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闵翔额际的青筋统统暴露了出来,见到太后差点背气过去的模样,他并无半分怜惜担忧,而是和元闵瑞一样,拂袖离去,身侧的拳头,捏的紧实,当听到她死了的消息时,五脏六腑猛然被钝器撞击了一下,痛的无以复加。
怎么可能,她怎么会死?
等一个月,可以,等一年,也没问题,但是等一辈子,她是何其的残忍?
直到彻底的失去她的这一刻,元闵翔才知道这个小女人,早已经深深的种入了她的心间,他那一颗从不为女人悸动过一次的心,这次随着闫素素的离开,好似陷入了无边的深渊,跌落,跌落,继续跌落,然后,重重的摔碎在渊底,四分五裂。
她——怎么会死?
*
冰冷湍急的河水里,一具女人的身体,随波逐流,如同一株一页的浮萍,沉沉浮浮,浮浮沉沉。
闫素素的知觉早已经丧失了,冬天的河水冰冷刺骨,她又不谙水性,为逃命下水后不久,她呛了好几口水,颠簸扑腾了一阵子,后来体力不支,加上冷的周身麻木,就晕厥了过去。
索性河水虽然深急,到了下游却也平浅了许多,水流最多只没过脚背,水势也小了许多。
闫素素被搁浅在了一处礁石上,面朝天空,露着一张冻的失血苍白的容颜,秀发被河水冲刷着,描绘出一抹黑色的缎带。
也不知道躺了多久,她朦朦胧胧间有醒来过一次,这一次,除了彻骨的冰冷和无边的黑暗,她什么都感觉不到,以为自己死了,她悲哀的想自己会不会又穿越回去现在,想着想着,她又晕了过去。
再醒来,她只觉得好似身处一个巨大的火炉子里一样,全身都被烤的滚烫,迷迷糊糊中,果然看到了明黄色的跳跃的火焰。
还有一双黑色的长靴,在身边来来回回,靠近了她,蹲了下来,嗡嗡的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又离开了,一会儿之后又折了回来,这样几次后,黑色长靴不见了,闫素素又陷入了无边的昏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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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如风 第九十四章
第九十四章(2083字)
真正的醒来,是被一阵诱人的肉香给勾醒的。
眼睛一睁开,映入闫素素眼帘的是一处山洞,洞壁上长满了青苔,有些潮湿,她躺在一个枯草铺子上,身上盖着一件雪白的锦衣,还放着一个牛皮水壶,另一边,是一摊燃着的火焰。
火堆上,架着一个铁锅,里放了一只野兔,正在炖制,肉香扑鼻,惹的人垂涎欲滴。
把闫素素勾醒的肉香,正是自这铁锅中飘散开来,闫素素闻着香气,腹中饥饿难当,不由的伸了手,想去撕一点那兔子吃,忽像像是感觉到了有什么在看着自己,她猛一把抬起了头。
果然,上头有东西,确切点说,不是东西是个人,更确切点说,是一个白衣胜雪的男人。
这山洞上方,有个天然成型的小洞窟,看上去如同一张小床,男人就躺在上头,侧着身撑着半边脑袋,悠然的看着闫素素。
见闫素素终于发现了他的存在,他弯了唇角,轻笑了起来:“终于醒了!”
他的笑容极是温和,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温暖感,然闫素素在某个瞬间,不经意的居然想到了蝶谷仙的笑容。
“你救的我?”
“恩!”男人终身一跃,轻巧的就从洞壁上跳了下来,站到了闫素素身边,“饿了吧,炖了有半天了,吃吧!”
说着,男人字腰间包裹里掏出了一副银筷子,递到闫素素手里。
闫素素闻言,也不顾的什么文雅淑女了,接过筷子,就对着锅里的兔子大快朵颐起来。
吃到有五分饱,好歹祭奠了一下五脏庙,闫素素才抱歉一笑,停下了手:“当真是饿极了,让你看笑话了。”
“昏睡了三天三夜,期间就喝了点水,不饿才怪。”男人依然是轻笑,笑容依然是温暖,并不因为闫素素难看的吃香而对她有所嫌隙。
闫素素吃惊了一声:“三天三夜?”
“把你从芷河中捞起来,你浑身冰冷,气息游离,我给你吃了点我随身带着的药丸,总算保住了你的命,但是河水的寒气在你体内积聚,可能已经侵入了五脏六腑,得到城里找个好大夫,才能调理过来。”
看闫素素吃的满嘴都是,男人从腰间取了一块帕子出来,递送到了闫素素眼前。
闫素素不好意思的对他一笑,接过了帕子,一眼瞥见帕子上一只黑色的老鹰,老鹰下方,绣着肖遥两字。
“你的名字?”伸了帕子过去,闫素素微抬了下下巴,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