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多看你一会儿,把你刻在我心里,那样就不会忘记你”,我想,她的身边应该不缺乏追求者,何况是工作阶段。
我就随意扯一扯她手臂上黑色的发筋,毛茸茸的,带着一小节黄色的金属,她见状,便把它取了下来,“要这个啊,给你”。
我摇摇头,她又把另外一只手臂上的粉红色发筋取下来,我本是不想要的,既然给都给了,就留个念想吧,粉色的发筋看起来也不是那么重要。
相聚短暂,分别的几分钟里,思想却是反反复复在冲撞大脑,就要离开了,还是舍不得,那种陪伴的感觉,像是长期卧病在床的病人对护士的依恋感。
车一停下来,我起身帮她把厚重的行李箱搬下,拉杆交到她手里,是她主动拉起自己的行李的。
起初,她的行李很重,我想帮忙的时候,却不想差点倒了下来,别另外一个小哥哥帮到了,但是她还是感谢我了,等她下车的时候,我主动帮她搬下行李,想着不能输给别人。
“那……我走了”,临别我还是座位上,不忍失去这般美好的遇见,看到她迷人的微笑,俊美秀气的脸庞,只是萍水相逢,仅是鲜衣怒马。
她朝着我背后的过道,下车的出口排队走出去,我一脸呆措。
时间滴滴的过去,我不敢回头看,不敢去送她,她也没有说让我送,我们甚至连朋友都不算。
“还在想啥呢,人家姑娘都走啦,还不去送她”,大叔响亮的声音在我耳边,如醍醐灌顶一般。
我慌忙起身,追找她的踪影,众里寻她,她应该还是出口的位置,我挤过人群,“对不起,请让一下,对不起,对不起”冲向那个女孩的身边。
感觉到自己的拉杆被反向力拉着,她猛然回头,一看是我。笑了,“你怎么过来了”。
我说:“我送送你”
她没有拒绝,只是笑了,眼里泛着光芒。
我把她沉重的行李搬下后,她说了声“谢谢”
“没事”
“再见”,她说完之后我点点头,转身上了车,车门关上,隔着窗户,我们挥手告别,我知道这可能是最后一次见了。
“追上送走没有?”大爷对我倒是很关心,有点兴高采烈,可能是昨晚呼噜打的香,这会儿回过神来了。
“送走了”
“那个,是你女朋友?”
“快是了”我倒是实在,有信心的。
“那你还那么殷勤,结果还不是”大爷一脸嫌弃,不顾大妈的表情。
“凡事都有个过程”我自信满满
铁杵成针,水滴石穿,可不可以打大爷的脸。
回家以后是和小黑的故事了。
玄黑已作古,能饮一杯无。
恍如隔世梦,一做比千秋。
回到家,阔别也不是很久,一年不在家,却也有所变化。
路过县城的时候也是平地高楼起,四处开工动土,我不能理解很多事情,且把它当做欣欣向荣,山河一片大好。
夏天的老家,时而云卷云舒,时而骄阳烈日。
那会儿小白还是不到一个月的狗子,短毛猎犬,只会哇哇的叫,丝毫看不出这是惠比特的品种。
台阶不到20厘米高,小白吓得连连后退。
每天给小白犬喂食,拿一个中号的不锈钢铁盆,撒一把宠物狗粮,热水泡五分钟后,端给它吃,水加少量,刚好没过狗粮为止。
看到狗粮,我猛地想起,车上的事情。
曾在夜里,女孩说列车餐厅可以睡觉,好像有了条件,得在那里买饭才行,吃什么均可,消费一次就能睡一晚上,天一亮赶在早餐前,乘务会赶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