞的犯人或者犯罪集团究竟是谁,您当时并没有明确指出,经过了如许漫长的岁月,恐怕已经无法探究出一个真相来了。如果像尾佐竹猛先生所著的《明治秘史·疑狱难狱》那样完全依照判决书而断定犯人就是熊坂长庵,事情当然就变得简单了,然而正如您所指出的,尾佐竹猛先生的逻辑推断实在拙劣得不行。
在这里,我只是想把我自己对此事件的看法,以及听了您的讲述之后再次深入思考后的感想,以既知的事实为依据,简略笔述如下,并一一列出问题要点,以便更加突出焦点。
①关于纸币上的几何图形底纹,由于当时民间不拥有彩纹雕刻机这一类设备,因而贰圆面值的假钞不是民间人所伪造。
关于这一点,我赞同您的见解。尽管得能良介纸币头在上奏文中就已经指出过,鉴于国币的致密底纹极其规则,很容易被人仿造(见《得能良介君传》),但看了假钞上的纹样,无论如何都无法叫人相信这是仿造出来的,虽然线条略显枯涩,但明显是用同一型号的彩纹雕刻机雕出来的铜版印版印制而成的。
鉴于这一点,假钞是早先印制日本国币的德国东福瑙曼印刷公司在明治九年将纸币原版送还日本政府,终止了代日本政府印钞的业务之后,经另一个新的特殊的雇主下订,又重新雕刻了铜版印版后匆匆印制的这一推论完全说得通。这样一来,因为该公司拥有同一型号的雕刻机械,所以雕得出完全同样的纹样用于假钞上,假钞上的底纹绝对不是仿造的。
②尽管如此,但是手工雕刻的部分十分粗陋。
这是因为,真钞的铜版雕刻师与假钞的铜版师不是同一人,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由于下订很急,为了赶时间,其他雕版师仿照真钞的图案匆匆雕刻,于是便产生了这样粗制滥造的结果。我非常佩服您的敏锐推断。相对于底纹的精巧致密,手工雕刻部分的图案(菊花纹章、凤凰、龙、大藏卿的朱银、“出納頭”及“記錄頭”的骑缝印)明显粗糙,这种反差完全可以用您的推论加以解释通。
③假钞的下订者是因私前往德国的井上馨。
这个大胆的推论令人稍感震惊,不过早在当时世人中间就已经有这样的传闻了。由于《世外井上公传》中对于他在德国期间的行踪丝毫没有提及便引出这样的猜测,当然不无失礼之嫌,然而正是这一空白或许给人以莫大的启迪,这也给我上了一课,原来这就是所谓历史的洞察力啊。
④关于印刷油墨。
铜版印版姑且不提,但假如没有印刷油墨仍然不可能印制出假钞来。明治九年,日本的纸币寮才开始印制纸币,通过各种化学分析、苦心研究,最终开发研制出纸币专用的印刷油墨,并且被当作最高机密保管,这些在《大藏省印钞局百年史》中都有详细记载。假钞的色彩与真钞的色彩毫无二致,墨色浓淡也完全一致,唯一的不同就是双色印刷的底纹部分,假钞的彩纹颜色较真钞略淡,这个可以认为是一种化学现象,是自然褪色。淡青色不耐光,容易褪色。真钞的彩纹底色也为淡青色,却依然保持不变,可见真钞与假钞的油墨的化学成分有所不同。但即便如此,当时民间市场上没有与真钞颜色相近的印刷油墨,而伪造犯人自己秘密仿制出这种印刷油墨也几乎是不可能的。
⑤关于贰圆假钞只发现于以近畿地方为中心的各府、县向中央大藏省出纳局送缴的税金现金中。
关于这一点,当时您并没有特别论及,但是就我而言,这个现象却好像怎么也拂不去,一直耿耿于怀。
想必您也知道,从明治六年起,全国各府县向大藏省上缴租税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同三井组、小野组、岛田组的各地分店联络,由后者出具汇票,然后将汇票缴至第一国立银行,再由大藏省接收汇票;另一种则是现金汇缴的形式,两种方法并行使用。但现金送缴须送至东京,人马劳顿,加上警备等,存在诸多不便,于是汇票上缴的方法渐渐成为主要方法,现金送缴仅限于很少场合使用(参见《明治财政史》等多种专著)。
贰圆假钞在各府县的流通情况判明,大藏省出纳局局长向警视厅秘密报告并引发川路大警视立案调查以及假钞数量之少,合计仅仅两千余枚,这些都印证了假钞只出现于租税的现金送缴环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