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最好。那么她就只能待在我身边。”雷奏凯倒是答得挺理所当然。
白小曼吃着她的薯条,皱了下鼻子。
雷奏凯在那块薯条上挤了蕃茄酱,换来一个甜甜的笑。
“小鬼,你这叫保护过度。”谢绮鼓着一嘴的鸡肉说道。
“我不在时,她会照顾自己。可是现在我在。”
雷奏凯成熟的回答让谢绮点了头——许多事当然是自己能做的,但是有人能够撒娇,不也是另一种幸福吗?
她的目光投射到那张家中野餐的照片——彼时,自己唇边的笑怎么看都灿烂,依偎在自己心爱的人怀里,只会是开心。
白奇和雷奏凯照顾人的方式都很容易让人沦陷,她不知道这是好或是不好。得到的愈多,失去时也就愈难以承受。
不过,也拥有了许多回忆。
好?不好?
“妈妈,我吃完了,你要开始说你和爸爸的故事了吗?”白小曼拉拉妈妈的小指头——那是她最喜欢的一根手指。
雷奏凯坐正身子,顺手用纸巾擦去白小曼唇上的蕃茄酱。
“我嘴巴红红的,像不像白雪公主?”白小曼突发奇想地扯扯凯哥哥的手臂。
“你比白雪公主漂亮。”
“妈妈才比白雪公主好看,爸爸也比白马王子漂亮。爸爸是你的王子吗?”白小曼张开嘴,开心地咬着凯哥哥送到嘴边的鸡肉,小猫咪一样软软的嗓音听得人发不得脾气。
“小曼,等阿姨吃完东西再问。阿姨,鸡腿要趁热吃。”雷奏凯有模有样地叮嘱着。
“遵命!”谢绮轻扬了下嘴角,把食物放到嘴里,感受着鸡肉鲜嫩的嚼感。
白奇刚过世时,她第一次知道何谓食不知味。那时,吃东西只是一种咀嚼的动作。
现在,她慢慢有了好胃口——时间,是最好的疗伤剂。
“爸爸第一次看到你时,就爱上你了吗?”白小曼才吃了一口,又迫不及待地问道。
“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情况不是很愉快。”谢绮的双眼因为回忆到过往而变得模糊,唇边挂着一个可人的笑容,甜蜜却带些苦楚——
“我一回国,就见到报纸头条尽是希颜担任雷杰的私人助理,那种制服歹徒、拆除炸弹的惊恐画面,让我宁可饿着肚子也要飞奔到希颜身边。在那种情况下,我满脑子都是保护希颜的念头,结果那个白奇却在这个时候莫名其妙地冲来大骂了希颜一顿,那副样子看起来就想让我扁他。”
“所以你咬了他?”雷奏凯说出他最常见到谢绮对白奇做出的举动。
“没有。第一次见面就咬人,万一他有皮肤病,那我不就亏大了?”谢绮说得认真。
“那你怎么办?”白小曼软软的嗓音追问着。
“我拿拖鞋打他。”
“你——拿拖鞋打白奇叔叔?咳——”雷奏凯差点被口中的奶昔呛到——那种画面应该出现在漫画书中,而不是白奇叔叔身上。
白奇叔叔不苟言笑时可是比冰雕还冻人的。
“没错。而且我到现在还没告诉过他——那双拖鞋打过美国的蟑螂。”
“好恶心!”两个小孩同时惊叫出声。
“那你拿拖鞋打他,他还追你?”雷奏凯开始怀疑谈恋爱的男人是不是都有被虐狂。
“才不是。如果我知道还会再遇到他,我至少——至少会带着微笑打他。”
“那——后来呢?后来就结婚了,生宝宝了?”白小曼仰头看着妈妈,急着想知道结果。公主和王子不是见过一次面就该在一起的吗?
谢绮哑然失笑地看着自己“后来”的女儿 女儿听故事的第一件事就是问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