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人有的时候就得做一些冒险的事,否则哪来的“与狼共舞”的成语。
想到这儿我道:“准备一下,明天我们去望龙阁。”
我第一次进入望龙阁时他们三个人还在黄河的小岛上,并不知道这个地方,听了这个名称后楚森道:“这小鬼子住的地方居然起了这么好听的一个名字?”
“这名字可不是他起的,是我家老祖宗现并命名的地方,一片顶级的风水宝地啊,阴长生住在那个地方应该是为了汲取当地的风水滋养。”
“这么好一片地方凭什么让小鬼子占了去,我们应该把他赶走。”楚森愤愤不平的道。
“别说负气的话了,没有任何意义,有些顶级的风水宝地,其实普通人住进去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还会有巨大的副作用,我觉得阴长生也不是长期居住在望龙阁,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么大的夺天造化,
所以不会常住山中的。”
而那个美女她之所以能常驻山中并非她的福业比谁大,而是她养的那条小金龙,一条蛇能在短时间内长成近五十米的级巨蟒,足以说明身有异征,所以有它相伴在侧,这女子才能平安的在山里生存,否则估计早就不知道出什么状况了。
没有车实在是不方便,不过好在手上有了三十万的现金,于是我们去了附近的县城,在一家修理厂花两万块买了一辆六成新的大屁股夏利,这车在上海可有多年没见着了,当年在黄面的泛滥的出租车里这可以算的上是中高档的车子了。
不过如今这车子只能算得上破烂车了,我们五个人做进去甚至感觉有些拥挤,而这车子的减震系统也几乎没有,开在坑坑洼洼的国道上,简直颠的胃下垂了。
我叹了口气道:“也不知道图什么,好日子不过,主动要求活受罪。”
“事已至此也就别抱怨了,说起来咱们也是助人为乐,挺高尚的。”于开笑道。
穿过一条国道,我们进入了一座名叫卫龙的小城,这座城市我连听都没听说过,但确实是一座城市,或许是建设在“边关塞外”,所以小小的为龙城入口是一处规模不算小的青砖古城墙,当年我们的老祖先就是利用这道城墙抵御西域蛮族人的进攻,当然时至今日,古时被称之为“蛮人、夷狄”的部落,如今绝大部分都成为了组成我们国家五十六个民族中的一员。
我心有感慨的道:“其实还是合作互助才有共赢,古代的时候游牧民族劫掠农耕民族,农耕民族反过来抵御或是反攻游牧民族,大家都没有好日子过,反倒是现在各族融合之后,家家户户才过上了日子,如果时间倒退回数百年前,所有人都知道如今的局面,肯定是放下武器开始互助合作了。”
“你想象力真够丰富的,古代人要能有现代人的思想,那展到今天我们这些人会更加脱,你这就是典型的事后诸葛亮。”楚森道。
“文明都是在不断的总结中一点点升华的,否则到今天我们还在互相厮杀呢。”我道。
“你两也不用抬杠了,要不然先送王莉娜去汽车站吧,这一路跟着我们也没少担惊受怕,也该回家了。”于开道。
“不用,我叔叔让我负责好你们的后勤工作,这个任务我必须圆满完成啊。”她笑道。
“你已经做的非常好了,我们也不好意思过多占用你的时间,你可以安心退休了。”我开玩笑的道。
“我要是现在回去非得给叔叔骂死,您几位要是真体谅我就不要赶我走了。”她也是半开玩笑的道。
不夸张的说这姑娘于我是有救命之恩的,所以她既然要求跟着,我也不好反驳她,但从心底里我有点小怀疑,她为什么非要跟着我们呢?
这姑娘救我时确实是不顾性命,这点无须怀疑,仅凭这一点就可以肯定她包括光哥对我们是绝不会有恶意的,但这姑娘非要留在我们身边不肯走肯定是有其原因的,而这个原因十有**是来自于光哥对于她的要求,这姑娘极有可能是光哥设在我们身边的眼线。
这里唯一让我没想明白的是做为一个眼线,她为什么会有如此坚定的信念不顾一切的救我?
我就是皮再厚也不可能认为王莉娜是爱上了我,她搏命一击是为了爱情,我知道这里面肯定是有我所不知道的原因,但无论如何我欠这姑娘一个大人情,所以她既然不想走无论如何都不能强行赶人。
想到这儿我道:“既然王莉娜愿意留下来咱们也就不要强人所难了,也是光哥的一番好意。”我笑道。
于开听我这么说也就没吭声了,于是我们开着破车一路停停修修用了五六天的时间,终于再度返回了宝塔山。
山中没有信号,所以我只能上山找人,对于小金的了解,其余几个人没得到许可安全起见是不能上山的,于是我独自一人先上了山。
入山的山路可不算近,至少要走一天,所以我还背了帐篷和食物,而他们就在山脚下等我的消息。
踏入山里虽然阳光很好但气温骤降,不过此时的我对于寒暑之感其实已经不是特别在意,因为修炼呼吸术至今我又现了一个“实用功能”,那就是我能够调节体温了,不管外界温度的高低我都能使体温保持在一个相对恒定的温度,所以冬天即便我光着身子也不会觉得冷,而到了夏天就算我裹着厚棉袍也不会觉得热。
这样的能力虽然无法起到防身或是攻击的作用,但确实很实用,我估计随着修炼的不断深入,会不断有新的本领为我所用,真是因为有这样的期盼,所以我更加勤奋的修炼呼吸术。
没有他们几个在身边我走得飞快,一般人即便是跑步都不可能比我快,而且在呼吸术的辅助下,我不会有疲劳感,走上一天都没有问题。
所以这次预计要走一天的山路我半天就走到了,只见山腰中的竹屋里空空无人,不但阴长生不在,美女和小金都不在,而且看屋子里的陈设感觉这里无人居住已经有段时间了。
于是我又去了山后的小溪,然而到了小溪我就觉得状况不对了,只见原本景色宜人的山溪处此刻一片狼藉,大树小树被拦腰截断的,连根拔起的,树杈枝叶被打断的,甚至很多未断的大树表面上还溅有明显的血迹。
难道我不在这儿的时候出事了?
正当我满心疑惑时就听一声口哨声在我头顶想起,循声望去只见六七个人从茂密的树杈和灌木丛中冒出了上半身,他们全部手持吹管对准我。
这些人我是认识的,是替路天狼守墓的护卫后人,就是不知道他们是否还记得我。
于是我赶紧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有恶意,我道:“大家还记得我吗,在路将军的墓里我们见过一面,出来后我就离开了,这次再来是找阴长生有事,可不是来找麻烦的。”我尽量让语气闲的轻松。
只见一名插着腰刀的年轻男子从树上跳了下来,虽然是大冷的天但他只穿着一身短打衣物,身体非常强壮。
他面无表情对我道:“我认识你。”
“认识我就好。”我暗中松了口气,虽然以我现在的能力他们未必能伤我,但我也不想莫名其妙的和这些人开战,毕竟他们山里的土著,得罪他们可不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