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想——送她一份小小的礼——说不定我有个三长两短。你知道我身子很弱——一个人总得拿出良心待人。我的钱准备都留给你们——钱我可以省得出来,真的省得出来,”威廉的意志薄弱的大舅子叫叫嚷嚷的这么说了一篇话。
上校求他赶快逃走,如果乔斯回到印度,克劳莱太太决不能跟着去。他说把这样的关系维持下去,可能造成最严重的后果,所以无论如何先得和她脱离。
乔斯这可怜虫把两只手紧紧捏在一起叫道:“我就到印度去。随便要我怎么都行。可是得慢慢儿来啊。咱们决不能把这话告诉克劳莱太太。她——她知道了准会把我杀死。你不知道她多可怕!”
都宾答道:“那么干吗不跟着我回家呢?”可是乔斯鼓不起这勇气。他说他第二天早上再跟都宾见面;都宾可不准说他隔夜已经来过了的。他又催都宾快走,因为蓓基也许就要回来。
都宾回去的时候,觉得这件事凶多吉少。
他从此没有看见乔斯。三个月之后,乔瑟夫·赛特笠在埃克斯·拉·夏北尔地方去世。大家发现他所有的财产都在各种投机事业里闹掉了,剩下的只有几家滑头公司发行的股票,全无价值。二千镑寿险是唯一能兑现的遗产。这笔钱一半给他妹妹爱米丽亚,一半给“他的朋友利蓓加,下级骑士罗登·克劳莱少将之妻,因为他病中多承她照顾,给他的帮助难以估计”。同时,利蓓加又是遗嘱的执行人。
保险公司的律师赌神罚誓,说他一辈子没有见过这样不明不白的案件,应该派专员前来调查死亡的原因;保险公司也拒绝付款。克劳莱太太(她自称克劳莱爵士夫人)立刻带着泰维斯法学院的白克、德脱尔、海斯几位律师赶到伦敦来办交涉。保险公司敢不付钱吗?律师们欢迎公司方面调查真相,他们声称有人阴谋陷害克劳莱太太,已经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结果她大获全胜,银钱到手,又保全了好名声。都宾上校把他的一份钱退还保险公司,并且斩钉截铁的拒绝和利蓓加通信或来往。
虽然她继续自称克劳莱爵士夫人,其实她是没有这种资格的。他大人罗登·克劳莱上校在考文脱莱岛害黄热病去世,比他哥哥毕脱爵士早死一个半月。群众对于他非常爱戴,听了他的死讯万分哀痛。克劳莱的庄地由现在的从男爵罗登·克劳莱爵士承继。
他也拒绝和他母亲见面,不过给她一份丰厚的生活费。除了这笔钱,他母亲似乎还有许多别的财源。从男爵一年到头住在女王的克劳莱,和吉恩夫人和她女儿在一起。利蓓加呢(她也是爵士夫人),大都的时候在温泉和契尔顿纳姆两边住住。在这两个地方有许多极好的人都帮她说话,认为她一辈子受尽了冤屈。她也有冤家。这也是免不了的。对于这等人,她目前的生活方式就是一个回答。她热心宗教事业,经常上教堂,背后总有听差跟着。在所有大善士的名单上,总少不了她的名字。对于穷苦的卖橘子女孩儿,没人照顾的洗衣服女人,潦倒的煎饼贩子,她是一个靠得住的、慷慨的施主。为这些可怜人开的义卖会上,她总有份,每回守着摊子帮忙。不久以前爱米和她的儿女,还有上校,一起到伦敦来,在一个义卖会上出其不意的和她打了个照面。他们慌慌张张的跑了,她只低下眼睛稳重地笑了一笑。爱米勾着乔治的胳膊仓皇逃走(乔治现在已经长成了一个漂亮潇洒的小伙子);上校抱起小吉内跟着。他看着吉内比世界上一切的东西都重——甚至于比他的《旁遮普历史》还重。
爱米叹口气想到:“也比我重。”可是他对爱米丽亚总是温柔体贴,千依百顺。
唉,浮名浮利,一切虚空!我们这些人里面谁是真正快活的?谁是称心如意的?就算当时遂了心愿,过后还不是照样不满意?来吧,孩子们,收拾起戏台,藏起木偶人,咱们的戏已经演完了。
附录 译本序
