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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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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田干嘛,说来不好意思,他来偷水稻。

写到这里,李世民一脸兴奋的将自己用匕首费老大力气才割下的稻给嬴政与刘彻看,写道:“这稻子与我见过的大不相同!一亩不知能有几何,绝不止三四百斤吧?我要把稻种带回去。”

一想到身边这两位是谁,他赶紧又补充:“我不知他们是何人,不敢露面,但我留下了钱财。”

他真不是贼,就是这稻子太迷人,就算他年纪不大,也知道要是能引种回去,是能活人的啊。

他来时已是大业四年。皇帝杨广已经开始大动土木,从营造东京到开通疏浚水道,从修长城到修驰道,从巡游到一边巡游一边建宫殿……民间苦痛,纵然他为国公家的子弟,也能从父母口中听到一些。尽管感受不深,但读书明理,李世民至少也懂得一个道理:田里多收一点粮食,民间就少死一点人。

这样的话,他道德上有点瑕疵,那有就有吧,反正他是国公嫡子,以武传家,以后要上战场的,又不是儒生。不怕这个。

但小孩子要脸,还是不希望两个史上留名的皇帝看轻了他,脸涨得红了,指着一边他留下的玉佩荷包,还有手上准备最后留下的错金短匕,仍是想解释一下:他真的不是偷水稻的小贼。

第3章各自回归

千古一帝*2并没有把李世民当小贼,他们只是缓缓移动目光,从地上的字迹移到李世民身上,又移到稻田,然后再度转移至地。

接着,又不约而同的写字问话:“你能把稻种带回去?”

李世民愣了愣,下意识应道:“能啊。”

然后才想起来他们听不懂,只得又写字说明,然后挽起袖子给他们看。

他因为下地割稻,之前将袖子卷了起来,出来见人才又放下。此时卷起,方见他小臂上印着一个玉玺,并非纹身,因为盯着看一会,就能发现那玉玺竟然还在缓缓转动,全方位展示自己。

上钮交五龙,正面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除了秦王政,刘彻跟李世民都认得。

这不是传国玉玺吗!

两个人反应都极快,嬴政与刘彻立刻拉开自己的袖子——他们之前卷上去绑好的是外袍衣袖,这回可是全拉上去了。

果然,两人左臂与李世民同一部位,同样的玉玺映在那里缓慢转动,一模一样。

刘彻:朕果然是受命于天,合该我既寿永昌啊。

嬴政:这玉玺很好,是我的了。以后灭六国一天下,就把和氏璧抢来做一个。

李世民后知后觉:咦,他们有很正常,为什么我会有这个?难道天命找错人了,把我当作陛下的儿子了?

另两人可不管他怎么想,按李世民所写,将另一只手按上了玉玺,果然也如李世民所言,立时就明白了。

他们确实是被这个传国玉玺给送来的。玉玺还有能量,不过能让他们再度来回一次,之后就要积蓄能量才能送他们回去了。而且虽说分印在三人臂上,却只有总能量,是要三个人一起用的。

既然如此……

嬴政刘彻双双拔刀,李世民一愣,就见千古一帝*2冲进了稻田,偷稻比他偷得还狠。

呸呸,不是偷盗,他拿财物抵了。

三个人金尊玉贵没干过农活,手上的短刀匕首又不给力,忙活了小半夜,感觉腰都要断了,手上也磨出了水泡,也只得了一小包稻粒。

本来还想花点时间摔打脱粒,不过玉玺自带了空间,三个人就省了这事,直接存了进去。看看时辰也不早了,他俩在宫室里也没带什么财物,只能同样留下短刀抵债,带着包袱赶紧脱身。回到山上,两人这才喘了口气,略作商议约定了再会之后,就各自回去了。

李世民还多耽搁了一会。刘彻看他年纪小,好心写字提醒:“你又不是帝王太子,有这样的遭遇恐怕是祸非福,还是打理好自己,先瞒着别人吧。”

“啊,那我白忙了?”

李世民也从兴奋中回过味来了。他回去拿这水稻怎么说,好好在家里,突然灰头土脸带着稻子回去说遇仙了。

父母那没什么,传出去,当今天子那……哎,父亲没有外任时曾经有段时间带着他,去年父亲回洛阳为官,亲自教他射术,他也常在父母之侧玩耍,所以常听到父亲与母亲说些闲话。

他知道当今天子可不是什么心胸宽广之人,而父亲也不像在先帝那里一般受信用了。

看他纠结,嬴政也好心写了一句话教他:“暂且隐忍,以待将来。”

他想得更多些,这孩子是次子,家业都不归他继承。就是家里瞒着遇仙的事,他那长兄难道不会猜忌吗?

刘彻便笑嘻嘻地又写道:“所以你那些稻种,就给我们分了吧。”

他本是开玩笑,小孩子最是护自己的东西,就算用不上也舍不得给人的多得是。更何况是没受过委屈的国公家的嫡子,吃了偌大苦头才弄到的稻种,哪舍得给人。就算不能露在人前,玉玺那里是有空间的,可以存着以后找机会用嘛。

不想李世民沮丧了一会,真就把自己袍子脱了铺在地上,将已经转入空间的稻入倒在袍子上叫他们分,在地上写道:“以后我长大了,陛下种出的稻种,能分我一些吗?”

嬴政也微微吃惊,正眼打量了他一下,心想这所谓传国玉玺给了我二人,又给了这稚子,莫非他今后亦有不凡?

想归想,手上也没慢着,跟刘彻把李世民辛苦了大半个晚上弄来的稻种给分光了,然后手往臂上玉玺印记一按,心中想着回归,人便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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