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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人生自是有情痴(第1页)

情蛊是蛊术的一种,以血为引,使中蛊者死心塌地爱上施术者。情蛊也是最难炼制的一种蛊虫。在苗疆之地,有多少蛊师想要炼成情蛊,但总是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其实不是那些人本事不到家,而是想要炼成情蛊,最后一步不在人而在天!

忘忧蛊便是情蛊的前身。被下了忘忧蛊的人会忘记心中最重要之人,只要忘忧蛊还在体内,凡是与那人有关的所有新的记忆,也会被蛊虫蚕食殆尽。此蛊寿命极长,即使死在宿主体内,被抹掉的记忆也不会归还。但若中蛊之人能将那人彻底想起,忘忧蛊便会变为情蛊。同时,情蛊也是忘忧蛊唯一的解药。

忘忧蛊寄生体内,蚕食记忆的同时,也会吸取内力,并在体内留下毒素,长此以往,中蛊者便会觉得乏力软弱,日渐消瘦,若是修为尚浅者,撑不了多久,便会魂归九天。被下了忘忧蛊的人一般无药可解,这是因为忘忧蛊的唯一解药是情蛊,而情蛊的前身是忘忧蛊,此两者同出而异名,是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想要解蛊,关键不是靠外人,而是靠自己。只有想起那人的记忆,才能解蛊,否则便无药可救。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事实本就如此。忘忧蛊的解法很特殊,情蛊又很难炼成,据典籍记载,炼成情蛊的人寥寥无几,大多数情况都是绕不开忘忧蛊这关。

忘忧蛊以内力为食,通过源源不断获取他人的内力,维持自身生命体征,所以想要培养忘忧蛊这本就是件难事,需要有内功深厚的人,自愿种下忘忧蛊,忘忧蛊才能在其体内生长,否则忘忧蛊便会死于体内。蛊虫一旦死去,它蚕食的记忆也不会归回,那段记忆便会永远消失。

内功深厚者,无缘无故为何自愿种下蛊虫,这岂不是没事找事?内功薄弱者,根本承受不了蛊虫对内力的需求,若非有持续不断的内力输入,过不了几天,忘忧蛊便会死于体内。这也是为何忘忧蛊难以养成的原因。忘忧蛊很难养,情蛊更难养,准确地说,如果没有忘忧蛊何来的情蛊。

情蛊是蛊术最高的象征,在苗疆蛊术最高者被称为大祭师,是苗寨之中仅次于苗王的存在。洛玉君便是如今的大祭师,她的蛊术早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寨中无人可做她的对手,大祭师的位置理所当然是她的。洛玉君自视蛊术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寨中的机关也是她亲自参与设计的,就是这样的能人,也没能炼成情蛊,关键便是缺少实验体,也就是被下蛊者。先前说过忘忧蛊很难培养,须以内力培养,潜伏在体内,而且忘忧蛊不一定变为情蛊,其中有太多不可意料的因素,大部分的结果都是一样的——人身死,蛊虫亡。

明哲说了这么一堆,也不知韵儿听进去几分,不过看她呆然的样子,应该大部分都没听懂。其实简单来说,忘忧蛊蚕食那人的记忆,抹掉新的记忆,即便再见到那人,也会形同陌路一般,这便是忘忧蛊的可怕之处。何况忘忧蛊的解药就是其本身,俗话说得好,解铃还须系铃人。忘忧蛊是毒药,也是世人趋之若鹜的至情之药。这样解释韵儿或许就能听懂,当然这只是明哲的认为,韵儿到底听进了几分,只有她自己知道。

“明哲,那我会忘记你吗?”韵儿这个问题问得明哲猝不及防。

“韵儿,你说啥胡话呢?”明哲摸了摸韵儿的额头,“不烫啊!没发烧啊!”

“明哲,我没发烧,也没说胡话!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便觉得你很熟悉,只是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你。我对其他人的印象很深刻,唯独对你我没有太深的印象,你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位陌生人、一位过客,平淡而无奇,明明你陪我经历了那么多事,但当我想起那些事的时候,有关你的记忆便会显得很模糊,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直到今日我明白了!为何我会忘记你,为何我对你的印象平平无奇,为何有关你的记忆显得那么模糊。明哲,你跟我说实话,我体内是不是有忘忧蛊?我对你的印象那么浅淡是不是忘忧蛊的缘故?”韵儿看明哲的眼神不像是说笑。她只想知道真相,无论结果如何。她不想做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子,明明真相就在眼前,她却白痴得像个傻子,她不想成为那样的人!

