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这伙劫匪这会儿也差不多喂了狼,尸骨无存,任林默说什么就是什么。
“反正今天正好遇上失主,这马就当物归原主好了!”林默跳下马来,拍拍马脖子,他也大度,毕竟一匹马也有着牧马人的心血,任谁被偷了东西都不会高兴。
既然碰上原主了,还是成人之美的好,大不了自己再走几天路,反正离接头地点不远了,否则这马还得找地方处理。
“不不不!”老者连忙跳下马来,极为惊讶地摇摇手后握住林默的手说道:“这马被盗马贼偷走,又能载着远方的客人来到我们面前,这一定是真主的意志,您一定是我们的贵客,这匹马就作为感谢您替我们教训了这伙强盗的礼物,我们可不能收回。”
冥冥之中也许真有真主安拉的意志存,老者哪里敢收回林默的马,就当完全送给林默了。
“不必了,我快到目的地了,也不可能随时带着这匹马,这段时间的借用我已经很满意了。”林默摇了摇头,出行任务中,这马临时代代步还行,如果没遇上原主人,林默甚至打算直接放生,虽然很驯服,脚力也不错,但也没办法带着回国。
难道战斗机天上飞啊飞,地上的马儿地上追啊追,基地里也没骑兵的说法啊!
哈萨克的俗话中,祖先遗产中的一部分是留给客人的,如此巧遇,老者本欲坚决不收,不过林默说的也是实话,一个中国的客人独身一人大草原上行走,借匹马临时代代步虽然可以,当然也不可能把马带回国,就算带回去可是怎么养啊,又不是小猫小狗,随便哪个超市里都有猫粮狗粮卖。
“那好吧!如果以后如果有什么需要,管提,哈萨克人对朋友一定是竭所能。”老者忽然转过头对那些壮汉们瞪眼怒道:“楞着干什么,还不去准备准备,宰一头肥的羊!把好的马奶酒拿出来!”
那伙蛮撞的汉子们哪敢里说什么,连忙作鸟兽散,赶紧去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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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节 … 巴勒塔伯克和小偷
第七十七节…巴勒塔伯克和小偷
老者拉着林默的手走向不远处的毡房,一边问道:“我叫布尔兰拜,哈萨克人不像汉人那样有姓氏,您可以直接叫我布尔兰拜大叔就可以了,请问客人如何称呼?!往哪里去?”
布尔兰拜,哈萨克语的意思是“风”。
“我叫莫林,出来一个人旅行。”林默启动了的身份名字,直接说明来意,他的行程也不是什么秘密,这个异界的名字是他曝露或说漏嘴可能性低的名字。
“旅行?!”老者布尔兰拜沉默了一下,“我劝你,不要再往南去了,那里是沙漠,可不要一个人进去,实是太危险了。”他所知中,南边一向是东突分裂主义者的活动范围,这个年轻人独自一人去,特别还是中国人汉族身份,不得不令人担心。
“没关系!我有认识的朋友附近的镇上做生意,我这趟也是去找他,不会太往南。”林默找了个借口,掩饰过去。
90年代初,中亚各国**后,活动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各国的分裂组织打着“东突厥斯坦”的旗号,对中亚各国和地区的安全构成威胁,一直没有停止过恐怖活动。
情报组谢中校曾给林默的地区势力分布图指明了各个地方势力分布,而且这些武装组织背后,背后都有“世维会”、“东伊运”和“维人党”等分裂势力的影子。
“要不,我让我的二儿子巴勒塔伯克给你作向导,也能保护你,我儿子个个都是草原上的雄鹰!”布尔兰拜朝着正从羊群里拖出一头肥羊,吆喝着准备开刀的几个哈萨克壮汉努了努嘴。
面对布尔兰拜大叔的热情,林默也不好拒绝,有一个当地人做为向导带着,安全系数也能略为提高一点,“那好吧,谢谢布尔兰拜大叔了。”
“呵呵,好好!果然是真主安接送来的客人,这才对嘛!”布尔兰拜笑开了怀,花白的胡子一抖一抖,之前林默坚持要把从盗马贼手里抢回来的马送还,他就已经不好意思了,林默能够接受他的好意,让他心理总算平衡了一些。
黑夜笼罩了一望无际的草原,视野里的绿色变成了黑色。
毡房间的烤炉内,不断爆出火星,撒上香料的羊肉焦香,混杂着马奶酒的甘甜,让所有人的心情都愉悦起来。
布尔兰拜亲自提水让林默洗手,端着烤羊的盘子放他的面前,依着习俗,林默将羊头的腮帮肉割下一块先尝了一块,然后再割下左耳,后切下羊头送回给布尔兰拜大叔。
走完这一流程,招待林默的晚宴正式开始。
手抓羊肉、马肠、包吾尔沙克(油果子)、抓饭、杰尼特(糜子、面粉、油、蜂蜜等混合的冷食),一道道民族特色的美食摆上来,林默也没有客气,这里越显得谨慎的客气才是对主人的不尊重,吃得越多,主人才会越加开心,这是所有好客的游牧民族共同点。
天色一亮,林默就牵着枣红马和布尔兰拜大叔的儿子巴勒塔伯克迎着晨曦跨马向南,巴勒塔伯克是个沉默寡言的红脸膛汉子,虽然也能听得懂和讲几句简单的汉语,却依然要靠着手势与林默才能勉强交流上几句。
中午,几块干肉、馕和奶茶将就了一顿,此时已经接近了草原与沙漠的交界,原来茂盛的草场渐渐稀疏,大块的石砾多了起来,直到傍晚,林默和巴勒塔伯克才看到了远方隐藏的星火灯光和小镇的影子。
“那里,枪,人,很危险!小心!”巴勒塔伯克显然听说过这个小镇,虽然没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