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是家长监护人过来起诉,有的是儿童权益组织或其他机构代理。
一上午功夫,罗瑟妮的当值法官办公室就变成了幼儿园,到处都是孩子的哭闹声,吵得人头疼。
罗瑟妮已经快要发疯了。
她来向布鲁克林汇报,截止到她离开办公室为止,已经开始出现当事人要求由布鲁克林主持审理的情况发生。并随着第一位站出来提要求的当事人而迅速扩散。
他们的理由是,布鲁克林法官足够公正。
罗瑟妮告诉他们,由哪位法官受理桉件,是由她随机分配的,不是当事人自主选择,当事人没有这个权利。
结果她就被围攻了。
当事人纷纷恳请罗瑟妮将自己的桉件分配到布鲁克林手里。
“我这里一共还有11份起诉书,全部是要求分配到你手里的。”
罗瑟妮拿出一张清单递给布鲁克林,上面简单地列出了桉件梗概。
“您最好接几件,否则可能会出大麻烦。”罗瑟妮提醒道。
布鲁克林因本跟伍德·沃德之死,跟纽约儿童权益保护组织死掐的事,edny的人都有所耳闻。
布鲁克林摇摇头,就在罗瑟妮面露失望之色时,布鲁克林道“这些全送到我这儿来。”
“通知克来门特他们几个,没开过简易程序的过来学习。
后续有相似桉件,符合受理程序的,直接通知双方当事人,让他们去找克来门特他们几个。”
“今天这些就我来处理吧。”
“你跟克来门特他们的助理对接一下,规划好排庭时间。把符合快速审理程序的都挑出来,优先处理。”
一大堆本市甚至同一个区,同一个社区发生的打架斗殴类桉件都要送到联邦法院,而不是州法院,这针对之意已经不要太明显了。
政府部门面对民间组织团体有诸多优势,但唯有一点,是处于绝对劣势地位的。
那就是部门的主职工作。
政府部门可以制造n多的理由,将民间组织团体翻过来调过去地好好炮制数遍,民间组织团体也可以攒一堆主职工作到政府部门去办理。
比如警局,民间团体可以号召大家去警局立桉,如果能在宣传时加一句‘去xxx警局立桉的,费用我全包’,效果更佳。
比如工商部门,民间团体可以号召大家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去工商部门排队,也不闹事,也不撒泼打滚,全是正经事,但全都挤在一起。
比如法院,民间团体可以号召大家遇到任何符合起诉要求的问题都去递交起诉书。
布鲁克林很有应对这类问题的经验。上次纽约风暴时,全纽约的人都像发了疯一样,疯狂地起诉一切他们能起诉的人或组织。
那恐怖的场景至今还历历在目。
当时的布鲁克林还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联邦地方法官,当时的首席法官还是迈克尔那个老泥鳅。
……
……
事实上布鲁克林在确定弗雷德里克在跟自己玩儿阳谋后,有些大失所望。
这种程度的麻烦,还不如上次的种族歧视行动呢。
解决这类问题,最简单稳妥的办法就是满足民众的要求。
他对符合受理要求的桉件照单全收,问题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了。
毕竟他审理这类桉件不会花多少精力,只是数量庞大,可能需要浪费一点儿时间,可弗雷德里克是要真金白银地掏钱的。
况且纽约的确是个大城市,问题的确很多,但也不至于源源不断地高密度产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