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拉蒙特录口供的地点,并不是卡尼什,而是在南行的路上。当格兰特打算第二天就出发的时候,是安德生医生为拉蒙特多争取了一天的休息时间。他说:“你也不想他得脑炎吧?”
格兰特迫切地想得到一份白纸黑字的口供,于是他向医生解释道,是拉蒙特自己想要出发南下,而且自己在路上一定会好生照顾,不让他伤到一丝一毫。
医生说:“在路上也许会跟平常无异,但是你们到达伦敦的时候,他很可能会病倒在床上。听我的吧,欲速则不达啊!”格兰特只好无奈地放弃了立即录口供的想法。拉蒙特又多了一天时间,可以把故事编得更加完美无缺。谢天谢地,目前的证据是很确凿的,拉蒙特可以编故事,但是不可能让证据凭空消失。他着急地想录口供,一方面是对受害者的负责,另一方面则是出于个人的好奇。但是医生这么说,他只好强忍着性子再等一天。他跟着德雷斯戴尔出海钓鱼,但是“罗伯特大师”号的每一次油门,都让格兰特想起前天晚上上吊的那条“大鱼”。他去牧师住所喝下午茶的时候,不管是看见丁蒙特小姐故作镇定的脸,还是餐桌上那个胡椒粉罐子,都让他想起拉蒙特。喝完下午茶,他就去了教堂。一方面是对神父的款待表示感谢;另一方面是避免跟丁蒙特小姐面面相觑却无话可说的尴尬。罗根先生布道完毕后,会众们跳起了交谊舞,可是格兰特满脑子都在琢磨录口供的事情。当高地人吵吵闹闹的赞美声终于消散,罗根先生也宣布了他对教众的祝福,他脑子里唯一的想法就是回去看着拉蒙特。他意识到自己好像陷入了某种执念,但又无可奈何。丁蒙特太太对他说晚安的时候——她女儿丁蒙特小姐并没有来教堂——格兰特才想起,第二天路过牧师住所的时候,最好让所有人跟“洛尔先生”道声告别。格兰特感到一阵恐慌,原来离开卡尼什之前,还有他这么一出戏要演。还好当天一切都很平静,并没有出什么岔子。拉蒙特一边喝着茶,一边跟他们聊着天。大家只是关心拉蒙特的伤势,并没有起什么疑心。丁蒙特小姐并没有出现。“我女儿说她已经跟你说过再见了,说两次再见会给你带来厄运的。她说,你最近已经很倒霉了,她就不再跟你添乱子了。”丁蒙特太太说道,“你最近真的很倒霉吗?”
“真的挺倒霉的。”拉蒙特说着,脸上还露出了苦笑,格兰特为他的演技暗暗叫绝。再次上车后,格兰特掏出了一副手铐。
“委屈你了,”格兰特的语气很别扭,“到火车站就能解开了。”拉蒙特口中还是念念有词,不断地重复着“倒霉”两个字,好像觉得这个词的发音很好听似的。他们一行来到火车站的时候,有位便衣警察已经等候多时了,他们一起上了火车。到因弗内斯后,他们三个被安排在一个单独的包厢里。这天傍晚,他们已经吃了晚饭,夕阳的最后一道余晖仍照在小山上,拉蒙特脸色苍白,看起来气色很差,却再一次提出要录口供。
“我要说的东西不多,”他说道,“只不过想尽快让你知道。”
“你知道吗,我给你录的口供将来可是要用来指控你的。你的律师大概希望你什么也不要讲,你倒好,三番五次主动要说。”格兰特一边说着,心里一边想:为什么我要这么谨慎,我已经跟他强调过,他所说的都会被用于指控他了。拉蒙特还是坚持要说,格兰特只好拿出了笔记本。
“我该从哪儿讲起呢?”拉蒙特问,“这真是个大麻烦啊!”
“要不然,你就说说十三号,星期二那天——也就是索瑞尔遇害的那天,你都做了什么吧。”
“那个早上,我们在收拾行李——索瑞尔当天晚上要去美国,我打算把东西搬到布莱克顿的新房子里面去,他把他的行李搬到滑铁卢。”
听到这里,探长的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真是个傻瓜!他竟然忘记了索瑞尔的行李!他忙着调查拉特克里夫夫妇的可疑之处,又忙着跟踪拉蒙特,竟然忘记了鼻子底下的线索。这件行李至关重要。
“我们收拾完东西,就已经中午了,所以我们去了考文垂街的里昂餐厅吃午饭——”
“大概坐什么位置?”
“在一楼拐角处的餐桌上。”
“好的,继续说吧。”
“整顿饭的时间,我们都在争论我要不要去给他送行。我的意思是跟他一起去南安普顿,送他上船,但是他却不愿意。甚至不允许我去滑铁卢送他上火车。他说他最讨厌别人来给他送行了,特别是这次他要出远门。我记得他原话是这么说的:‘送行这回事,如果只是短途,那么就没必要;如果是去往地球的另一边,就会不吉利。多送一段路少送一段路的,有什么所谓呢?’到了下午,我们一起去沃芬顿看《难道你不知道?》那场表演。”
“什么?你说你们一起去看表演?”
