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酒德麻衣掏出一枚哨子,吹出在路明绯听上去像是在用指甲刮黑板一样尖锐刺耳的声音,然后就看见从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的狗舍里,跑出一大群撒欢的雪橇犬。
“这些是。。。哈士奇?”看着那些黑白相间的中型犬兴高采烈地扑过来,路明绯有些懵逼地狼狈躲闪,可是那些狗特别亲人,围绕着她的腿转悠个不停。
果然,哈士奇亲人,哪怕连不认识的人都亲。
当然,这也不绝对,因为有几只哈士奇凑近诺顿嗅了嗅,然后像是闻到什么恶心的东西一样,竟然静止小步走开了。于是这就造成一个非常好笑的画面,路明绯、楚子航和酒德麻衣被狗狗们簇拥着,留下诺顿一个人在风雪中凌乱。
“你们是怎么养这么多哈士奇,还没有把这地方拆了?”路明绯惊讶地问。
她听说过哈士奇,据说这种狗优点在于特别好养活,没什么遗传病,算是培育得非常成功的品种,但是缺点就是它又大,又爱拆家。
“当然不会,”酒德麻衣默默一只狗头,“哈士奇就是雪橇犬,养在家里经历过剩,自然到处拆家,但是让它们正经在寒冷的环境中拉雪橇,就老实了。”
楚子航微微眯眼,他注意到酒德麻衣怀里这条黑色美人尖的漂亮哈士奇的眼睛不是蓝色的,而是淡淡的金黄色,其他的哈士奇也一样。
“这些是。。。龙类亚种?”楚子航惊讶地问。
听到师兄这样发问,路明绯不由得一惊,差点一脚把其中一只踢飞出去。
她对于具有龙血的猎犬有着非常糟糕的印象,在某一世他逃离那座名为“避风港”的尼伯龙根时,就被一群被称为“地狱猎犬”的龙血猎犬追杀,一直跑到一片冰冻的湖面上,再也跑不动,等待死亡的降临。
她记得,那些畜生非常残忍,所过之处几乎所有大型动物,不论是北极熊还是不小心闯入的人类,都会被撕成碎片,能找到几块碎骨头的都算幸运。
而想要杀死它们也很困难,因为它们的身上长满坚实的鳞片,连锋利的战术匕首都要折断,必须让刀刃刁钻地绕过鳞片,才能割断它们的喉咙。
可是眼前的这群哈士奇,就算有龙血,也好像和普通的哈士奇没什么区别,挺友善的。
她趁机摸摸狗子的颈部和其他几个最容易生长出鳞片的部位,可是却只摸到了厚厚的毛毛,那几条狗子对着她哈热气,一喷出来就变成了白霜。
“是啊,老板精心培育的品种,”酒德麻衣解释道,“花了十年时间,才让品种稳定下来。它们比外面的哈士奇更加聪明,智商比边境牧羊犬还要高,堪比8岁的人类孩童,速度、耐力和在寒冷环境中的生存能力也大大提高。”
“虽然我本人更加喜欢会笑的白团子萨摩耶。。。但是经过这些年的培育,其实萨摩耶已经不那么适合拉雪橇了。”
“他们不咬人?”路明绯有些惊讶,“你们是怎么剔除龙血基因中的狂暴因子的?”
“这就是那些生物学家的问题了,我不是专业人士,不懂。不过既然是老板,那手段必然和愚蠢的人类不一样。”酒德麻衣耸耸肩。
“你这绝对是偏见,”诺顿对此抗议道,“也不是所有含有龙血的生物都是残暴的,龙族基因对智商的加成很强的,只不过你们人类没有找到对应的基因而已——哦,对了,如果你要问的话,这些基因在细胞质里,所以经常被忽略。”
“话说为什么我们不用那种烧航空煤油的雪橇呢?”路明绯又问,“还要管狗子的吃喝拉撒,不费劲吗?”
“傻孩子,”酒德麻衣露出同情的表情,“你之前不是说过了吗,到了一定的区域内,几乎所有电子信号都会被屏蔽,到时候卫星导航就不管用了——你是觉得你自己能认路呢,还是这些拉雪橇的狗子更认路呢?”
“哦。。。”
笑死,路明绯根本不认路,否则也不会误打误撞到“避风港”这个龙潭虎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