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须进行调查,SMAP的每一位成员对圣子的黄金时代都了如指掌。他们当时都十岁左右,大概曾有过在电视机前与位居“十佳排行榜”第一位的圣子一起唱《野蔷薇的练习曲》的经历吧。因此,他们应该会保持着对她的这种敬仰。圣子决心在这上面赌上一把。
也就是说,她断定作为一位成熟而受人艳羡的女性登台亮相,远比撅着嘴装小女孩儿要明智得多。这种想法似乎能够成功,而实际上做起来很不容易。因为到了我们这么大的年纪,已经意味着退出了舞台,意味着无所谓胜负。当然要做出一副退出的样子,但这对于女人来说心情是相当难受的。
很久以前有一桩事,我刚刚走出大学的校门,未能找到工作,终日闲逛,无所事事。现在想来不可思议,我竟然把刚刚不是女子大学生的自己完全当成阿婶了。
而从那时起,我就喜欢照顾年轻的女孩儿。因此,简易公寓的女子大学生们都称呼我为“林姐”,那是对我的倾慕。但是,这是个很倒霉的称呼。尽管我比她们只大个两三岁,可自己无形中不得不做出一副阿婶似的派头。
她们住的地方经常有同年级的男孩儿前来玩耍,这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群体,我也被纳入其中。群体中有位特帅的男孩儿,可“年长”、“姐姐”这类词语枷锁似的束缚了自己。
那个时候我陷入了困惑之中,是和隔壁的女子大学生竞争呢,还是作为一个年长女人超然处之呢……于是我选择了后者。啊,是的,我记起了与早稻田男孩儿的约会!他们学校学生自己搞的戏剧部有公开演出,他约我一起去看。
“和我这样的阿婶一起去,真对不住。”
我一个劲儿地道歉。
“你不少同学要来吧?要是有谁问你‘那个女人是谁’,你就说是个亲戚大婶儿。”
如今考虑起来,我和他们仅有三岁之差啊,三岁,三岁呀!为什么我竟做得那么卑微!时至今日我仍悔恨不已。
你们要问我究竟想说什么呀,那就是年长的女性对年纪小一点儿的男孩儿应该这样对待:
“我是年纪大一点儿,又与你们活动于不同的舞台,可在我跟前,你们无法比拟的帅哥可是蜂拥而至啊。要说呢,我是很有吸引力的,你们努力接近我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到时候我会考虑考虑的。”
这样的信息是必须不断地通过自己播散出去的。既保持自尊,泰然处之,又要在什么地方留给人家一些空隙。圣子这一点就做得漂亮。
歌唱时有SMAP跟在屁股后面,那种感觉可实在爽!要是能在卡拉OK里这么唱上一回,就是叫我死也心甘情愿。完了,完了,到头来还是把自尊丢掉了,唉,我呀!
回眸我这几年(下)14 “争锋”与“不伦”
14 “争锋”与“不伦”
有一种观点说,世上最让人开心的恋爱形态就是“不伦”①。
这话似乎有道理。托了这种观点的福,我的小说也成了畅销书。所谓“不伦”,一般是指独身的女孩和有妻室的男人的组合。这种时候女孩儿并不怎么占便宜。越是真心实意就越是痛苦,结果就出现了那个OL烧死不伦对方老婆孩子的例子。觉得婚外恋既开心又有美容效果的多是已为人妻的女人。我的周围就有几位。她们都变得肌肤柔嫩有光,漂亮了许多,也许搞婚外恋比去美容院收效还要显著。
我常去的那家美容院的先生说:
“总之快找个喜欢的人。”
她告诉我:
“就算没有男女关系也行,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和男人约会。前往约会地点的时候,你瞧瞧镜子,那一段时间里女性荷尔蒙肯定会加速分泌许多!”
我虽然已为人妻,但可以约会的男性朋友也还有几个。可是,也许是我的命吧,让我能为之心动的却没有一个。其中有一个长得特酷的商社职员,尽管我老早就看上了他,可他爱他妻子爱得要命,与我一起就专谈他的妻子,所以我感到腻歪透了。
婚外恋姑置勿论,现在谈谈正常范畴中的恋爱。不管怎么说这种恋爱中最让人兴奋的就是在群体交际里“争锋①”称雄的那个家伙了。这种交际方式会产生不妨称之为“迷你②不伦”式的效果,会令人心跳加速热血奔涌。在这个交际群体中,不妨把自己以外的女性当一号男孩儿的“正妻”,这样一来说起来就容易理解。不能说“正妻们”对他怀有特别的爱情,但她们最痛恨的是他成为别人的俘虏。想方设法钻她们的空子,贴上一号男孩儿,这种带有冒险意味儿的事,实在是刺激到了极点。
最近的年轻人总爱马上就搞“独立宣言”,希望自己的关系得到大家的认同。但是,事情往往是错综复杂的,其中有公司关系啦,群体中有原来的恋人啦等等,公开出来颇有不便。不过,这种不能公开的交际相当有意思。
两个人之间的眼神和暗号只有当事人才能读懂,多有趣。更为有趣的,是那些“正妻们”亦即这个群体中的其他女性都被蒙在鼓里的时候。
“那个女孩肯定对你有意思。”
“哪有那样的事啊。”
“嗯,我可看得出来。如果和你的事败露了,我会被人憎恨的,我好担心哪……”
什么呀!其实根本就没有担心。那话只不过是用来在他面前撒撒娇,和他说着玩的。如果反过来假设自己是群体中的“正妻”,听到了上述这样的对话,恐怕会气死。这种事情,我有很多痛苦的回忆。从年轻时候起,自己就常常处于“正妻”的位置……算了,别再发牢骚了。
恋爱的人谁都有觉得不可思议的事。那就是交往一开始,关于男方的各种评价就会一窝蜂地往你耳朵里灌,并且往往都是些负面的流言蜚语。
当然,大概也有耳朵变得敏感起来的关系。可是,为什么这类评语老是被我听到呢——这样的疑惑会不断涌上心头。
其中最让人生气的是有女孩对自己说:
“我曾经是他追求的对象。”
不消说,“正妻们”的嗅觉相当灵敏,只要她们觉得“这两个人似乎有点儿不对头啊”,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这么干,所以好可怕。
我的一位友人刚刚陷入和某位男士的恋爱关系之后,与女友们相聚在一次派对上。这些女友在她面前突然提出她男友的名字,接着开始势如贯珠地说他的坏话。
“我当时其实根本就没有那个意思,是他死乞白赖地缠着我。我是越来越烦他哪……”
据说我这位友人从那以后就特别厌恶她的那些女友。
女人是绝对不会憎恨追求过其他女人的男人,其实她们最最激烈憎恨的倒是被男人所追求的女人。这一点真叫人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