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经想象过白乎乎的兔子在自己怀里打滚,那时候她还没有小昭,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只兔子。
长长的耳朵,柔软的毛发和胖乎乎的身体,叫起来的声音细细的。
想到这些,小丫头的大眼睛不自觉泛起水光,一边抽泣着,一边把嘴里的兔子肉嚼着咽下去。
“兔兔这么阔奈,我们怎么可以七兔兔?”
小丫头一边哭,一边盯着炉火上的铁锅。
“还要再来一块吗?”
小丫头两只小手搅在一起,犹豫,纠结,过了半晌才小声道:“好哒!”
能对兔子有怜悯之心的只有小丫头,常珑表示兔兔很可爱,也很好吃,所以她吃了一大碗。
小丫头不敢再伤心,主动用小手抓起自己碗里的兔肉。
主要是再犹豫,就会没了!
因为偶尔吃一次,又放了不少的油水,常威并不担心越吃越瘦的事情。
吃完他就后悔了,应该留一只公兔子的。
兔子肉是真好吃。
他想念成都。
德胜门外白天晚上都有卖野兔子的,买几只回来,过不了多久又是一窝。
正好空间里蔬菜大丰收,而且还有不少的红薯藤蔓。
夜凉如水,等到半夜他又出了门,一路朝着德胜门走去。
静悄悄的胡同里透着霉味,古老而死寂。
绕了两个弯刚要走到大路上,清亮的尖叫声打破沉寂。
“抓贼呀!”
常威转过身去,视觉提升下,一个瘦小的青年朝他飞奔而来,手里还拎着一个女士的花布挎包。
随随便便走在路上还能遇到这种好事?
常威挠了挠头,慢慢靠到墙角的阴影里,等这个男人跑近,他伸出右脚轻轻一绊,瘦小男人整个人都飞了起来。
他把地上的花布挎包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朝着小贼走去。
小贼从地上爬来,揉了揉膝盖,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拔出刀鞘丢在一旁,持刀便刺。
刀尖闪着寒芒。
常威都乐了,你怎么不按套路来啊!
电视剧里不是都要先骂上几句,再威胁一下,最后无果才会真正动手吗?
这让常威准备好的一肚子说辞毫无用处。
他甚至连工作证都懒得拿,退后一步,掏出短棍用力一甩。
破老头说过,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空手入白刃。
狭窄细长的巷子里,常威和小贼对峙,一人持棍,一人持刀。
可惜小贼没有一头金毛。
十秒钟后,小贼仰面倒地,常威半跪着摸他的颈部,求他不要死。
以为是个王者,结果特么的是个青铜。
身后哒哒哒的脚步声急匆匆赶来,刚好看到这一幕。