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是英国十九世纪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名利场》(Vanity Fair)是他的成名作品。车尔尼雪夫斯基称赞他观察细微,对人生和人类的心灵了解深刻,富有幽默,刻画人物非常精确,叙述故事非常动人。他认为当代欧洲作家里萨克雷是第一流的大天才①。《名利场》描写的是什么呢?马克思论英国的狄更斯、萨克雷等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时说:“他们用逼真而动人的文笔,揭露出政治和社会上的真相;一切政治家、政论家、道德家所揭露的加在一起,还不如他们揭露的多。他们描写了中等阶级的每个阶层:从鄙视一切商业的十足绅士气派的大股东、直到小本经纪的店掌柜以及律师手下的小书记”②。《名利场》这部小说正是一个恰当的例子。英国在十九世纪前期成了强大的工业国,扩大了殖民地,加速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当时讲究的是放任主义和自由竞赛③,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社会分裂成贫富悬殊的两个阶层。新兴资产阶级靠金钱的势力,渐渐挨近贵族的边缘;无产阶级越来越穷,困苦不堪。萨克雷说,看到穷人的生活,会对慈悲的上天发生怀疑④。他对他们有深切的同情⑤,而且觉得描写矿工和工厂劳工的生活可以唤起普遍的注意,这是个伟大的、还没有开垦的领域,可是他认为一定要在这个环境里生长的人才描写得好。他希望工人队伍里出个把像狄更斯那样的天才,把他们的工作、娱乐、感情、兴趣,以及个人和集体的生活细细描写⑥。他自己限于出身和环境,没有做这番尝试⑦。《名利场》里附带写到大贵族,但是重心只在富商大贾、小贵族地主以及中小商人——马克思所谓“中等阶级的每个阶层”。这是萨克雷所熟悉的阶级。
①《俄罗斯作家论文学著作》(PyccCDe EDcaFeED o EDFepaFypGoH FpyIJ)第二册三三五——三三六页。
②见马克思恩格斯《论文艺》(UBber Kunst und Literatur),一九五三年柏林版二五四——二五五页。
③莫登(A.L.Morton)《人民的英国史》(A People’s History of England)劳伦斯·惠沙特(Lawrence & Wishart)版三八○页。
④见《萨克雷全集》(The Works of 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纽约柯列(Collier)公司版(以下简称《全集》)第二十二册一○八——一○九页;又第二十一册二四五——二四六页。
⑤萨克雷说,富人瞧不起穷人是罪恶——见戈登·瑞(Gordon N.Ray)编《萨克雷书信集》(以下简称《书信集》)哈佛大学版第二册三六四页;他认为无产阶级的智慧一点也不输于他们的统治者,而且他们占人口的大多数,为什么让那样有钱的腐朽的统治者压在头上(《全集》第十五册四二五——四二八页)。
⑥见戈登·瑞编《萨克雷在〈晨报〉发表的文章汇辑》(Thackeray’s Contributions to the Morning Chronicle)一九五五年版七七——七八页。
⑦萨克雷看到富人和穷人之间隔着一道鸿沟,彼此不相来往,有钱的人对穷人生活竟是一无所知(见《全集》第十五册三九一——三九三页;第二十二册一○八页)。他说只有狄更斯描写过在人口里占大多数的穷人的生活(《全集》第二十二册一○三页)。
萨克雷于一八一一年在印度出生,他父亲是东印度公司的收税员。他是个独生子,四岁时父亲去世,遗产有一万七千镑。他六岁回英国上学,按部就班,进了几个为世家子弟开设的学校。这一套教育不大配他脾胃。在中学他对功课不感兴趣,只爱读课外书籍;剑桥大学着重算学,他却爱涉猎算学家所瞧不起的文学和学院里所瞧不起的现代文学。他没拿学位就到德国游学,回国后在伦敦学法律。可是他对法律又非常厌恶,挂名学法律,其实只是游荡,把伦敦的各种生活倒摸得很熟。他觉得自己一事无成,再三责备自己懒散奢侈;他说回顾过去,没有一天不是虚度的①。
一八三三年冬,萨克雷存款的银行倒闭,他的财产几乎一扫而光,只剩了每年一百镑的收入②。这是对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