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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9部分(第1页)

占领的。但以色列则声称:如允许它占有加沙地带,以色列准备把该地带现有阿拉伯人口,包括原有居民和难民一并作为以色列的公民来加以接受,但在以色列领土上安顿难民一事,则必须以有国际援助为条件。如加沙地带不能割给以色列,则其代表团对政府所能收容难民的数目就无从提出建议。在美国施加一些不太大的压力之后,以色列代表团于7月28日在表面上作了让步,表示可以在联合讨论总的和平解决方案的议程中,把难民问题放在首位,8月3日,以色列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它准备让十万名难民重返家园,但条件是它有权把难民的定居问题重新加以安排,使其得以在以色列经济发展总计划中有其应有的地位,而不致被利用为反对以色列的第五纵队。调解委员会认为该建议不能令人满意,阿拉伯各国也反对把重新安排难民定居问题屈从于以色列经济上和战略上的便利。阿拉伯各国继续要求以1947年11月的分治计划为基础来讨论边界问题,虽然该分治计划最初通过时却曾遭到它们那么强烈的反对;这种情况象1939年5月英国白皮书公布时遭到它们那么强烈的谴责的情形一样,而自1945年以来、当该白皮书随着时间的推移已被束之高阁并积满灰尘时,厕拉伯人却又把它捧了出来当作其政治权利的守护神而乞求它的保佑了。8月23日,调解委员会决定设立一个经济代表团作为其附属机构,由美国(戈登·R·克拉普)任主席,英、法和土耳其为成员。它的任务是考察受巴勒斯坦故争影响的那些国家的经济情况,提供有关难民遣返、重新定居、经济和社会复兴方面的建议,以便于最短期间,在自给的基础上,把各该建议贯彻到各区经济生活里去,并使其得以促进有利于维持和平和安宁的经济条件。经济代表团还提供了许多“试验性的示范”计划,使难民立即有工作可做,并为执行这些计划的人员提供有用的经验。自1950年1月1日开始为期十八个月的这项计划,估计费用是三千五百万美元(其中约有六百万美元由当地政府以实物提供),再加上对符合条件的难民的直接救济费用一千九百万美元—据估计,其合于法律规定的人数为六十五万二千人,虽然民间救济机构(其工作由联合国救济巴勒斯坦难民机构加以协调,拥有基金三千二百万美元,由三十三个国家的政府捐献)目前分配的配给食品已达九十四万份。

(四)耶路撒冷的僵局,1949年

调解委员会成立时,联合国大会指示该委员会根据上一年的建议,草拟详细提案,以便为耶路撤冷地区订立一项永久性国际管理制度,保证彼此大不相同的每一民族集团都享有与这一特别国际管理制度不相抵触的最大地方自治权。

1948年12月此项决议通过时,以色列和约旦两方军队已同意沿一条将那路撒冷城划分为不相等的两部分的停火线停火,以色列占领较大的西部,而较小的东部(包括大部分圣所的整个旧城)则为约旦所占领,调解委员会于1949年9月1日建议承认犹太区和阿拉305伯区(两区间的分界线日后再定),各区“目前人口的均衡”不得因移民迁入各该区而改变;除保留给国际管理机构处理的事项外、各区地方当局对各该区居民有完全管理权。国际管理机构包括:

(1)中立的专员一名,由联合国委派,保证圣所的防护及自由出入,监督耶路撒冷地区的永久复员和中立状态,保障居民个人及集体的应有权利;

(2)一个十四人组成的委员会,由两区负责当局各派五名,再由专员从每区不同的少数民族集团中各指派二名。委员会调整及处理有关两区利益的主要公共事业,井向各区地方负责当局提出有关促进耶路撒冷地区经济发展及其与世界各地贸易的一般措施的建议;

