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走一步,就让文钺喊住。
“阿了,右手。”
文乐一愣,看向阿了。只见那人不耐烦地伸出右手来,手心竟是傅家那传世的玉扳指。
文乐猛地摸向自己脖颈,平日戴惯了,这冷不丁掉了,竟一点没发现。
拿过玉扳指后,阿了轻哼着往外走去,文乐透过对方包裹的黑衣领口,隐约瞧见那锁骨上类似梅花一样的胎记。
“他别的都好,就是手脚不听使唤,乐乐可别生气。”
文乐有些后怕地把扳指戴好,摇摇头示意自己并不生气。
文乐这头找到文钺,休息了几日,那一头,镇国将军带领着大军,也同样找到了匈奴部队驻扎的地方。
数百条猎狗被绳子牵引着,身后跟着的是数以万计的铁骑。
一旁的魏盛还想着再排兵布阵,镇国将军却拦住了他,说道:“偷袭可不讲这一说,你传令下去,可追可赶可杀,就是不可退,咱们这次必将那匈奴赶出草原才罢休!”
魏盛点头,传令下去后,骑马奔赴最前列,看着那一个个猎犬流着口水,森森白牙看着极为瘆人。
这少将军年纪不大,诡计多端,有谋;孤身一人前往敌营,有胆;为自己亲哥赴汤蹈火,有义。
如此人物,当是天生就长在这片荒凉土地上的将军才是。
令牌往下,猎狗的牵引绳也丢到了一旁。
铁骑上的士兵们拿着银枪,上头刻着镇国府的将徽。军旗上刻画着南,也刻画着文。文家军,是南朝那抵御万敌的坚固城墙。
而如今,匈奴却看到,那城墙,竟是朝着他们扑过来了!
阿斯知道消息后,从军营中走出,上了马匹,快速叫人组织好军队迎战。
瞧着人群中年过六旬,却依旧勇猛的镇国将军,大喝一声说道:“无耻南朝狗!你两个孙子都在我手!讲究香火后代的南朝,如今竟是丢弃自己孙儿性命不顾?!”
镇国将军手一顿,旁边扑上来的匈奴士兵高举着刀,劈向镇国将军的胸腹。
魏盛举着银枪,将那士兵捅了一个对穿,直接抬起那人,砸向旁边冲上来的杂兵们。
“将军!”
听到魏盛的声音,镇国将军才回过神来,一边迎战一边吼道:“我镇国府先烈,世世代代皆与匈奴抗战,马革裹尸。只要这草原上,还有一个南朝人在抵御匈奴,我镇国府文氏的血脉,便是千秋万代!不死不灭!”
镇国将军的声音很大,士兵们都听得清清楚楚。老兵血泪纵横,刀枪无眼,身上到处是伤,却执着地砍杀着匈奴。新兵热血沸腾,被激励得恨不得立马就百步穿杨,取了那阿斯的头。
“阿斯将军好大的口气!就凭你想要我文乐的命?”文乐骑在马上,穿着一身不合身的白色衣物,手里不知道是从哪儿抢过来的大刀,已经卷了刃。
思竹眼睛尖,一眼瞧见了文乐,喊道:“少爷!!”
大毛毛打了个响鼻,叼着一把银枪,高高抬起马蹄,直接将前方两个匈奴踩死。众多棕色的马匹中,它红色的毛发格外明显。
文乐丢开大刀,踩着匈奴的脑袋飞过去,在毛毛身上坐稳后,手拿银枪,往后一戳,如同糖葫芦串儿似的,将三个匈奴的串成了一串。
“击溃匈奴!在此一举!南朝儿郎!浴血奋战!”
文乐举着银枪,头发披散着,一身白衣已染得不像是白衣,倒像是他洞房时穿的嫁衣,血红血红的。
那会儿是幸福。
这会儿是勇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