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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2页)

张献忠听沈方良提到自己的内室,多少都猜到沈方良要说什么,叹了口气,道:“我内人过的辛苦,以前我都靠他养着,现在我有银子了,当然要寄回家,说实话,严瑾这个破主意,我是不同意的,只是礼部试的排名上,我等若多是籍籍无名,难免吃亏。”其实张献忠是真不愿意去平康坊,不管怎么找借口,他都觉得对不起他家内人。

沈方良翻了个白眼,其实他对张献忠和严瑾这要去逛青楼的打算真没什么感觉,因为他本身就是花心大萝卜,就是个渣,还能反过来要求严谨和张献忠“守身如玉”吗?不过在身现在看来,这两个家伙已经是他罩着的了,他们去逛青楼,然后渣值增加了,那回头那业障会不会算到自己头上?

不知道,不过还是不冒险的好,所以沈方良果断的把这两人的请求打回票了,道:“不用去那种地方,不就是名气吗?我有办法。”

所以,就有了开始那一幕。

严瑾骑着沈方良那匹不知道从哪里弄出来的全身漆黑只有四个蹄子是白的马,然后把严瑾这个完全不会骑马的家伙扔到马背上,让严瑾来一个闹事纵马。

严瑾吓得腿肚子都打颤,颤颤巍巍的向沈方良请求咱们不玩了,行吗?

沈方良笑眯眯的回应,道:“不行。”然后照着马背就是一拍,那匹乌夜蹄心领神会,嘶叫一声就奔出去了。

不会骑马的严瑾抱着那匹乌夜啼的马脖子正在惨嚎,张献忠站在门边上一副不忍表情,沈方良则是冲着严瑾的背影大喊道:“放心,你很快就会出名了。”

好在沈方良这处宅子实在太偏,整条街都没有几户人家,没什么人能看见这幅丢人情形。

惨嚎着的严瑾心中痛苦呼号:我不要这么出名啊!

严瑾骑着那匹乌夜啼,一路狂奔跑到闹事,惊到行人摊贩无数,不好好在没伤到什么人,然后终于,一亮豪华的马车正在街道上前行,那匹乌夜啼得了沈方良的吩咐,“嗖”的一声冲了过去,直直踹翻了这马车身侧的几个护卫家仆。

一路暗暗盯梢跟随的唐独鹊眼见这一幕,心中快骂起来了,这个沈方良刚到长安城就闯祸,欺负谁不好,偏偏找到了当今国舅爷的头上了。

只听几声惨嚎声十分凄厉的传遍整个街道,马车上一人俊秀公子挑开帘子站了出来,陪着这个公子一起的还有刚才一起宴饮过的李熙宁,两人从马车里钻出来,看着眼前情形,那位当今国舅爷,国俌的弟弟杨秀成皱眉道:“这是哪家的人,如此不懂规矩?闹事纵马!”

一句话刚说完,这杨秀成便看到了那纵马的罪魁祸首,不是严瑾,是那乌夜啼,眼睛顿时亮了,拍掌赞道:“好马!”

第57章

李熙宁转身回到宴席里,此次宴请他的主人很是用心,请了在京城中也颇为知名的邓都知前来,这所谓的邓都知其实就是伎人,但做得诗很是不俗,还曾拜得名师学得一手好琵琶,长相虽然不是那种细嫩得能捏出水一样的模样,但也算是眉目清秀,在这长安城中颇负盛名。

席中大家行酒令,邓都知做了席纠,赋诗饮酒,偶有错漏加倍惩罚,又有丝竹管弦陪着奏,除此以外,每个参加宴会的客人身侧还有一个长相秀气的男孩子,李熙宁身边就有一个,此时正小心翼翼的给他倒着酒。

“世子在想什么?”带着点儿小心翼翼的声音让有些走神的李熙宁回神。

转头看去,只见那陪酒的小侍一句说完,似是觉得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有些惊慌的垂眸,那一低头的风情,竟是让李熙宁想到了沈方良。