(3)一个混合法庭,审理当事人不是同住一区居民的案件;还有一个国际法庭,审理专员职权以内或牵涉到两个区的负责当局与专员之间的案件,并复审混合法庭的判决。

一个颇有地位的权威人士说:有些似色列的重要领袖认为:耶路撒冷在战略上的脆弱性及其国际化的经济利益,较之其在历史上及宗教上的吸引力更为重要。这些“现实主义者”,如果有胆量的话,就会赞成一个折衷方案,或者无论如何总比本一古里安及其内阁的态度较为缓和些。可是他们并没有人敢站出来讲话,因为当时以色列的舆论干脆坚决反对这个新城的任何形式的国际化。调解委员会的建议公布不到一星期,以色列外交部长(摩西·沙雷特,原名为谢尔托克)就抨击他们的建议“不合时宜和不妥当”,他拒绝在委员会内犹太人与阿拉伯人有相等代表权的计划,并且批评了禁止移民进入耶路撒冷是行不通的,只可能对该城的经济前途产生威胁。他说,完全解除武装是无视这样的事实:犹太区被阿拉伯领土三面包围,这种形势使解除武装的形式上的平等成为表面文章;犹太耶路撒冷的将来,是成为以色列国的一部分;国际责任除非只限于绝大部分圣所所在的旧城,也就无需超出对圣所的监督。阿拉伯国家(包括约旦在内)的总政策是:依照联合国大会1947年11月所提出的分治建议的原来条文,承认耶路撒冷国际化的原则;但,特别是埃及政府,仍然反对把任何领土划给亲英的阿卜杜拉国王,因而打定主意要迫使依据实际情况将耶路撒冷国际化。

阿卜杜拉则坚持只要以色列人撤退至1947年11月分配给他们的地区,他就可以放弃阿拉伯人的那半个城市——在战略上,那可是“约旦的要冲之地”。

他准备根据这样的条件,通过调解委员会的协助,或直接与以色列人谈判,以求得和平解决。

当调解委员会的建议于11月24日提交联大特别委员会时,美国代表认为这些建议是一种“适当的、可行的、合乎常识的途径”,实行这些建议,联合国每年所费不到一百万美元,比1947年建议的每年化三千万美元将耶路撒冷建成为一个单独实体的办法要好得多;而且,现在的建议还把自1947年以来的政治发展也考虑到了。他的政府确信那路撒冷地区应在国际监督之下非军事化,但是。他们不能附和关于联合伺委员会(除了紧急时期外)应该有权限制或禁止犹太人(或阿拉伯人)定居在耶路撒冷的建议。法国代表认为这些建议作为讨论基础是有价值的,并在以后得以修改的条件下予以支持。澳大利亚政府代表两年前曾支持建立以色列国,而现在则建议应将调解委员会扩大,并给予一年时间制订一项把耶路撒冷地区作为单独实体的计划,以完全实现其国际化。在卡多根宣布英国政府全面支持调解委员会的草案后。摩西·沙雷特代表以色列对此加以强烈攻击。他说,这是把“宗教象征主义的迫切要求”,“毫无理由地”置于自有其工商业、教育和文化的那路撒冷新城的“生活需要之上”。他建议联合国应只保留监督圣所的职能:旧城只占那路撒冷市土地的百分之六点五,只占计划中的城区的百分之二,城内有三种信仰的主要圣所,全部基督教管区、若干修道院、穆斯林教坛和一个包括所有古代:的犹太教会堂在内的犹太人区;这里大部分是狭窄、弯曲、有拱形圆顶的僻街小巷,两旁都是些破旧肮脏的阿拉伯人。。的房屋。

城内的犹太教会堂。。自从战争结束后,实际上已经夷为平地。阿拉伯当局己拒绝犹太人接近哭墙。

如果能提供较好的居住条件,劝诱围墙内旧城的阿拉伯居民自愿迁出这片拥挤不堪的居住区,定居安顿在旧城围墙以外的空地上,就可将有围墙的旧城改变为只包含圣所和教坛的场所,在联合国的保护下,专供各种宗教信徒的札拜及朝圣之用。