明哲轻轻戳了韵儿的眉心,“想啥呢?你体内怎么会有忘忧蛊?你对我的印象浅淡,或许是别的缘故,没准就是你不想记得我,所以才会对我的印象那么浅薄,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你陪在我身边,我什么都不在乎!印象有没有那么深刻不重要,咱们整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你一定会记得我!”

明哲说的那么轻松,韵儿都怀疑是自己的内心在作祟,才会有那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但她为何会忘记明哲,为何她会成为南宫明的女儿,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韵儿怎么也想不起来,那段记忆便是空白,若非明哲告诉她这些,她甚至连自己的身份都不知道。怪不得那位算命先生会说明哲是她命中注定的贵人,会为她解开这迷局,揭晓过往之事。起初韵儿还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而今她总算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明哲,那我为何会忘记你?”

韵儿在这个问题上迟迟不肯松口,明哲故意把话题岔开,韵儿却总是把话题带回来,看来今日若不把问题问清楚,她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但明哲真的找不出什么说的,有些事现在的她还不能知道,否则只会惹祸上身,牵连到自己不说,还会牵连到许多人,明哲这些年的筹划也会付之东流。告诉韵儿她的身世,这已是明哲最大的让步,韵儿再问下,他也什么都不会说,但看韵儿这副架势,应该不会那么简单就能解决。

“我的小韵儿,咱俩好不容易有个单独相处的日子,干嘛要问这些无关紧要的事?反正这些事又不重要,咱们以后有的是时间说,今日便不提这些事,你说好不好,韵儿?”

韵儿算到明哲会找理由故意搪塞过去,她才不信明哲的鬼话,“等到以后,你早就把这些事抛之脑后,忘得一干二净!今日若不问清楚,恐怕日后便没有机会了!”

“你真的想知道?”明哲无奈般看着韵儿。

韵儿点点头,“我只想知道真相!”

“那好,我便告诉你!”明哲一改常态,居然答应了韵儿的请求,“其实很简单,你从未忘记我。你是你,你是韵儿,而不是小穹。我也一样,我是我,我是明哲,而不是凌云。咱们身上背负着过去,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咱们都长大了,也该明白有些事是不可逆转的。小穹是你以前的身份,但她也只是一个身份,你不是她,体会不到那种深刻的悲痛,我也不希望你体会到那种感觉。凌云是我以前的身份,但他也只是一个身份,我不是他,体会不到那种丧失亲人、流离失所的感觉。我有我的理想,我有我的使命。你忘记的只是过去,而非现在!现在的你是独一无二的你,是旁人无可替代的你,你有你自己的身份,你叫南宫韵,是相府千金,是南宫世家唯一的继承人!这是属于你的记忆,现在的你才是真实的你!”明哲这番话,看似挺绕的,但都是有理有据。现在的她是韵儿,不是过去的小穹,人是同一位,但她俩的记忆却是不同的。

“明哲,道理我都懂,但……”明哲把竹笛递到韵儿身前,“你还记得这块玉佩吗?”

这块玉佩的故事韵儿倒是知道一些——这块玉佩是凌云送给小穹的及笄礼物,小穹对这块玉佩爱不释手,无论走到哪里,她都会把玉佩带在身上,哪怕是睡觉,她也会把玉佩抱在怀里。这块玉佩的材质很特殊,摸上去有玉的感觉,但确切来说这块玉佩的材料不是玉,而是一种类似玉的石头,而且这种石头时刻散发出一股淡淡的花香,这是小穹最喜欢的花香——玉雨花。凌云差工匠琢磨了这块玉佩,并在玉佩上镌刻一首诗,这也是小穹常常挂在嘴边的诗句:凌云之志在苍穹,逸尘绝凡玉玲珑。“回想当年,在你及笄之礼上,我当着众人面把这块玉佩送给了你,并送上了最真诚的祝福,而今你又把它还给了我,这大概便是命中注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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