沈方良的相貌当真是好,精致秀雅,大大的眸子,像含了一汪春水,望人时让人心都恨不得化了,眼角微挑,加之素来那副冷然傲岸微微含讽的神情,让人半点儿都生不出亵渎的心思,这长安城中的有名的伎人,他这段时间也算是见了各遍,没一个比得上沈方良的,就算把他家里的那些侍宠都加上也是比不上的。

这个念头方才从心中划过,李熙宁又暗暗扇了自己一下,怎么能把沈方良和这些人比,沈方良持身何其端正,武功卓绝,独当一面,对着尹日升那等废柴都不废承诺,这等高洁人物怎么是这些低贱之人能比。

坦白说,人都是有些主观臆断的,初初相遇,沈方良的态度就很嚣张高傲,而当时李熙宁正隐藏着身份,态度就谦虚很多,彼此这样的态度相处时日久了,李熙宁就不自觉的把沈方良的位置看得很高,甚至某种程度上有点儿怕沈的感觉,这样微微仰望的错觉,让李熙宁下意识的把沈方良这个渣拔高到了一个沈根本不及的地步,而实际上,沈方良真的就是一个渣而已,此时此刻这个渣正在面临一个很头痛的问题。

沈方良突然觉得他应该考虑找个工作了,因为京城房价太贵了,不是后世那个京城,是长安。

要在长安城的好地段租房子,还是不算太贵的,但是架不住沈方良的要求实在太高,要有家里有独立厕所的,还要厕所离住房足够远不能有臭味的,要有独立水井的或者独立水源的,要门口附近基本没有人大小便的,街道不可以臭气熏天的。

好吧,这在后世是很基本的要求,但在这个年代,可就是太高的要求了。

在西湖书院,沈方良还可以将就下,洗澡可以翻后山泉水,上厕所问题,恩,已经被沈发明的新型马桶解决了,但西湖书院好歹四面都是好山好水,是个“山谷大学”,可是长安城是个大都市啊,试想一下,你住的小区满是恶臭熏天,喝的水还不知道是从哪个地沟来的,能忍吗?

符合沈方良要求的房子只有两间,但都是只卖不租,一间好地段,超级大,好像是昔年某个犯官的房子,另一间呢,也很大,但地段比较差,周围很干净,因为基本没人住,前者很贵买完后还要再装修,因为犯官的宅子有很多装饰不是他们这些还没品级的读书人能用的,所以买宅子的钱折合黄金5000两,但后期装修重整费用折合黄金1000两,还有宅子太大需要雇人打扫的费用,这个年代没有集中供暖,这么大的宅子要买柴火取暖,这个年代夯土墙还是主流,虽然刷了油漆但有个风雨交加吹袭折耗等等的费用,年折合保养维护的物业费差不多要500黄金,还有这座宅子周围多是官员,不到宰相级别但也是显贵了,出门没几个昆仑奴开路都不好意思见人,公子哥儿身边没一堆疏通服饰就不是这个级别的人。

这话是牙行那位来帮忙找房子的人说的,言下之意是几位初入长安的土包子,还是掂量点儿自己的身份地位吧。

严瑾听得牙行牙人那话,气得直哆嗦,他本是个聪明不过的人,又颇为敏感要强,最是受不得别人轻视欺辱,张献忠微微皱了眉头没说话,尹日升呢,瞥了眼沈方良,没说话,阿傻依旧在傻笑拍手。

严瑾刚忍不住想开口说什么,就被沈方良伸手挡下,世态炎凉,见高踩低,沈方良见得多也经得多,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颗足够渣足够厚脸皮足够抵御的住这些坚强心脏,所以他笑着拍了拍那牙人的肩膀,道:“奉劝阁下一句,莫欺少年穷。”

然后,拍出一袋子金子,直接跳过租房子阶段下手买房子了。

买那间犯官的豪宅?不是,买那间长安城里偏僻没人住的里坊的那间。

为什么?

因为没钱,按照牙人计算的开销,包里只有十万黄金在任何大魏任何地方都是个豪但在长安城这个烧金如土的地方,沈方良觉得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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