已经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许多投票人可能被这样的想法所动摇:耶路撒冷不是一个只从政治及实用主义的考虑来决定其将来的普通城市,而是这样一个城市:与它有关的各种各样的宗教联想,对许多人来说,仍然是至高无上的。支持完全国际化的是罗马天主教、希腊教会、阿拉伯和穆斯林集团(约旦除外),以及苏联集团。苏联集团把美国和英国政府赞成一个迁就现实情况的方案,归之于帝国主义的动机。但正是这两个政府和法国,更为关心不使联合国(可能又一次象前两年一样)作出无权或无力实行的建议。当11月末,特别委员会指派一个十七人小组委员会研究各项建议,搞出一个决议草案时,在以色列,有人希望完全国际化或调解委员会的折衷方案都得不到必要的三分之二多数。但小组委员会于12月2日汇报,提出一个将由托管理事会制订法规的完全国际化建议草案。美国代表袭用英国政府两年前对于巴勒斯坦分治建议所用过的几乎是同一种说法,批评了这个建议,他说所提出的解决办法,可能会引起使用联合国所不准备使用的武力。美国代表支持荷兰和瑞典代表提议的折衷方案,依照这个方案,联合国专员的权力将限于保护圣所;但是美国政府这种为时已晚的行动,不能使它兔受犹太复国主义者的责备,他们认为美国没有对犹豫不决的代表们施加其有力的影响,以对抗“梵蒂冈的直接干涉”。在12月7日的特别委员会上,完全国际化的决议案,以超过必要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投票赞成的国家是各式各样的;9日在联合国大会的全体会议上也以多数通过,票数又有增加。

托管理事会于12月19日指示其法国主席罗歇·加罗去准备工作文件,作为耶路撒冷国际化法规草案的基础,这时,联合国和美国都警告以色列和约旦双方不要作出任何行动以损害有利于国际化的决议案。但是,12月26日,以色列议会在耶路撒冷而不在特拉维夫开会;除外交部仍留在特拉维夫与各国外交使节保持接触外,其余大多数还未迁至那路撒冷的各部现在都一起迁去;1950年1月23日议会批准一个声明说,自从将近两年前宣布独立以来,耶路撒冷就已经是以色列的首都了。据报道,以色列与约旦政府正在讨论一个协定,其中有一项就是要解决它们在耶路撒冷的各自的管辖区问题;而罗歇·加罗则于1月30日向托管理事会提出一个介于联合国大会的完全国际化决议案与调解委员会建议案之间的折衷方案。他的提议是:既然整个耶路撒冷地区应该是一个非武装的单独实体,犹太人区和穆斯林区仍应分别隶属于以色列和约旦的主权之下;旧城的基督教徒和犹太人居住区以及在旧城墙外的数处圣所,应置于联合国集体主权之下,作为一个“国际城”,其居民得自由选择作为该城的公民,或保留其现有的国籍。但这个提议遭到有关各方面的拒绝,认为这是个不能接受的折衷方案;以色列不愿改变它合并犹太新城的意图,约旦甚至不愿讨论国际化问题;托管理事会只得转向于修改它那个已于1948年拟就的法规草案,这是一种学究式的任务,也是一项旷日持久的工作,直至4月4日才告完成。

(五)介于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联盟之间的阿卜杜拉国王,1950年

同时,对于国际化建议以及阿拉伯国家联盟之支持这些建议,以色列与约旦都是一致反对的,它们彼此之间一直在谈判一个解决方案。

据美国驻以色列大使了解,在联合国大会讨论耶路撒冷问题之前,阿卜杜拉国王已重新要求通过比尔谢巴和加沙至地中海的出口,要求归还失去的耶路撒冷阿拉伯郊区,并寻求在海法能有一个自由港的便利,而作为交换条件,却只给以色列一些有限的好处,让它在亚喀巴湾能有一个自由港,能有一条通路到达死海北端钾碱厂的遗址(那个工厂,犹太人早就放弃并且放火焚烧过,1948年5月又被阿拉伯人掠夺过)。