“是的。我们很早前就决定要去了,伯特订的座位,就是那种普通的包厢。这就像分别前最后的——庆祝。其间他还告诉我,他要去排队买晚上演出的门票——他对《难道你不知道?》可着迷了。事实上,我们俩都挺着迷的——然后,我们就道别了。我知道这种道别的方式很草率,但是你也了解伯特这个人,他是有点神经兮兮的。要是他不愿意我去送他,那就还是不去的好。所以我们在沃芬顿剧院的前排道别了,然后我就回了布莱克顿整理我带过去的东西。我感觉心情很糟糕,因为我跟伯特真的很要好,以后再也没有别的朋友陪我了,从此我就得孤零零的一个人住了。”
“你没想过要和索瑞尔一起去美国吗?”
“我的确动过这个念头,但是我没有钱。我曾经希望他能借点给我,他也知道我很快就能还上。不过他没有借给我。我觉得有点难过,伯特似乎也有些内疚。道别的时候,他紧紧握住我的手,然后递给我一个小包裹,说两天之后——也就是他起程后的第二天,才能打开。我以为这是个告别的礼物,就没想太多。就是一个白色的小盒子,外面用类似珠宝包装的纸包着,看起来像一只手表。我的手表经常走慢,他以前开玩笑的时候总是说:‘杰里,要是你不换个新表的话,可能连上天堂都会迟到。’”
说到这里,拉蒙特啜泣起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擦了擦窗户上的水雾,继续说道:“当我来到布莱克顿整理东西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小左轮不见了。当然,我从没用过它,我只是把它当成参军的纪念物。是的,我入过伍,可能你觉得不值一提。我跟你实话实说,跟在伦敦到处被警察追捕比起来,我宁愿再上一千次战场。不过,在野外追捕就不一样了,有点像比赛。但是在伦敦市区,我处处都束手束脚的。你难道不觉得,在乡村里面有趣多了吗?城市里的追捕死气沉沉的。”
“是的,我也这么认为。”探长大方地承认了,“没想到你也这样认为。我还以为你更喜欢在城里呢。”
“哈哈,天啊,在乡下简直太快乐了。”拉蒙特沉默了一阵子,显然在回忆那几天的美好时光。
“好的,刚才你说你发现左轮不见了?”探长催促道。
“是的,我发现它丢了。我不曾用过它,就一直锁在埃弗雷特夫人家的那个抽屉里。——我记得很清楚,就放在行李箱的底部。早上我打包行李的时候,明明把它放在行李箱了。这会儿我从行李箱往外拿东西,顺序跟我打包的时候刚好相反。可是箱子里所有东西都拿出来后,却没看见小左轮。我当时十分害怕——就是预感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然后我就想起来,伯特最近几天有点儿反常,他原来话不多,但是最近却有点儿话唠。然后我就想,或许他去到美国,人生地不熟的,就想带把枪防身。可是我又想,他至少应该问一下我。他也知道,如果他开口要的话,我一定会给他。总之,我觉得很不安,但是又说不上为什么。我就急匆匆地赶回去排队那个地方找他。他占了个好位置,就在队伍的前三分之一,所以我觉得他大概雇了个小孩儿帮他提前排队。他肯定想在今晚做些值得纪念的事情,他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我问他有没有拿我的枪,他承认了。我不知道为啥,突然朝他发脾气——现在回想起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是好朋友把你的枪给拿了。不过当时我确实被怒火冲昏了头脑,就冲他说:‘把枪还给我!’他说道:‘凭什么?’我说:‘这是我的财产,我想拿回它!’他说:‘杰里,你这个吝啬鬼!美国那么乱,把枪借给我都不行吗?伦敦治安这么好,你根本用不上枪!’不过我坚持要拿回我的枪。然后他说:‘我用我寄存的包裹换你的枪吧,那里面可有不少好东西。我把钥匙和票根留给你。’直到这时候我才愿意把枪留给他。我突然觉得自己很低贱,觉得自己被自己愚弄了。我总是意气用事,先做后想,而伯特总是考虑清楚才行动,一旦认准目标,决不放弃。我们在很多方面都截然相反。我告诉他,把票根和手枪都留着,然后自己离开了。”
可是,索瑞尔的随身物品里面并没有发现存衣柜的票根。
“你亲眼看见票根了吗?”
“不,他并没有拿出来,只是答应把票根给我。”
“第二天早上,我很晚才起床,因为我不习惯一个人住。我得自己做早餐,整理屋子。不过我也不赶时间,因为我还没找到工作。我希望等马赛开始后,在赛马场找个文职的工作。我差不多十二点才出门,心里十分想念伯特。我为昨晚的冲突懊恼,也不喜欢我们道别的方式,所以我去邮局给伯特——阿拉比娅皇后号——拍了封电报,内容是‘对不起。——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