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应聘伙计啊。”
祝小天说道,其实她知道那人话里的意思,但此时的她可以说走投无路了,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啊。只要她躲在这里一阵子,等一切消停下来了,她就可以想办法远走高飞了。她觉得,那个瑞武王应该不会有空到,会注意一个小小书店的小小伙计吧。
“姑娘,你还是回去吧。我是想找个会识字的男子来当伙计,作为姑娘家,还是不要随意抛头露面的好。”
那男子说的话虽然不太好听,但却是很在理的。眼下这个时代,女子都是被关在家里的。除了穷苦人家,没有办法了才会随着相公一起出门做事。而向她这么云英未嫁的小姑娘,即便是穷人家的,也是轻易不会抛头露面的。
“可是现在我已经无家可归了,公子求求你就留下我吧。我不但识字,还会些拳脚功夫,一定会帮你照管好书店的!月钱我也不要,只要有个住的地方,能够混上一日三餐就满足了。”
祝小天说的可怜兮兮的,一边又用手抹泪,将原本就因为她狂奔而弄花的妆,弄得更花了。此时的她,看起来脸上就像泼了油彩一般,看上去都有点像鬼了。
男子这次都不忍再看她的脸了。
“姑娘,不是我不留你,实在是,你是个姑娘家啊……”
“呜呜……我本来是来京城里找姨妈的,可谁知道他们家搬走了啊……现在盘缠也花光了,还被客栈老板赶出来了……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啊……呜呜……公子,你行行好,收留我一段时间吧……呜呜呜……”
青年男子--吴琼玖,看着她鼻涕一把泪一把的,一点形象也无的就在他面前大哭,就差没滚地撒泼了,实在是有些无语。这是哪里来的姑娘啊,怎么这么赖皮啊?
“姑娘……我也实在没办法啊。我要为了今年的春闱准备,所以才要招个小伙计替我来看店,你这样的姑娘家,真的不行啊……”
“那,请公子收留我一晚成吗?我真的会一些拳脚功夫,可以帮你看店的!”
吴琼玖看了看她,心道店里哪用人看啊,店后面就是我家。不过他看她哭得那么卖力的份上,实在不忍心拒绝了。
“收留你一晚可以,现在也是关店门的时候了,你就歇在店里吧。这后边有个小间,里面有个小床,你就睡这儿吧。不过,明天就没办法了。”
说着,他帮她打开了柜台后面的一扇小门,然后拿着几本书,出了书店,直接在店外落锁了。
咦?这就行了?她就着灯光看了看这家小小的书店,只见店里只有两排书架,一个架上多放着四书五经这一类科考需要的书,而另一个书架上,则主要是通经野史类的。环视一周,没有发现小说传奇之类娱乐性的书。这家书店的买卖恐怕不怎么样啊。不过,看看店里干净整洁,书架也是用透着香的木头做成的,恐怕价值不菲,看来主人家也不是一定要靠这书店赚钱的啊。她可别逃出了虎口,又钻进了狼窝啊!
拿着烛灯,进了柜台后的小间,发现确实很小。里面只有一个单人小床和一桌一椅,只放了这些便没有多少空地了。床上只有一条薄被,不过这对她而言已经足够了。就算什么都齐全,她也不敢真的熟睡啊。
脱掉了身上的外衣,拿出包袱里提前准备好的丫鬟衣裙。她知道,如果明天她敢明目张胆的就穿着这套衣裙出去,指定还没找到当铺就会被捉回去。所以她得改。她得想法子把这套衣服,穿成别的样子,让别人都认不出原貌才行。
可是怎么改啊,她原本针线活就很差啊,真是伤脑筋啊!
第二日,吴琼玖来了,看着已经收拾停当,并且将书架、柜台上的书全部整理整齐的祝小天,他觉得让她当这店里的小伙计似乎也不错。
主要是,此时的祝小天,头发整个儿都梳到脑后盘成一个髻,又用一块青色的布巾包了,面上脂粉未施,素面朝天。如果不看她身上那套不伦不类的衣裙,只看她头上的装扮,活脱脱一个眉清目秀的美貌少年郎。那岁数直线下降,再加上她这具身子本身就不高,也就只有160,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
这还是他昨晚收留的那位姑娘吗?
“多谢公子收留之恩,小女子无以为报,只好打扫了一遍店铺。公子看一下如果没有少东西,小女子这就走了。”
吴琼玖有些呆滞的扫了一眼四周,嗯,果真更整洁了,而且书架上的书都分了类,看起来比原来更顺眼了。说起来,这家店,来的人并不多,除去他一人温饱,也赚不了太多钱的。所以,他平日也只是稍微整理一下,只要看起来不杂乱便可。但此时这么一收拾,他竟然觉得,书店规整多了。
“呵呵,你就那么一个包袱,这店里除了书,连一钱银子都没有,我还怕你偷东西么?”
他轻声笑着,声音竟然格外清朗好听。祝小天听了,认真的看了他一眼,发觉眼前这人无论穿衣打扮还是长相,都十成十的是一个儒雅书生。怎么看都不像个生意人,难怪把个书店经营的这么冷清。
“多谢公子,如此,小女子便告辞了。若日后有机会,小女子一定会好好报答公子收留之恩的。”
“不用日后了,现在我就需要姑娘你帮个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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