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一前一后,保护着那个小平头。
江小望看看小平头,更是一阵无语,这货嘴里叼着十字架,脖子上挂着一串大蒜,左手拎着一块用过护舒宝,右手拿着一个水瓶那么大的观音像。腰间拴着一根麻绳,上面啰里啰嗦地坠着一堆的小布条。
布条上头,乱七八糟地写了不少标语,正中间赫然写一句:“毛-主-席-万-岁!”
嘴角一抽,一万多“****从江小望的胸中呼啸而过,他放下手里的东西,捂着额头不动。小纪他俩却跟个没事儿人似的,欢快得紧,“哥!哥!”
“你们想干啥啊?要上天啊?”拎着小纪的道袍扯了扯,江小望一脸无奈。
小纪把桃木剑放在一边,一面提着裤子,一面龇牙解释:“这都买了挺长时间了,一直没机会用,这不赶上了么,反正放着也是放着,不就如拿出来,壮壮声势!”
“是,是,是……是这意思!”狠狠地点了点头,磕磕巴巴的柱子也跟着咧起嘴。
江小望深吸一口气,刚想品评一下俩人的这身行头就看见不远处的树林里车灯闪烁。
众人一齐看去,缓缓地,两台闪着红灯的老式警车停在了小路边儿上。
“诶我草?警察!”小纪说着,赶紧站起身,“我把车挪一边儿上,给人腾个地方。”
“拉倒吧。估摸着是来找咱们的。”江小望说着,对着竹签上的台肠咬了一口,又不急不缓地站起身来。
车门一开,前后下来四个人。
他们穿着制服。
有两个个头儿挺大,肚子也不小,看那一脸横肉的架势,不像什么好人。在二人前面,是一高一矮两个干警。
前面的一个,三十出头儿,略微偏瘦,黄焦焦的一张脸,看起来很是憔悴。在他身边站着的,是一个戴眼镜的小伙子,对方还算年轻,可也有二十七八的样子了。
“您好,刑侦总队。”打头的那个说着,从皮包里翻出证件,江小望接过来看了一下,点点头,“您好,有什么事情吗?”
“我想找你了解一下情况。”那人说着,下意识地看看小纪他们,他板着脸,不露声色地跟身后的人交流了一下眼色,“你们这是……这是……在拍戏?”
“别……别瞎说。”柱子说着,走上前来。他他把袈裟解开,对着胸前一字一顿地念叨着:“看见没?捉!鬼!大!师!”
“捉鬼大师是吧。”那人说着,又歪着脑袋一脸无奈,“好好好,你是大师,你也是大师,后面那个,还是大师,那你呢?”
说话间,那人看着江小望,江小望摸摸脑袋看众人,“我……水货,打杂儿的。”
“我们是警察,有正经事。”那老哥说着,脸上依然挂着笑容,“今天早上,有俩人过来,你看见了吧。”
“是。”点点头,江小望回转身来。
那人见了,也跟着坐在了烤箱边儿上,“被抬走的那个,已经死了,警队里的人了解了一下当时的情况,对这件事非常重视。有一个证人跟我们描述了当时的经过,我们有理由相信,您,可能与被害者的死亡有关。”
“我?”指着自己的鼻子,江小望一眼大一眼小地看着对方。
那人点点头,“没错,就是你。”
“诶,警官!您这话说的就不对了,我们是好人,正儿八经的好人!”
小纪说着,赶紧上前,“您凭什么怀疑我们啊,警察办案得讲证据!”
“证据终究会有的。”那警官说着,将手里的皮包放在大腿上,“我刚才说了,我们怀疑您与此事有关,但并没有对您提出任何指控。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我们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证明您就是犯案的凶手。但是,从另一方面讲,种种线索表明您是有作案的嫌疑的。”
“这倒是有意思。”江小望说着,从纸箱里取出一罐啤酒递给他,“说说看,为什么是我。”
“为什么?因为你举止可疑。先,据我所知,你在这林子里头待了两天两夜了,你说你是看护林子的,被人雇佣,但在我们来之前我们已经找过林场的主人谈过,他说,他从来没有雇佣过一个二十出头儿的帅小伙儿,这是疑点一。疑点二,如果没搞错,你应该是在被害者死前的二十四小时之内来到的这里,为什么不早不晚,偏偏在这个时候出现?个人认为,在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之前,这件事非常可以。更不用说,在被害者死亡前后,你与被害者有过直冲突这件事,在刑侦上,那样的冲突是可以成为杀人动机的。”
“你是说,我们吵了几句,然后我一时生气杀死了他。”江小望说着,撩起眼皮似笑非笑。
对方耸耸肩,“这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
“你把人看得太狭隘了。”江小望说着,将易拉罐拉开,喝了口啤酒,“针对你刚才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回答你。第一,我来这里确实是有目的的,看护林场是我的托词。我来真这里的真正目的,是抓鬼。第二,你问我为什么会在很巧合的一个时间点出现在这里,这问题很简单。前天下午我过来,是因为那个时候我刚好有时间。”
“你说你是来抓鬼的。”那警察说着,噗嗤一笑,“这倒是新鲜,能跟我说说吗?鬼在哪儿?长什么样儿?”
“自己看,就在你身后。”江小望说着,往警察身后的石头上一指。
警察一愣,立即转过头去,着眼时,正看见那石头上早已干涸的血迹。
他霍地一下站起身,直勾勾地看着那石头,“这谁的血?”
“我也想知道。”江小望说着,晃晃荡荡地走到那石头边儿上,“一个小姑娘,二十岁左右,她说她刚上大二,来找他男朋友,其它的我就不知道了。本来我还寻思要到当地的派出所问问,现在你们来了,我想这事儿交给你们或许稳妥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