这些条件当然非以色列所能接受。但在1950年初,由于联合国大会已通过决议,要对耶路撒冷实行国际化,据了解”,以色列政府便接受阿卜杜拉的五年互不侵犯条约的建议作为谈判基础;根据这个条约,将准许自由越过现存的停战线进行贸易和旅行,并在海法开辟自由港区使约旦得到它所亟需的地中海出口。但又据说,本一古里安和以色列军事当局,在稍示慷慨是否可取的问题上,与其外交部长意见不同。关于可望达成一项协议的事,从以色列传出一些互相矛盾的报道,结果使得阿卜杜拉国王在埃及和叙利亚以及在约旦国内的敌人一下子都起来反对他。1950年3月初,反对与以色列和解的约旦陶菲克·阿布勒了胡达政府辞职,但是在萨米尔·里法伊组织一个比较依从阿卜杜拉愿望的政府遭到失败后,陶菲克·阿布勒一胡达政府又改组留任。在埃及,华夫脱党政府由于1950年1月的大选而重握政权后,展开了一次猛烈的宣传运动,来反对阿卜杜拉,作为其反英总政策的一部分,并毫不踌躇地捏造了一个故事说:阿卜杜拉与本一古里安,在亚喀巴湾的一艘英舰上,当着英美两国公使的面,秘密签署了一个协定。阿卜杜拉·塔尔,一位年轻的阿拉伯军团退役军官,于1948年防卫耶路撒冷时曾得到阿卜杜拉国王的宠爱。但后来由于他自命不凡的野心得不到满足,辞职退居开罗,现在正好抓住机会将数份以色列人于1949年3月强逼阿卜杜拉国王签订的舒奈协定供给《今日消息》周刊,并提议阿拉伯国家联盟应要求阿卜杜拉国王退位。驻沙特阿拉伯的约旦公使,也辞职迁居开罗,当阿拉伯联盟于3月25日召开春季会议的时候,由埃及带头的一项动议,以阿卜杜拉与以色列谈判为理由,要求开除约旦的盟员资格。但是这些谈判已突然停顿,4月1日(据说,经英国在埃及和约旦之间调停以后)约旦驻开罗公使代表他的政府签署了这样一个311阿拉伯国家联盟决议案:单独与以色列订立条约或协定,应受剥夺盟员资格的处罚。

在外约旦和阿拉伯巴勒斯坦的残余部分举行大选,这已在1949年12月宣布,并于1950年4月11日付诸实施,阿卜杜拉声言,“约旦政府今后将对选出的议会负责,而不再象以前那样向英王负责。前任穆夫提则发出抵制的号召。“在希布伦、纳布卢斯以及路撒冷的旧城发生一些骚动,有人出来告发伪造选票:据说有一个地区的投票数远远超过百分之一百。”儿位知名的“批评阿卜杜拉政策的人物当选,新内阁的十一个阁员中有五个是巴勒斯坦人。新内阁首相赛义德·穆夫提于4月24日宣布阿拉伯巴勒斯坦(除加沙地带由埃及占领外)正式合并于约旦,而对两日前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提出的警告置之不理;参众两院联赌开会给予批准。以色列政府拒绝承认这一“单方面的”合并行动,并宣布他们认为“约旦以西的阿拉伯地区”的地位,依然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4月27日,英国国务大臣在一项声明中宣布英国政府对以色列的正式的和法律上的承认。1948年英国一约旦条约将可以适用于以色列一约旦停战线以东的整个领土,或者经过双方同意而修改的停战线以东的整个领土,但和平时期英国将不在约旦河以西寻求军事基地;又鉴于去年12月联合国大会曾投票赞成国际化,英国对以色列和约旦分治那路撒冷地区只作事实上的承认。这位大臣支持丘吉尔提出的关于使阿卜杜拉国王与韦茨曼总统“实现最密切和谐的接触”的可能性问题;但英约条约扩展到阿拉伯巴勒斯坦,这是以色列政府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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