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婚姻受法律保护,同时受道德约束。别看吴振邦和潘姐在一起时充满激情,可激情过后总有一丝不安、一丝愧疚和一丝空虚。一些人和第三者结婚后,新鲜感消失,各种缺点毛病逐渐显现,一方或双方开始不自觉地与原来婚姻进行比较,甚至开始怀念原配,这就是婚外情婚姻的悖论。
第二天晚上,吴振邦要睡沙发,女儿死活不同意,夫妻俩只好又睡到一张床上。
“明天别玩儿了,先去买张床吧,雨涵总睡沙发不好。”吴振邦老婆说。
“好吧。”
“附近有小学吧?应该尽快去看看。”
“你还真准备长住?”
“是,你总不能把我们娘俩儿撵到大街上吧?”
“翠萍,我们离婚吧,我外面有人了。”
“有就有吧,我不离婚。”
“你怎么这样——”
“睡觉吧,明天还有事。”
潘姐从英国回来,一下飞机就听说吴振邦老婆带孩子来了,潘姐感觉到事态严重,看来吴振邦老婆不是一般人,肯定有一场战役要打,急忙和吴振邦见面。
“你老婆来了?”潘姐焦急地问。
“是,来了一个星期了。”
“她怎么说?”
“她不想离婚,还要和孩子一起陪读。”
“你是怎么想的?”
“我跟她说了离婚,她不同意,我不想当着孩子面吵架。”
“她不打算回去了?”
“工作都辞了。”
“她这是要破釜沉舟哇!好,你到我这里来住吧!”
“什么?”吴振邦被两个女人整得有点儿痴呆了。
“你到我宿舍住,别管她们俩。”
“这怎么行?我女儿下周要上日本小学,她一句日语也不会说。”
“你老婆这是要把你拖住,把咱俩搅黄。”
“我没和她过夫妻,生活,咱们可以经常见面。”
“那我成什么了?我不成第三者了吗?”
“她不同意离婚,万一闹到我们学校,教授知道了会影响我毕业。”
“你就想着自己,你怎么不想想我?”两人的谈话不欢而散。
读者朋友,潘姐算不算第三者?在吴振邦老婆没来之前可能不算,现在就是第三者,潘姐敏锐地觉察到这一点。整件事情到底怨不怨潘姐?潘姐应不应该负责任?潘姐应该负责,但不应该负主要责任。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潘姐是抱着结婚的目的和吴振邦相处,不图钱不图利,只求有一个归宿,这一点和其他人不同。一些女人处心积虑地插足别人家庭,是想把婚姻当作跳板以获取更大利益,并改变自身社会地位。
周日,吴振邦老婆出去买菜了,吴振邦和女儿一起收拾书包、准备文具,女儿下周就要去日本小学上学了。
“我和老师说过了,你日语不好,上课先不提问你。”吴振邦对女儿说。
“爸爸,日语好学吗?”
“好学,日本小学就上半天课,作业也很少。”
“我有点儿担心跟不上。”
“没问题,爸爸帮助你,雨涵,你愿意来日本吗?”
“愿意。”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