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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第3页)

我告诉她,我上班确实很累,但我送你东西是因为我喜欢你,我心甘情愿给你花钱,我喜欢你是因为你优秀,所以不要有任何心理负担,你值得。

给一个正在读书的小丫头片子买东西能花几个钱?请她吃一个月饭都不够一克冰毒的钱。

我知道她家住在哪里,知道她的学校和班级,她几乎已经毫无提防地告诉了我关于她的一切,但是除了我的名字和年龄之外,她对我一无所知,我告诉她的其他关于我的信息全是假的。

我一共有三个手机,一个用来冒充吴垠给人埋包、一个用来当作日常生活的通讯工具、剩下的那个是专门用来联系阿谭的,通讯录里只存了她的电话。

我没有告诉她我的住址,骗她我住在员工宿舍里,屋里都是男的,不方便,这其实是我刻意为之。万一她突然敲门来找我,我却在床上和别的女人炮火连天地做爱怎么办?

我确实差点露馅过一次,就是和她一起逛街的时候碰到了茉莉和小宁,她们俩很惊讶,我居然拉着一个女高中生的手,我赶紧朝她们使了个眼色,趁阿谭不注意的时候做了一个「嘘」的动作,意思是,别穿帮。

茉莉似乎有点生气了。

说实话和阿谭相处的这几天我的心情一直很复杂,我每天都鼓励她,我能感觉到她和我在一起后逐渐变得开朗,她走路不再含胸驼背,开始自信地挺起胸脯,在校门口看到我的时候,她也会笑着冲我招手,甚至有一次还大声喊了我的名字。

我曾经在礼品店里随口说了一句她带发卡好看,从此之后她每天都带着那个粉红色的发卡。

她是一个无比优秀的女孩,她漂亮、成绩优秀、有才华、家境好……她是一个有梦想的人,是一个有光明未来的人,以后会变成一个栋梁之才,可惜我不是。

我知道我配不上她,甚至会害了她。

但我终究是一个自私的人,丑恶的一己私欲最终还是战胜了高尚的怜悯,我实在太想得到她了,我的心里早就做了无数次挣扎,但我依旧不想放她走。

我不想让她考上四川大学、不想让她迈进更广阔的天地。

命运与人性总是这样让人捉摸不透,有时候仅仅只是一念之差,就会酿成我一生都无法弥补的大错。

我从没想过七天之后到底会发生什么,但我知道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中。

如果你问那时候的我,青春是什么?我会回答青春就是迷宫,就是无数个编织出来的弥天大谎。

春夏之交如风般无形,炎热的夏日在我和她单纯的爱恋中一起到来了。

如果说冬天总是让人在回忆中凋零,那夏天就是一种青春的铭记,我总是能在夏天看到远方的热浪让空气变形、衣着清凉的少女的摇摆着的裙裾、被高温烤得发疼的皮肤……哦,还有羟考酮的戒断反应。

「这是给你的!」

今天是我们约会的第五天,在快要分别的时候阿谭递给我一个精心包装好的包裹。

「你每天都送我礼物,我还没送过你礼物呢!」那个礼物摸起来方方正正、沉甸甸的,外边是阿谭亲手包的彩色包装纸,带着亮闪闪的纹路和星星图案,包装纸的外边还系了蛋糕店里的那种丝带。

「这是什么东西?」「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阿谭满怀期待地等待我的反应,我解开丝带和外包装,那里边是一本崭新的《新华字典》。

我愣住了,我确实没想到她会送我这个。

「你是嫌我认的汉字太少了吗?」「怎么了……你不喜欢吗?」阿谭表现得有点紧张,似乎让我开心在她心里是天下第一的头等大事。

「没有啊,特别喜欢,我当然喜欢了,你送我什么我都喜欢。」「那就好,」她冲我做了个调皮的鬼脸,「你给我发的短信有很多错别字。」我翻开那本字典,扉页上有两行漂亮的钢笔字,那是一句古诗。

莫忘少年凌云志,曾许天下第一流!

——送给我最亲爱的俄切。

这每个字单拿出来我认识,但是放在一起我就不认识了。

「这是什么意思?」「这句话是我送给你的寄语,用白话说就是不要忘了自己青春年少时立下的伟大志向,曾经许诺要做世间第一流的人物,无人可以比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我要回家了,爱你。」这是她第一次主动说爱我,并且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我手里握着那本新华字典,目送她的身影走进家属楼,她开门,关门,然后走廊的声控灯熄灭了,宁静的夏夜埋藏着罪恶的种子,只剩一片漆黑。

阿谭,你可真是太傻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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