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个贱人!
顾年意把自己的指关节摁得咯吱咯吱作响。
容初假装害怕,双手环在胸前,“哎呀,人家好怕怕啊……”
顾年意只能冲着他干瞪眼,自己现在还真不敢拿这小子怎样。
自打明白了林恩对他的心意之后,他曾大义凛然地劝说过容初怜惜怜惜林恩的一颗女儿心。但是哪知道这个衣冠楚楚的禽兽竟是充耳不闻,还总在外头拈花惹草。
顾年意为林恩打抱不平,遂气势汹汹地把容初撂倒了摁在地上,本是想逼着他对林恩好点儿。但是谁能料到林恩却不知打哪儿突然跳了出来,虎着脸,“顾年意,你干什么?”
那还是顾年意头一次见到逢人就笑眯眯的林恩板起了脸。他几乎吓得魂飞魄散。
容初那小子就躺在顾年意的身子下方,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
他只得讪讪地松开了那小子。
可是,更要他的命的是,林恩从那之后就没正眼瞧过自己。
☆、第九章 一遇妖孽祸害千年
顾年意对天发誓,若是这辈子能重来一趟,他一定不要再认识容初这个欠收拾的小子了。
进大学之前,顾年意一直是枝头上的凤凰,活得高高在上且顺风顺水。
这样的好日子直到认识了容初之后,便在顷刻之间瓦解了,崩塌了,碎成了一摊连他自己都瞧不上的齑粉。
打小,所有的人都说他生得俊。脸庞如刀削斧刻一样,阳刚威武,让人只看了一眼便再也错不开眼神了。浓重的眉墨黑墨黑的,仿佛是那出鞘的利剑一样,笔直地伸向了发际线。他的鼻子不算挺拔,划出了一道柔和的弧线,给他线条分明、刚硬有余的脸庞恰到好处地添上了几分柔情。
这样硬朗健硕的小伙子谁能不喜欢呢?
而他的皮肤则是他最喜欢的小麦色。他自己管这叫男儿本色。
他一直打心眼里瞧不起那长得白白嫩嫩的小伙子。所以,他头一次见到容初的时候,借着身高的优势,只把鼻孔对准了他,轻蔑地哼了一声。
容初那时温和一笑,丝毫不介怀。
心眼并不坏的顾年意自己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觉得自己这态度太跋扈了些。他不安地挠挠头,薄面皮已经红了。
俩人成为莫逆之交已经是后话了。
不过,令顾年意肠子都悔青了的是,容初这小子初看人畜无害,细看其实就是个披着人皮的禽兽罢了。
直到他被容初捉弄得快吐血时,他总是捶胸顿足地叩问着苍天和大地,为何一定要让他认识容初这个混蛋,上辈子他究竟是做了什么孽?
没遇见容初前,自己的日子可不要太潇洒、太快活。
英俊潇洒,名列前茅,运动健将,家境优渥……光凭这几点他就已经把身边的同龄人甩出去好几条街了。
他的身后也永远叮着一群花枝招展的蝴蝶。
他挑得花了眼,都没挑到个中意的姑娘。直到遇见了林恩的那一刻,他明白了什么叫做天雷勾动地火。当然,这也是后话了。
自打他的身边多了容初之后,他身后的姑娘是有增无减,但是那些姑娘的星星眼里已经只容得下容初一个人了。
也难怪姑娘们都喜欢容初。
这小子不仅生得肤白貌美,一双电眼一不小心就会勾走你的魂魄;而且还写得一手好诗,正对了青春期里小姑娘们的胃口。更要命的是,他居然也是个运动好手,篮球、足球玩起来都不在话下。而自己那优渥的家境和他比起来,也只能算得上是九牛一毛罢了。
人比人,气死人!
不过还好,自己比他高可是实打实的。
他一直这样安慰着自己,但是心里头还是有些落寞。自己原来是凤凰,现在却是凤凰身边不起眼的百鸟之一了。
大学里,那唯一一个走上前和自己搭讪的女生,他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那时他不过才大一。刚打过球的他一身臭汗地往宿舍走去。
一个女生拦住了他,脸蛋儿红得像苹果似的,哼哼唧唧地从嗓子眼里挤出了几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