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颓然,本想走个后门,居然遇到个平民太子,看来只有老老实实地苦干了。
“对了,你整个上午跑到哪里去了,我都没有看见你。”
“到机场去采访F乐团。他们刚刚从瑞士返回,上午9点的飞机。你不知道,机场里真是人山人海,全是记者和歌迷;我差点没被挤扁。”衡平狼吞虎咽,看来真是饿坏了。
“F乐团?很出名吗?”我问。
衡平夸张地捂住胸口:“不会吧,你连他们都不认识?”
“我不认识的人多了。”我鄙视他的大惊小怪。
“他们最近可是红得发紫,杂志电视全在报道,你怎么可能没看见?”衡平瞪大眼看着我。
我坐正身子:“你以为我像你这么闲?最近都忙着照顾儿子还有减肥,哪里有闲暇去关心其他。别卖关子了,快告诉我。”
衡平放下筷子,清清喉咙:“F乐团是由一对双胞胎无是和有非组成的。两人唱功一流,长相出众,是当红炸子鸡。”
“可是这种组合也很多啊,有什么稀奇?”我不解。
衡平似乎早就知道我会这么问,马上为我解答:“F乐团的特别之处不在那对双胞胎,而在于他们的专属词曲创作人Funeral。”
我乐了:“Funeral,不就是葬礼的意思吗?怎么会有人取这个名字的。”
“他的音乐确实是挺颓废忧伤的,Funeral取得恰如其分。”
“这个Funeral是三头六臂的变形金刚还是内裤外穿的超人?有什么厉害的?”
衡平立刻坐正身子:“他可是个奇人,虽然是词曲创作人,但长得超级帅,比起那些男明星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这个人非常神秘,除了知道他是个混血儿以及毕业于维也纳音乐学院之外,所有的人对他的真实名字,年龄,家庭一概不知,真不晓得他是何方神圣。”
“是不是真的。”世界上会有这么完美的人,我不置信:“他有多帅?”
衡平拨弄下他额前的碎发,讨打地说道:“和我的帅是一个等级的。”
我看过去,深蓝色的T恤,宽大休闲的牛仔裤,脖子上挂着一条有质感的金属项链,一头染成深棕色的半长发,帅气的脸庞,这个衡平确实是当下少女喜欢的类型。
不过就是有时太臭屁了。
“你看,那就是他们!”衡平手指向店中的电视机,里面正在播放娱乐新闻:“今日上午9时,著名的F乐团回国,机场由于涌入的2000多名歌迷而秩序大乱,机场警备队临时采取了分散歌迷的措施。”
画面中到处人头攒动,现场乱成一团,众多少女手里拿着礼物,横幅,全等待着F乐团的出现,脸上显出焦急激动的神情。
终于,机场出口处出现了两个身影,一对一模一样的帅哥满面笑容地走了出来。
双胞胎的好处在于,如果两个模样都生得好,那么他们外貌上的美丽是可以成倍增长的。
现场立即出现惊呼声。
睹此情状我懊悔不已,如果圣延有个双胞胎兄弟就好了,两个长大后不知会迷死多少女人,说不定还可以成为国际巨星,到时候我要在世界各地置下豪宅,春天到巴黎,夏天到曼哈顿,秋天到埃及,冬天到瑞士。
正在异想天开之际,镜头中突然出现另个人,顿时全场沸腾,一声声“Funeral”差点刺破我的耳膜,所有的人都疯狂起来。
镜头拉近,我清楚地看见那人的面孔,顿时惊艳住,挺直的希腊式鼻子,轮廓完美的嘴唇,下巴上有小小的性感窝陷。最让人难忘的是他的眼睛,深邃冷漠,有种孤寂的美丽,真正的剑眉星目。
“这就是Funeral?”我喃喃地问。
“对。他可以算是F乐团的的灵魂人物,乐团的所有歌曲都是他写的,才华横溢。还有,你一定要听听他的钢琴演奏,真是天籁之音。”衡平微眯着眼,一脸陶醉。
五官深邃,头发微卷,这个Funeral确实是个混血儿,不过他的眼珠与头发都是黑色,所以看上去还是比较东方化。
衡平托住下巴,一脸向往:“如果能搞清楚他的身份,我就出名了。”
“好了,不要作梦了。”我将他敲醒:“快点吃完饭回去上班。”
衡平唯唯诺诺。
再回头看向电视,已经开始播放下则新闻,我耸耸肩,开始低头吃饭。
下午回到办公室里,主编又交下来了不少工作,忙得我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
回到家里,立即钻进浴室里泡个熏衣草香熏浴,舒缓一下酸痛的肌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