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华不厚道的笑出来。
在拥挤的巷子中,来回的寻摸着,要不凌晨去鸽市找一点好玩的东西,无论是收藏古玩字画,还是其他有趣的东西。
也好打发时间。
“站住。”
前面有一对小青年,气喘吁吁的在大街上跑着,后面还有带着红袖标的人追着。
“世风日下。”
“这年头难道还没有一点的约束了。”
后面的老大妈,边追赶,边骂骂咧咧的。
“王大妈,您老这是在追什么啊。”李国华有些不解,很少看到街道办的王大妈还有另外几个热心肠的大妈,当街追捕人了。
“造孽啊。”
“现在的小年轻也太不懂得自尊自爱了,刚才在桦树林,我跟街道办的几个大妈过去想着捡点树枝回家烧火,可是就遇见了这一对男女在树林中做一些羞羞的事情。”
有刺-激到。
李国华为刚才那奔跑的衣衫褴褛的小青年男女感到一阵的头疼,这年代可是非常的注重礼法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虽然大家表面上宣扬自由恋爱,可是这大街上也没有看到几个人搂搂抱抱,哪怕是夫妻行走在大街上,也是紧挨着。
相聊甚欢!
咳咳。
“国华,你是年轻的小伙子,你去给我将他们两个人追回来,我给你发一个大红花。”气喘吁吁的王大妈,跟李国华闲聊两句。
也不忘许诺。
要见这一对野鸳鸯给就地正法。
“好啊。”
李国华也想看看这究竟是谁这样大胆,大白天的去桦树林,当然晚上更加的不安全,这不少的街道办的大妈,晚上睡不着。
就喜欢遛弯。
之前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抓过几对野鸳鸯。
最后的结果。
显而易见。
一路奔跑。
在一处拐角的巷子里面,李国华堵住了两人,仔细一瞅,原来是周秉义跟冬梅,这两个家伙也是好大的胆子。难道是私定终身吗?
这难道就是所谓的爱情。
“国华。”
周秉义认识李国华,连忙讪讪一笑,从兜里面掏出一盒大前门,塞到李国华的手上,颤颤巍巍的解释道:“我们两个是自由恋爱。”
“你可不敢将我跟冬梅给交出去啊。”
周秉义点燃火柴,李国华接过之后,吐出一口烟雾。
“你不是要去当知青吗?怎么还在这里啊。”
李国华有些不解。
对于这个老六,李国华也确实不想交恶,毕竟为人不错,也懂得人情世故,可是比他那个弟弟周秉昆懂事多了。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