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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照你们看,这是什么铃铛?”宁遥将铃铛拎了起来,铃铛发出清脆的响声,她突然注意到曾敬祺的瞳孔骤然紧缩,似乎是看到这枚铃铛影响了他的情绪。她咧了咧嘴角,她相信这案子和曾敬祺无关,可是还是想逗弄他,“喏,小曾,莫非你认识这铃铛?”

她没有想到曾敬祺会承认,曾敬祺果真点了点头,“我见过这铃铛,在一只猫的身上。”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铃铛,仿佛随时都会冲上来一般。

宁遥将铃铛交给了王皓,“猫?是怎么回事?”她爱抚着钢镚的毛,这次多亏了钢镚,似乎有了些许的进展了。

“是一个故人的猫,他十分……”曾敬祺想了想,“他十分宠爱那只猫,所以才为它打造了一对玄铁铃铛,一只在他自己身上,另一只在猫的身上,以便迅速察觉到猫遇到了危险。一般情况下,他施了法力的红绳是不会断的。除非那人法力强于他。”说这段话的时候,他有些晃神。

“那现在可能找到他?”宁遥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抿了唇,事情好像变得复杂起来了,难道那只猫遇害了?

“我在这里。”虚空之中忽然显现出一个黑衣男子的身影,然后逐渐清晰,他面容如玉,眸中似是含冰,在人群中扫了一眼,最终落到了曾敬祺的身上,露出了几分笑容,似是嘲讽,又似是欣慰。

作者有话要说:打滚儿~

美人儿们,咱想要花花~

☆、第二十四章

那男子取过宁遥手中的铃铛,眸中荡过波痕,“哥,阿墨不见了。”云淡风轻的一句话,宁遥却察觉到了三分冷意,七分忧虑。

最重要的是,这个男人管曾敬祺叫哥?看他笔挺的西装,人模狗样的,和曾敬祺那么随意截然不同。不过眉眼中似乎真的有几分相似。宁遥困惑地看了两个人一眼。

“这是阿墨干的么?”曾敬祺却未在意别人的眼光,只是指了指地上的尸体,看着眼前的人,眸色深沉。

男子只是向地上瞟了一眼,“阿墨最近喜欢吃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滋补灵力,譬如有灵性的刚死之人的内脏,”说着,还是皱了皱眉毛,“我应该看好它的,总是乱吃东西,难怪要出事。”似乎有几分懊恼的意思。

“你过于急躁它化成人形的事情了,她纵然灵识未恢复全,也是能感觉到压力的。”曾敬祺不疼不痒地说了这么一句,空气中仿佛有什么凝滞了。

男子沉下眸子,似乎有几分动容,“哥,无论如何,请你一定救阿墨。”无论如何,他心中默念,那是他十分重要的存在啊。

“这是我的职责,你先回去吧,找到阿墨我会给你送回去的。”曾敬祺拿回了玄铁铃铛,这可是线索,不能让他拿走。男子点头,消失。

等他们三个人又坐回车里的时候,气氛是依旧的冷然,宁遥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开口调节下气氛,曾敬祺便开口了,他扫了一眼驾驶位上的岳景,“曾敬简,我的弟弟,阿墨是他的夫人。”

宁遥原本喝了一口水,听到这句话,猛呛了一下,止不住咳嗽起来,她咳嗽完了,缓了片刻才露出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一只猫?是他的夫人?”她很难想象一个人和一只据说灵识未开的猫能谈出感情,莫非那个看起来十分正常的家伙,是个疯子?

“阿墨这个样子已经一百年了,百年前,阿墨是灵猫族中灵力卓越的高手之一,她是为了救阿简才成了这个样子。阿简一只想让她恢复人形。”曾敬祺用一种十分沉稳的语调陈述着这些话,因为阿墨救了他的弟弟,所以这个案子他也是非要深究不可了。

宁遥有些抑郁地敲着座子,“除了那只猫,一点线索都没有。”她看向窗外,如果只是知道是僵尸做的,不知道那只僵尸在何处,不知道它的实力,一切都相当于不知道,如果是这样,又应该如何找。

“有的,”岳景带着几分不怀好意的笑容,“你刚刚也听到了,死者是富有灵气的女子,而这段时间死的女子差不多都有这个特征,而且生日也极有特点,都是阴历的五月十五,而且年龄越来越有往小了去的倾向。”也就是死的第四个女子了。

宁遥原本没有回过味儿来,蓦然又想到自己的生日是五月十五,登时白了脸,“你什么意思,不会是说……”如果是这样,真的怪渗人的。

“所以这几天我和老曾全程陪护,一天二十四小时监视保护你。”他阴险的笑容让宁遥打了个寒战。

“二十四小时?那睡觉呢?”总不能和她一起回家睡吧?

“我已经和宁伯母通话过了,跟她讲打工的地方出了些问题,没钱交房租,房东把我赶出来了,她允许我到你家住几天。”岳景阴测测的笑容,宁遥忽然觉得,这个家伙才是一只真正的狐狸,至少苏绛从来不会这些损招,想到苏绛她愣了一愣,不由苦笑,想他有什么用呢。

“非法同居。”曾敬祺不冷不热地突出了四个字,直指岳景心怀不轨。

“折腾了这么半天,一起去吃个饭吧?”岳景故意岔开话题,此时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这附近有很多小吃,到不妨买些吃,一会儿他们还要先回局子里整理一下案子。

被这么一提,宁遥也觉得自己有些饿了,她拍着钢镚的脑袋,“我和钢镚要吃肉。”虽然说现在都提倡吃素,她却依旧是无肉不欢,大不了少吃些,多排毒,哪里就有那么多的讲究了。

“知道,咱们去吃饺子,我记得钢镚爱吃饺子吧?”宁遥和莫晴都极喜爱钢镚,没事儿便提提钢镚,以至于岳景以前虽没有见过钢镚,但依旧把它的喜好摸得个一清二楚了,果然,听到‘饺子’两个字,钢镚的两只眼就好像放了绿光一样,摇起尾巴,十分兴奋。

岳景将车开到了一家饺子馆,他把车放好,宁遥他们已经找了一张露天的餐桌,她翻了翻菜单,又把菜单递给曾敬祺,“我要一屉蒸饺,猪肉大葱的就好。”服务员刷刷几笔记了下来,岳景将车钥匙放到兜里,抢过曾敬祺手中的菜单。

“来份糖醋里脊,来份干煸豆角,再来两碗米饭。”他翻了两页,头也不抬,将菜单又丢到了桌子上,做了下去。

“诶诶,我吃饺子,你们吃米饭?”宁遥摸了摸鼻梁,好吧,她是来者不拒,这两个家伙却好像很爱吃米,就像南方人似的。

岳景百般无聊之下,拿着筷子敲起了盘子被子,乍一听,还是有那么几分味道,可是宁遥却不大能看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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