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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大叔我回来了(第1页)

吴冰紧紧握着手机,感觉一切似乎都有些不太真实,无论从哪方面反馈来的消息,她这次是真的火了。

每天有无数人在谈论《天竺少女》,在猜测这个樊红玉究竟何许人也,长的啥样,还有年龄性格或者身份等等,还有不少媒体记者在微博上留言,希望能采访她。

可她对这一切几乎都是懵的,她从来没红过,也没看别人红过,所以自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些事。

还好她想起了祝梅,这种事梅姐经验多,自然知道该怎么办。

可祝梅上来一句话就再次把她震住了:「恭喜你啊小冰,《天竺少女》的销量已经破五十万了,这意味着起码已经给你带来几十万收入了……」

后来说的什么她根本没听进去,只觉得忽的一下,她的魂儿就像是被拘走了,再看周围一切感觉全都是飘着的!

几十万呀!

她才刚满十六周岁没几天,只是拿到了大叔给她写的一首歌,也就花了一周的时间练了练,然后录了出来,居然就可以赚到几十万块钱了!

即便是对她这样算是家庭条件优渥而安定,从小到大也几乎从来都没有真正为钱的事情发过愁的孩子来说,也几乎是一瞬间就呼吸到了金钱的诱人与美妙。

毕竟当下这个社会,说白了就是个金钱社会,每个人都是从懂事开始就能直觉地感受到金钱的无上魅力,又有谁会不想赚钱、不想赚大钱呢?

换句话说,她这些年辛苦地学戏,刻苦地练功,究竟是为了什么?

小的时候可能只是为了几句表扬,再大些却已经开始懵懂地知道,这样的一门技艺,在未来很有可能会为自己带来一份有着不错收入的,甚至是名利兼收的工作。

那么,再大些呢?

为什么没通过燕京京剧院的加试,自己会那么伤心?

又为什么会那么羡慕媛媛?

喜欢艺术吗?是的。

但自己也考上戏曲学院了呀,九月份就要开学了。

那还伤心什么呢?你也同样走在通往艺术殿堂的路上啊!

所以……是喜欢钱吗?

当然喜欢,这点骗不了自己。

可她并非是那种单纯贪婪的物欲,只是因为知道了金钱的重要性——钱不是万能的,可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那现在好了,哗的一下,几十万!

尽管还没有到手,但既然梅姐已经这么说了,那就肯定是早晚可以拿到的!

而这一切,只不过用了一首歌,而且才花了不到一周的时间!

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彭向明!

她想成为大歌星,并不单纯是因为可以挣很多钱,当然挣钱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目标——不得不说,她现在甚至已经无力再安抚和压制自己那颗蠢蠢欲动的心了。

在这种躁动中,近乎直觉一般,她又感受到了一种难言的焦虑与纠结。

现在,我应该马上去找大叔,像在考官们面前那样卖力的表现,去打动他,让他为我写出下一首歌,录音,帮我再赚几十万吗?

然后再帮我一路走下去,直到成功的那一天?

可我又把大叔当成什么人了?

实现梦想的工具吗?

大叔当初决定帮我写这首歌的本意,其实只是为了哄我开心,想让我尽快从加试失败的悲伤之中走出来啊!

那现在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他凭啥还会继续帮助我?

都说想要有收获就必须先付出,可为啥自己明明已经拿到了收获,却没感觉到有付出呢?

是不是应该像媛媛所说的那样,什么也不用多想,只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示给大叔?

「小冰、小冰,你在发什么呆啊……是谁打来的电话?」

「媛媛,我觉得……我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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