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竹将其归因于在安城拍的东西没有创造性与艺术性,只有不断重复类似的拍摄主题与修图思路。
她正卡在瓶口里,回归瓶身足以温饱,但冲出瓶颈才能有另一番天地。
回复完自己的粉丝评论,她随机刷着推送。
主页给她推了某乐队的cUt(剪辑),是她很喜欢的乐队,翻唱了一首她恰好很喜欢的歌。
这个表演她没见过。
赵曜正以手支颐,靠着椅背闭着双眼。
文竹没带耳机,她将手机音量调低,点了播放。
鼓棒敲击吊镲的声音骤然响起,赵曜睁开了眼。
文竹坐在他身边的空位上,正用手机看着什么。
那首歌赵曜听过另一个版本,文竹看的这个版本显然是其他人的翻唱。
赵曜瞥了一眼文竹的手机屏幕,重新闭上眼睛。
他跟着她听完了整首曲子,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
“你喜欢这个乐队?”他问,声音懒懒的,带着病中的疲惫与干涩。
文竹望向声源,道了歉,“不好意思,吵到你了。”
赵曜说,“本来也没睡着。”又问了一遍,“你喜欢这个乐队?还是喜欢这首歌?”
“都挺喜欢的。喜欢这个乐队,也喜欢这首歌。”
“是你会喜欢的乐队。”赵曜说。
他觉得文竹就应该是喜欢摇滚乐的女孩,从见到她第一眼时,就有这种感觉。
赵曜又问,“那你最喜欢他们哪首歌?”
文竹说很多歌都很喜欢,又很奇怪赵曜如此熟络地和自己讨论该话题,“你也喜欢他们?”
“知道,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
文竹问:“那你喜欢哪个乐队?”
“thebeatles。”
一个文竹万万没想到的答案。
文竹对音乐没有太多深刻的理解,纯粹听个响。她知道披头士的原因有二,一是他们足够有名。
二是,披头士那张过斑马线的合影让她印象深刻。
摄影师伊恩·麦克米伦为披头士拍摄的那张经典照片很有辨识度,多年来被无数人争相模仿,文竹也模仿着拍过几张,照片的主角是当时社团的四个朋友,那是一段很快乐的时光,快乐到她始终心怀感激,感激那个带自己跨入摄影大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